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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夜晚,陆府。
进得陆畅的屋子之后。
“于是,学堂里那些秀才和陆轩、林廷陈两个混蛋自持才高,天天抱着琴跑过去弹,跟苍蝇似的。”陆胖子道:“两百步,又隔着围墙,实在太远,若你就这么过去,喊破喉咙里面的人也听不到。不如抱张琴过去试试,如果能你的琴声能够打动她,或许就能见着面了。还好,我妹子那张琴音色绝美,定能引起她的注意。对了,不知道节哥你的琴艺如何?”
吴节的古琴技术也不过刚入门的水准,却肯定地点了点头:“还成。”
“那就好,咱们走。”
正说着,门被人一脚踹开,陆三小姐旋风一样冲进来:“想借琴啊,可以,一万字。”
二人没想到陆爽竟然冲了进来,都同时吓了一跳。
陆畅更是脸色都变了。
这个小姑娘实在刁钻,总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而且,一出现都不会有好事情。
“一万字,没问题,反正每天都会给你一章稿子。”陆胖子哼了一声,挂念起自己的事情来:“可是,借琴归借琴,你答应我的却也要一并计算在内。”
都这个时候,他还想着自己,并大包大揽,吴节气就不打一出来。
一万字,开什么玩笑,又不是在电脑上打字,敲一下键盘,分分钟百余字。这可是要用手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出来呀!
繁体字的笔画是出了名的复杂,一天一万字,非把手写抽筋不可。
“不成,各了各事。”小丫头脸色很难看:“你们借我的琴去做什么真当我不知道,不就是想去看那个唐不二吗,她有什么好呀。你要想那东西,再多写一章过来。”
陆爽越想越气:“条件就是这样,随便你们。”
陆畅正要叫,吴节朝他递过去一个眼色。示意,反正你那本书有一百多页,也不急于一时,跟我争什么?
陆畅这才恨恨地闭上了嘴巴。
吴节平静地看着陆三小姐,拱手道:“三小姐,小生的那个故事写得还成吗,可否对你的胃口?”
他不问还好,一问,陆三小姐就双目放光:“好,尤其是那个薛宝钗,薛姐姐,举止大方得体,为人又宽厚随和,有大家风范,最最让人喜欢了。还有那个宝玉也不错啊,细心体贴,知道疼人……哎,我们院子里怎么就没有这样的人呢?如果咱们院子里也有那么漂亮的人物,着日子多得都有意思啊!”
陆三小姐陷入了遐想之中,一脸的沉醉。
陆畅不依:“怎么就没有了,你再仔细想想。”
“恩,想来想去,倒是陆轩有些像他,很帅气。只不过,陆轩实在傲气,心眼又多,整天阴着个脸,不像宝玉纯净通透,水晶一样的人儿,让人看了,恨不能捧在手心里。”
“什么陆轩,他配吗,你再想想,再想想。”胖子着急了,不住用手指着自己。
“去,怎么可能是你。”
胖子饱受打击,气得将脑袋耷拉下去。
陆三小姐哼了一声,又同吴节聊开了:“至于你书中所写的那个林妹妹,心眼实在太小,看得就让人着急。她明明想着一件事吧,又不明说,反要弄那么多弯弯绕绕的东西让别人去猜。别人猜中了,那是应该的。猜不中,就是眼中没她这个人,就要使小性子。偏偏这种女孩子又是你们男人最喜欢的,哼,也不知道你们男人究竟想些什么?”
胖子无辜地举了举手。
吴节嘴角微一翘:“三小姐,小生曾听二公子说你最喜欢看话本演义的了,不说读书破万卷,几千本总是有的。坊间的书都快被你给看尽了,已经到了看无可看的地步。”
“谁说不是呢,我现在是看无可看,都找不到合心意的书了。”陆三小姐叹息一声:“这书坊里的书虽然多,一年也出不了几本。好不容易等到新书付梓,印成书了吧,也就薄薄几页,半个时辰就读完了,还不一定合我心意。实在是闷得无聊了,我也曾把以前的老书翻出来重读一遍。可说来也怪,那些书当初看的时候,觉得好生精彩,好象这书就是世上写得最好,别的都比不上。可第二次看的时候,却味同嚼蜡,怎么也读不下去。”
“哦,这样啊,三小姐你继续说下去。若说起话本小说,我也读过不少。”吴节用鼓励的目光看着陆三小姐。
说起明清小说,任何一个现代中国人,只要识字,都读过几本。
当年读大学的时候,导师主修明朝笔记体小说,吴节也在图书馆将明清时的小说通读过一遍。从四大名著到《聊斋志异》、《子不语》,甚至《绿野仙踪》,也算是个达人了。
像陆三小姐这种女文青,阅读狂人他也认识不不少,知道该用什么法子对付。这种读书狂,你得顺着她们的话头,挑她们喜欢的内容谈下去。
只要将这个小姑娘哄得高兴了,明天或许能够少写些稿子,随带着把她那张古琴也骗了。
“啊,原来你也喜欢看话本小说啊!”陆三小姐一脸惊喜。
话本这种东西实在登不得大雅之堂,看得人都是下里巴人。真正的精英士子,都奔四书无经去了,也没精力看闲书。
实际上,在所谓的豪门望族中,看这种闲书却是大逆不道的,在家风森严的人眼中,这东西多看一眼也是脏了眼睛。
只不过,陆家本就不是什么书香门第,没那么多讲究。
而且,陆畅、陆爽这一系根本就不得陆二老爷的欢心。陆二老爷陆炜一年中难得来院子几次,对儿女的教育也毫不关心。反正陆畅将来有爵位可袭,至于陆爽,到时候嫁人拉倒。
陆爽的母亲是个菩萨心肠的女人,又溺爱孩子,女儿要看什么书,也不过问。
陆三小姐看得故事书多了,自然想与同道交流。
可她的身份摆在那里,同读书人交流吧,族中的学子们根本就不读这种书。同下人讨论吧,好象又是不妥。
如今总算碰到吴节这个同好,三小姐顿时感觉自己就好象在茫茫沙漠中看到一片绿洲,立即来了精神。
吴节微微颔首:“三小小姐,我也是写话本的。既然写,肯定读过不少同样的故事书,如此才能取长补短。小生冒昧问一句,你觉得我写的故事同坊间的话本有什么区别?”
“区别非常大。”陆小姐显然是对《石头记》目前的章节非常熟悉,私下也琢磨过很长时间,正色道:“你这书吧,故事很普通,没悬念,又不懂得抖包袱,平淡得跟水儿一样,一点都不吊人胃口。第一眼感觉不是太好,觉得你这书写得实在太真,真实得就好象那里面的人和事都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完全不像其他小说,故事离奇曲折,就没有作者想不到的。”
“一般来说,刚入手一本小说,我都会一气读完,然后扔到一边,以后也不会再去碰。你这本书吧,我看了两章,就走了神。其中还吃了几片梨,喝了一杯冰糖银耳羹。然后就不耐烦看了,不是写得不好,实在是没什么抓人的情节。”
“当时我还以为以后再不会碰这本乏味的小说,可在院子里逛了一圈,满脑子却都是你书里面的人物。宝玉、黛玉、宝钗,这些人都活过来了,在大观院的那一方天地里哭哭笑笑。让你忍不住想再去看看,他们现在怎么样,又发生了些什么有趣的事儿。”
陆三小姐越说越激动:“如果说你的书和外面的话本有什么区别,只一条,外面的书写的是故事,而你写的是人。故事写得再好,没有能够让人记住的人物,总归是死的,让人无法信服的。可只要人活了,这书就有勾你读下去的欲望。”
吴节听得心中大吃一惊,这个小丫头的文学素养不错啊!刚才这席话不就是大学《写作》课程上的内容吗?
文学即人学,这陆爽的观念比古人超前了好几百年。
果然是看的书多了,也就能朦胧地触到现代文学技巧的门槛。
不过,这段话本就是吴节试图引导她将要说出来的,此刻正中他的下怀。
吴节点点头:“三小姐说得有理,我这本书重点是写人,而不是故事。画画中有一句俗话:画鬼容易画人难。鬼谁都没见过,怎么画,别人也不敢妄家评论。可人物却最难画了,毕竟天天都能见着,画得稍微不对,就能被人轻易看出来。写书也是如此,离奇古怪的故事容易编,可要想写活一个人物,却得需要真工夫。正因为要写活一个人物是如此之难,这书注定写不快。依我的速度,每天也就能写两千字左右,再多,就写渣了。”
“两千字,什么?”陆三小姐跳了起来,怒喝:“白日做梦,与虎谋皮,痴心妄想,一万字,少说废话,否则我……”
大约是知道没办法威胁吴节,三小姐只不怀好意地盯着二哥上下打量。
“别扯上啊!”陆畅悲哀地叫了一声:“三千。”
“九千。”
“四千。”
“八千。”
吴节苦笑,这二人倒是讨价还价起来,忍不住问:“二公子,三小姐,琴的事情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