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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王子回来的消息时,沙铁城的行政官切夫立刻出城迎接,邹凯没事也去围观了一把。
在沙铁城城门,邹凯第二次看到了普瑞斯王子,但是王子给他的感觉和第一次见到有点不一样。他第一次见到的普瑞斯王子是一个亲民的上位者,宁愿微微为难自己也要和善的对待民众。而且他第一次见到的普瑞斯王子总是笑容和善,配上一头金发就像是整张脸都在发光,但这次普瑞斯脸色阴沉,看谁……都像是想把谁千刀万剐一般。
邹凯对于普瑞斯王子因为失去父亲变得愤世嫉俗的表情表示理解,他想了一下,发现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普瑞斯王子很有可能不记得他这个小人物,所以他决定表现一下。
王子回到沙铁城的时候快到中午,肯定是要吃饭,邹凯就在厨房里做了一个红烧狮子头,炒了俩小菜,再做了个蛋花汤给王子送去。还好切夫也想借助他讨好王子,就将他做的送去给了王子。
在现在的情况下,普瑞斯王子无疑是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继承王位,而沙铁城是他回去普兰斯的必经之路,正好他也需要在沙铁城做些补给。他的想法是在饭桌上向切夫讨两匹好马,吃完饭就离开,他们的马在赶回沙铁城的途中已经快累倒了,实在不适合长途赶路。
只是他吃到的饭却有点奇怪,不仅烹调方式奇怪,连味道也奇怪,但却是无比的美味。普瑞斯离开想到了他在某个村庄里吃到的饭菜,这才想起他让这个厨子先来沙铁,这些吃的大概就是那个厨子准备的。
既然想起来了,普瑞斯在要马的时候就顺带问了邹凯,切夫表示邹凯在他这里,他这就让人把他叫过来。
普瑞斯王子却说:“不用,叫他等会儿直接跟过来就是。”
切夫恭敬的应了,立刻就叫下人去喊邹凯准备。
下人来的时候邹凯正在厨房逗猫,今天他做饭的时候这只白猫又来了,邹凯照旧给力它一点东西吃。白猫吃完就准备走,邹凯立刻拿出他特地烤的小鱼干在白猫眼前晃,这只冷艳高贵的猫终于停下了它尊贵的步伐,冰蓝色的眼睛紧紧看着邹凯……手中的小鱼干。
“来,吃鱼干。”邹凯将鱼干在白猫眼前一晃,然后手提高,处于了一个白猫不跳起来绝对吃不到鱼干的位置。
白猫看看邹凯手中的小鱼干,又看看邹凯,它似乎犹豫了,既没有跳起来吃鱼干,也没用走。
当然也有可能它心里想着:愚蠢的地球人,还不把小鱼干给本宫放下!
想到这里邹凯不自觉露出个微笑,他压低了手将鱼干递到白猫嘴边,白猫低下头舔了条鱼干,就着邹凯的手心吃了,吃完白猫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邹凯手指。
见白猫吃了鱼干,邹凯脸上欣喜,他又拿出一只小鱼干,这次他没有直接喂猫,而是稍稍退后了一点,引着白猫过来吃。
白猫果然跑过来吃了,邹凯又拿出一只小鱼干,退后了更多一点,引白猫过来吃,白猫看了他一眼,就在邹凯以为白猫会过来时……它三两步跳出厨房门口,走了。
邹凯一愣。
这剧本不对啊!说好的白猫被他的小鱼干吸引,然后轻松被他引到角落抓住呢?
没错,邹凯对自己的厨艺极其自信,他相信他可以凭借这一餐和王子去普兰斯,而这猫吃了他这么多次白食,走得时候不带走岂不是浪费了他这么久的良苦有心?
不过这只猫实在是太过于忘恩负义,完全不记得这几天是谁给吃的给它,不仅不给人抱,连摸都不给摸一下,邹凯这才想出了用小鱼干引诱的方法。谁想这只猫不仅忘恩负义还清闲寡欲,吃了两口小鱼干就不吃了,枉费了他一番苦心。
既然鱼干引诱大白猫计划失败,仆人也已经来叫他,他只得喊上麦尔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等他们东西收拾完,邹凯见到的却不是王子,而是王子身边的一个侍卫,侍卫问两人:“会骑马吗?”
邹凯和麦尔齐齐摇头。
侍卫立刻就给了他们一袋金币,表情严肃说:“这是王子给你们的路费,王子殿下现在需要回普兰斯,你们如果不会骑马就跟不上,你们自己雇辆马车去普兰斯。”
此时邹凯也听了出来,这个侍卫说的不是要求,根本就是命令,是完全没有商量余地的。不过让他自己过去,也就是可以慢慢走,他正好有沿途看看这个世界的风光的想法,也就完全没异议。
吃过了午饭,王子一行人就出发了,邹凯东西都收拾好了,也就不想再逗留,和麦尔上了辆送货的马车向着王城出发。
马车并不快,因为走的前往普兰斯的大路,路途上也不颠簸,这让邹凯很有闲心欣赏沿途的风光。
走了小半日,路途上都是一些起伏平缓的小山丘,这些山丘上大种了东西,一片片望过去整齐无比,又加上城外干净得不染丝毫尘埃的阳光,一派乡野田园风光。
邹凯在沃丽吉也没用见过这么大面积的田野,他沿途一路看来,只觉得这里的农民过得似乎很好,每一个他所见过的农人都悠闲而自在。
天高云淡,阳光温和,路途一成不变的乡野风光让邹凯昏昏欲睡,他也就顺应自己的想法,靠在货物上睡着了。等再醒时,他睁眼就看到满天的繁星,天已经黑了下来,空气中弥漫着夜晚的湿意,有夜风吹过,邹凯正好闻到一股香味,他的身旁也有火光亮起。
他侧头向着火光方向看去,就见麦尔和送货的货郎在路边升起了一堆火,在火堆上架了一个锅,锅里烧着一锅水。
邹凯四下看了一下,发现货车就停在了大路旁边,四周没有一户人家,但升起的火堆却不只他们这一堆。
路边停了不只一辆货车,连着排了有十七八辆,路边也有好几堆火光,想必这里是货郎们默认的休息点。
邹凯正好饿了,就跳下车,去看麦尔和货郎两人做的什么吃的。
麦尔和货郎大概是起了争执,货郎正在和麦尔争辩,见邹凯过来,忙说:“凯,你这位弟弟挺固执啊,偏偏不让我在水里加蜂蜜,你快劝劝他,我跑了几十年的货,这么吃也没问题,这小孩偏要和我争!”
“加蜂蜜?”邹凯好奇,“这是要做什么?”
“他要煮土豆。”麦尔气呼呼说,“我告诉他加盐比较好吃他不信!”
邹凯突然就笑了出来,这是异世界的甜咸之争?
“放盐比较好吃。”邹凯说。
其实他既不是甜党也不是咸党,他是甜咸通吃党,只要好吃放白糖和放盐根本就不是问题。只是加蜂蜜的煮土豆?那是什么?别闹好吗!
货郎突然就不高兴了:“给你们吃好东西你们还不乐意了!好好好,我就放盐。”
“这和蜂蜜好不好没关系,放蜂蜜就是不好吃!”麦尔争辩说。
“好东西你们都不吃,我再也不会拿好东西出来了。”货郎的脑回路根本没跟上麦尔。
邹凯就在旁边听着他们争,默默的去路旁的小河里洗了碗,找出面粉加水加盐调稀,用勺子一勺一勺煮进烧开的水里。
看到邹凯的动作,货郎放弃了和麦尔争执,转而瞪大眼睛看着邹凯:“你做什么?”
“做麦鸡公。”邹凯回答,手上不停。
稀得可以流动的水和面粉一下到水里,被热水一烫就变成了一团团的面粉团,面粉团的样子并不规则。因为调好的面粉的干湿关系,用勺子舀下去的时候会一般落到水里,一半沾在勺子上,面团倒下去的时候就像是把两团面撕开一般。每下一勺,勺子和面团之间就会经历一次生离死别。
而因为这种生离死别的关系,煮进水里的面团一半圆润,一半又薄又不规则,就想是鸡公的顶冠,麦鸡公的名字也因此得来。当然它还有一个通俗的叫法:灰面坨坨。
“不吃土豆?”问的是麦尔。
“土豆有意见了,它说它本无味你们偏偏又要给它放盐又要给它放糖,它罢工离家出走了。”邹凯胡扯。
麦尔明智的换了个话题,问邹凯:“这个怎么吃?”
“放嘴里吃。”几句话之间,邹凯已经将所有面粉都下进了锅里,他用勺子搅了搅,水里的面团也跟着浮动,锅里的水并不浑浊,配上白色的面团,还挺好看。
在一边看了半天的货郎终于憋出一句评价:“你挺有想法的。”
“我想法多了。”邹凯笑着说。
邹凯搅了一下锅里,然后站起来找出碗,然后利落的从货郎的货车上找出了盐大蒜辣椒酱醋,打了一碗佐料。
货郎瞪眼:“你竟然比我还熟悉这些东西在哪儿?”
“别紧张,我闻闻就知道了。”邹凯说着,开始往碗里舀水。
说是碗,其实就是一个凹下去的木碟子,舀了少许水,碟子里就快溢出来了。
邹凯找出叉子戳了一下水里的“麦鸡公”,一戳到底,熟了。他一个个将“麦鸡公”舀进盘子里,递给货郎和麦尔:“吃吧。”
麦尔接过就吃了起来,而货郎还抱怨了一句:“出门在外也要吃得这么正经,你还真有心思。”
“出门在外更不能亏待自己。”邹凯说着,用叉子叉起一块麦鸡公,突然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一只鸟,从他身前一掠而过,叼起他手中的面团又立刻飞走了。
三个人都跟见鬼似的看着彼此,片刻之后,先是货郎,再是麦尔,两人相继大笑起来,笑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开,驱散了几分黑暗的阴霾。
邹凯看着空荡荡的叉子,木然片刻,干巴巴说:“看来出门在外的鸟儿略凶残啊。”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两更稍后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