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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此言,吴节有些愕然,转头看了看陆畅:“怎么了?”
“你你你,你写的这一段不就是我和丁香之间那事吗?”胖子气恼地将手指放在稿子上,从“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上划过,因为用力,手指甲几乎将一张涂了明矾的上好熟宣都划破了。
吴节“扑哧”一声笑起来:“胖子,原来你已经代入贾宝玉这个角色里去了。不是的,你弄错了,这个不是以你为原型的。”
他心中也是好笑,想不到这么普通一个故事,却与陆胖子的初夜暗合口看来,古代的世家贵族子弟的性启蒙大多由贴身大丫鬟完成,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了。
就连我吴节也不例外啊!
这个死胖子居然代进宝玉这个角色,感觉不要太好口这厮横看竖看,都没有主角命相。
“那么,我的原型是谁呢?”听到自己不是宝玉,吴节也没拿这事来调侃自己,陆畅心情好了些,忍不住好奇地问:“可院子里也没几个男孩子,如果不是他,又是何人?”
看来,《红楼梦》书中的荣宁两府还真有些像陆府。
吴节又笑,心道:我会告诉你你的原型是薛蟠吗?
“还没出现,且等几日再说。”吴节随意敷衍。
“一定要好好写,最好是一个浊世佳公子,生得貌比潘安,才华出众。”陆畅捏了捏拳头。
吴节接下来的章节会出了一新人物秦钟,说起来,这家伙在书中也算不错,是个小帅哥口当时,陆胖子就以为自己出场了,很是兴奋了几天。当然等看到后面秦钟同学和宝二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时,胖子又是什么表情,这已经不是吴节应该关心的事情了。
谁叫死胖子自我感觉那么好 死活要把自己朝帅哥角色上凑呢?
“恩恩恩,没问题,放心好了,肯定是公子。”吴节被他弄得有些烦了,埋下头继续写接下来的部分。
贾宝玉这事写完之后,这个章节的故事已经说尽。如果吴节就此收笔,也算是一个完整的小高潮。不过,如此一来下一个章节又得从新开始铺垫、酝酿,然后需要很多篇幅才能写到最精彩的部分。
以前吴节对曹雪芹的书也没什么了解,到几日才了解到这人的厉害。一个故事从发生发展到高潮、结局,起承转合丝丝入扣,让人欲罢不能。
这才是真正的大家手笔啊!
一个故事写完,读者快威已过。到下一个部分的铺垫部分,还需要一点时间酝酿。
如果这样,也达不到逼迫陆三小垩姐的把那本春宫拿出来的目的。
因此,吴节又接着写下去看能不能在这里留个悬念,吸引她接着读下去0
好在下面这章原著的名字是《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老老一进荣国府》。
这部分在整本书中也算是精华部分,尤其是刘老老这个人物一出,就产生了许多笑料。
刘老老一进荣国府,因为是乡下人见识少 很是被府中的少爷小垩姐们捉弄了一番。
富贵人家的子弟,潜意识里总有一种高人一等的心思。像陆家的少爷小垩姐们,内心中未必没有这种眼高于顶的骄傲。
如果这书确实能够抓住陆小垩姐的心,可以肯定,陆小垩姐绝对会把自己带入进书中的一个角色离去。一旦碰到这种搞笑的穷亲戚,绝对会有捉弄一番的心思。或者,摆出一副高姿态,赏些用不着的东西给亲戚,享娶她们的千恩万谢,并陶醉其中如此,肯定会急着一睹下文为快。
“对的,这就是意淫,也就是网络文学中的……,,很高级的那种。”吴节一想到这一点,心中大骇:“实际上,古代能够读书识字的大多是社会精英阶层,《红楼梦》这本小说从一开始就写,目标读者就是中产阶级和达官贵人。曹雪芹对读者心思的把握已经达到了极至。
这……曹大大这么古早的一个写手,也懂得意淫…… 太先进了,太超前了……”
突然间,吴节对曹雪芹佩服到五体投地。
放下心中的敬服,吴节提起鹅毛笔,接着抄下去。将刘老老的来历,她家里的窘迫,以及刘老老欲往荣国府大秋风的来历——写得分明了。
这段文字不长,也就千余字,可其中却有几个转折,很有些意思。
先开始写刘老老的女婿狗儿因为家境贫寒,眼见冬天来了,心中焦躁,在家中使闷气。刘老老看不下去,说了女婿几句,女婿不服气,顶撞刘老老:“有法儿还等到这会子呢我又没有收税的亲戚、做官的朋友,有什么法子可想的,就有,也只怕他们未必来理我们呢!”
刘老老回了一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倒替你们想出一个机会来。”云云,就将去荣国府求援的事说了。
女婿狗儿倒也动了心,可刘老老的女儿却有顾虑,说:“你老说的好,你我这样嘴脸,怎么好到他们上去,只怕他那门上人也不肯进去告诉,没的白打嘴现世的!”
听到这话,狗儿犹豫了。
然后刘老老主动请缨,将这事一肩挑了。
千余字的篇幅,却写得几起几落,又将人物性格刻画到了骨子里,确实了得。
吴节写到这里,出了一口气,将最后一段添上:于是刘老老带了板儿,进城至宁荣街来。到了荣府大门前石狮子旁边,只见满门口的轿马。刘老老不敢过去,掸掸衣服,又教了板儿几句话,然后溜到角门前,只见几个挺胸叠肚、指手画脚的人坐在大门上,说东谈西的。刘老老只得蹭上来问:“太爷们纳福。”众人打量了一会,便问:“是那里来的?”刘老老陪笑道:“我找太太的陪房周大爷的口烦那位太爷替我请他出来。”那些人听了,都不理他。
至此,吴节新书的开篇总算写毕。
在结尾处留了个小悬念:这刘老老究竟能否进得去荣国府,究竟能得到什么好处?
都是一件值得读者期待的事情。
实际上,抄到这一个章节,已经接近四万字,比吴节当初预计的三万字已经大大超出。
等下完这一节,学堂里的学生都已经散去,只陆畅还坐在旁边看着稿子:“我看,这故事也很寻常嘛,女魔头会喜欢吗?”
这样的问题他这几日已经问过好几遍,吴节也没心思再解释。
将稿子都搜拢在一起,大约三十来页,一小叠。
好在他使的是鹅毛笔,都是蝇头小字,也不费纸。
宅男真心不费纸。
吴节:“尽管拿去给你妹子看,告诉她,若想接着看下去,就得打赏口这回我要二十张图画,少一张都别想爷写一个字。”他充满了自信。
看到吴节一脸的镇定,不知道怎么的,陆畅突然对吴节充满了信心。
或许,女魔头真的喜欢这种书吧,管他呢,试试看。
陆畅又问:“节哥,这几日多谢你了,劳烦劳烦!”就站起身来连连作揖打拱。
吴节:“别谢我,五文一个字,一共两百两,送我家去。”
“这个这个……”
“怎么了,不愿意。”
“不是,不是。”胖子连连赔笑:“节哥,你的书自然是好的,虽然我看得有些犯困……就有一点,你的故事写得太详细了,鸡毛蒜皮都写。比如林妹妹进荣国府那段吧。一会儿出个人物,说几句话,一会儿又是另外一个人说几句话。你一言,我一语,人多。杂,一通大山侃下来,白花花的银子水一样地出去了。能不能精练点……你就当我没说这句话好了。”
这是注水骗稿费啊!没公德。
看到吴节翻了个白眼,陆畅慌忙打住,讨好地问:“节哥,这书啥名儿?”
吴节提起毛笔,本打算写《红楼梦》的。想了想,却觉得这书名有点色情小说的味道,摆了摆头,就在一张白纸上写下《石头记》三个大字。
陆畅喜滋滋地把那个封面抓到手中,看了看,赞了一声:“好字啊,好字,节哥你的字写得真好。”
“废话,颜真卿的字能不好吗?”颜真卿是唐朝书法大家,他创立的颜体楷书一反初唐书风,行以篆籀之笔,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道劲而气概凛然,端庄雄伟,最适合用在诸如书籍对面、匾额楹联这等庄重的场合。
吴节想也没想,就随手写下了这三个工整的正楷字。
“颜真卿是谁?”
“哦,他呀,一个穷秀才,字不错,我小时候跟他学过几天书法,已经死了十多年了。”吴节这才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
“死了,倒是可惜口这字体很新奇啊,可惜可惜。”胖子满是惋惜:“如果这人还活着,依着条路子走下去,毕定是一代大家。”
古人学书法都需要临摹字帖,可大家的字帖价值连城,非公侯富贵人家普通人根本没机会见到。
穿越到明朝这么长时间,吴节也接触过不少读书人。
说句实在话,除了家资富饶的富家公子,很多书生写的字都不堪入目。
而且,科场上专重馆阁体这种没有任何艺术价值的字体,一般人自不肯在书法上浪费太多时间。
吴节不想在这事上同胖子纠缠下去,反问:“胖子,我的书可写出开头来了,你答应过我要刻苦读书一事呢?”
胖子指了指自己已经有些发青的眼圈:“放心好了,我明天晚上都在挑灯读书,眼睛都熬红了。我别的长处没有,只一点,言必信,信必果。男子汉大丈夫,说过的话就要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