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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一章:讨账
从太后宫里出来,敬德远远地朝沈傲使眼色,沈傲会意,拐了一个弯在一处长廊处等着他来。
敬德蹑手蹑脚地过来,含笑道:“平西王近来还好吗?”
沈傲淡淡一笑,道:“好得很,倒是不知敬德公公近来如何?”
敬德吁了口气道:“杂家这几日都是提心吊胆的。”他压低声音继续道:“前几日打死了郑妃跟前的红人虎子,还不知道那郑妃会不会报复。”
沈傲深望他一眼,心里想,这家伙倒是识趣,这话不是摆明了向自己输诚吗?于是道:“怕什么?打死个奴才而已,郑妃算什么东西?这宫里,还不是太后说了算?”
敬德连连点头道:“对,对,平西王说的也有道理。这不是有最新的消息了吗。杂家知道平西王一定喜欢听,所以特地来给平西王报个信。”
沈傲道:“你说。”
敬德正色道:“太后叫杂家盯住郑妃。”咂咂嘴,笑嘻嘻地继续道:“这郑妃只怕是要完了,陛下宠幸有什么用?后宫三千佳丽,陛下今日宠幸她,过几日就可以宠幸别人,可是太后不是只有一个吗?”
沈傲微微一笑,道:“有劳敬德公公了。”
和敬德寒暄了一阵,沈傲才是从宫里出去。
初冬将近,汴京在经历了一场细雨之后,天气骤然变冷,沈傲躲在屋里烤着炭火,这时节莫说是他,便是一向早起的商贩都要在被窝里再打个盹,汴京的树木都变得光秃秃的,行人行色匆匆,撞到了熟人,也只是微微颌首,仿佛张了口就会让体力消耗殆尽一样。
沈傲性子懒,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能站着绝不走动。所以每日猫在书房里,偶尔和妻子们说说话,大多数时候装模作样地看书,炭盆就摆在他的脚下,感受着丝丝的热气,整个人就更显得惫懒了。
读书对于沈傲这种人来说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女人见了男人读书总不会觉得不务正业,因而让你叫他去采买东西,或者陪去放风筝、剪纸花时总是不忍开口,于是一个在装,另外几个反而不禁沉迷了,少不得要亲自煨碗汤去慰问,有时也会故作好奇地问看的什么书,沈傲当然不能说是《面首记》或是《说武唐皇》,因此总是盖上书,一副淡定从容,整个人真真如饱读诗书的大儒还要有几分书卷气,而后淡淡地道:“不是什么好书,随手捏来的,从前也看过,今日再翻开来温故一下。”
若是若儿听了,肯定会觉得不好意思,说:“夫君如今贵为亲王了居然还如此好学,那我就不打扰你。”
换做是春儿,则是双眸中闪露出憧憬之色,满是歉意地道:“那我不打扰夫君了。”便红扑扑着脸轻轻掩门出去。
要是蓁蓁,则会媚眼儿一抛,道:“要不要蓁蓁给夫君柔柔肩,这样坐着看,骨头都要酥了。”
最头痛的就是唐茉儿,唐茉儿会正正经经地坐在沈傲的对面,或许又要跟沈傲相互拆字、对题、破题了。
这样的日子转眼过去了七八天,眼看就要去怀州了,沈傲本想天气暖和了一些再去讨账,谁知这天气反而越来越坏,一夜之间,天空中落起鹅毛大雪,雪花纷飞,所过之处尽是银装素裹,那层层的积雪压在屋脊上白茫茫一片,这美好的事物却往往伴随着刺骨的寒风,让人想亲近却又不得不驻足不前。
“悲催啊……大过年的去做黄世仁。”沈傲清早呆呆地看着窗外的鹅毛大雪,冷风灌进来,让他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立即披了衣衫,套了一件袄子,整个人显得臃肿了几分,将刘文叫来,道:“把少爷叫来。”
周恒急匆匆地赶来,对沈傲道:“表哥,是不是该去讨债了?”
沈傲嘻嘻哈哈地道:“我们是读书人,读书人不叫讨债,叫讨账,去,到武备学堂调一队校尉来,刀剑都配齐了,省得有人赖账,到时候动起粗来,岂不是叫我们秀才遇上兵?”
周恒也笑着道:“对,多拉些读书人去壮壮胆。”
等周恒去了武备学堂,沈傲倒是不急,慢悠悠地到书房里煮茶看书,这样子恬静极了,倒像是待会儿要去邀上好友煮酒论道一样,夫人叫了个丫头来问,要不要到佛堂去坐坐,沈傲回道:“今日有事,晚些时候再去。”
这书房里合上了门窗,显得有些昏暗,沈傲挑了灯,在豆大的星火边儿擦拭了尚方宝剑,等到周恒兴冲冲地回来,才将剑跨上,心里想,剑壮怂人胆,敢不还我沈愣子的帐,让他一家都不安生。
到了门房外面,一溜儿穿着蓑衣戴着斗笠骑在马上的校尉驻马而立,沈傲的马也牵了来,沈傲翻身上马,大手一挥,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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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府这边,中门闭得紧紧的,门房这边也都猫着腰缩在里头躲风,这个时节,通常都不会有人来,偶尔会有几个冻坏了的僧尼来化缘,不过大多数都不理会的。院落里头的仆役倒是不得不在屋檐下跺脚,尤其是郑小少爷的几个贴身仆役,都是乖乖地躬身在鸡房外头的走廊上,吹得脸都冻红了。
郑爽上次买下了鸡,便将这鸡王带了回来,可谁知,这鸡王像是发了瘟一样,却连最普通的斗鸡都不如,看上去雄赳赳气昂昂,仔细研究了一下,却发现根本就没有受过鸡师训练。
这就奇了,郑爽明明记得武曲侯家的鸡王确实是丢了,随后第二日,决胜坊就兜售这只和鸡王差不多的鸡,按郑爽的理解,这只鸡绝对是鸡王没有错;可是抱回家的时候,才发现了一些端倪。
这鸡,根本就是掉包货,哪里是什么鸡王?郑爽琢磨了一晌午,才算是回过味来,他娘的,被骗了!
正因为有消息透露出来,鸡王被人盗去,又偏偏以郑爽的身世,一定能提早收到消息,因此别人不相信这鸡王会在决胜坊兜售,郑爽却相信,抢鸡的人急于销赃,当然巴不得越早脱手越好,所以那一日清早,他一听到消息,立即叫人飞快往决胜坊去,决胜坊毕竟是数一数二的斗鸡场所,抢鸡的人抢这鸡,肯定对这一行当也一清二楚,十有就是在那儿销赃的。
正因为心里确认这是鸡王,郑爽才肯去和赵宗哄抬鸡价,谁知二十五万贯买下来,却他娘的是假的。
郑爽气得鼻子都歪了,连摔了几样茶碗,吓得下人们连话都不敢说,见了他就躲。
气归气,郑爽虽然将那假鸡一脚踩断了脖子,可是这钱不是还没有付?既然没有付账,权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这几日下雪,他连决胜坊都懒得去,只是想着等什么时候天气暖和一些,他一定要带人去找那决胜坊的掌柜算账。
不过七八天时间过去,这件事他也渐渐地淡忘了,每日清早起来,要么邀狐朋狗友来府上斗鸡为乐,要嘛就在鸡房摆弄自家养的几十只斗鸡。
从鸡房里出来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乱糟糟的,浑身上下都是鸡屎味,这时一个小厮快步过来,道:“小少爷,二老爷叫你去书房一趟。”
“不去!”郑爽大是不爽地道:“还不就是叫我读书?读书有什么用?我也没见咱们郑家有谁中过进士,可是哪个进士老爷有咱们家风光?”
这小厮却不肯走,低声道:“少爷,老爷明日就要去太原,临行时要和你说说话,若是不去,只怕又要大发雷霆了。”
郑爽嘴里嘟嚷一句道:“又不是生离死别,有什么好说的?”说是如此说,却还是不敢怠慢,叫人去给他换了一身衣衫,才一步一摇地到了郑富的书房,兴冲冲地冲进书房,甜甜地叫了一句:“爹。”
这郑富是国公郑克的亲弟弟,郑家的生意都落在他的身上,他是老年得子,直到四十多才生了这么个儿子,当真是宝贝得不行。再者他经常要出远门,一个月也难得回来一趟,所以对郑克疏于管教,最后眼看他不成器,口里虽然会劝几句,心里却是不再管了,反正以郑家的实力,让他一辈子衣食无忧也算不得什么。再者等他年纪再大一些,给他娶一门妻子,人安份了一些,就带他出去做生意,将来也好继承家业。
明日就要去太原,郑富虽然为商奸诈,对这儿子却是不错,一见郑爽进来,顿时笑起来,道:“爽儿,来,坐在这边说话,你又去鸡房了?”
郑爽倒是一点都不怕他,道:“天气冷了,要多给它们喂喂米,否则明年开春的时候没生气的。”
郑富哈哈一笑,道:“等去了太原,你爹若是撞到了什么好鸡,一定给你带回来。”接着又道:“你这几日做了功课吗?”
郑爽嘻嘻哈哈地道:“做了,做了,儿子还写了字呢。”
郑富也不考校,却是笑得更是欢畅,道:“这便好,玩要玩,可是功课也要做,我不求你做什么饱读诗书的大才子,只求你能读书明志,读书正心。”
郑爽心里不以为然,敷衍着应下来。
郑富突然道:“我听说你在决胜坊花了二十五万贯养了一只鸡?”
郑爽怒气冲冲地道:“爹,这事就不要再提了,他娘的,这鸡是假的,居然还有人敢拿一只假鸡来蒙骗我,等过几日,我非去找他们算账不可。”
郑富放下了心,如今兄长那边要筹钱,二十五万也不是小数,若是真拿了出去买一只鸡回来,这还了得?
既然鸡是假的,这就好办,这帐自然也就不必还了。郑富道:“一只鸡哪里值这么多钱?几千贯我这做爹的自然给,可是二十五万这样的数目,你便是买了只真鸡回来,我也断不给你还账的。”
郑爽笑嘻嘻地道:“其实我也没打算还账,先把鸡带回来,还怕他们敢来我们郑家讨账吗?谁知道原来竟是假的,真真气死人了。”
郑富呵呵一笑,交代了几句爹走之后好好做功课,时常去伯父那里问安的话,才慢悠悠地道:“你年岁也不小了,是该寻门亲事了,这件事你大伯正在着手办,往后成了亲,可不许胡闹了。”
郑爽刚要说我哪里胡闹,这时有个主事疾步进来,慌慌张张地道:“老爷……不好了……”
这主事一直是郑富的心腹,平时没有大事,绝不可能如此惶恐的,郑富不禁皱起眉,问道:“出了什么事?”
主事道:“门外头来了许多兵,说是来讨账的。”
“讨账……讨什么帐?”郑爽很是不悦地站起来高声道。
“说是小少爷……小少爷欠了他们二十五万贯钱……”主事吞吞吐吐地道。
“狗东西,他们这是活腻了,拿只假鸡来糊弄本公子,居然还敢来要账?来了也好,本公子正要寻他们呢!”郑爽咒骂几句,长身而起:“走,看看去。”
郑富却知道对方既然敢来赖账,定是有备而来,于是也表情沉重地站起来,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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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送到,恭祝大家身体健康,吉祥如意。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