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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核桃大小的蓝宝石,没有经过切割的原石。虽然没有切面,李寒还是能看得出它颜色非常纯粹,浓艳欲滴。
“寒,拿个放大镜来我用一下。”本尼迪克特举起蓝宝石,眯着眼睛对着阳光看了半天。
李寒在书房翻箱倒柜的找了半天,果然拿了个放大镜下来,也不知道当初是买来干嘛用的。本尼迪克特接过放大镜,就像夏洛克观察尸体一般,把蓝宝石放在桌上,弯着腰仔细地看了起来。李寒不懂这个,但他也能的出来这是颗宝贝。
本尼迪克特看了半天,直起腰一脸不知道应该摆出什么表情的表情对李寒道:“这是颗天然宝石,产地应该是斯里兰卡,这种颜色浓艳纯正的斯里兰卡蓝宝石可比钻石值钱多了,1克拉就至少要2000美元,这颗至少有300克拉以上,价值就完全不能用2000乘以300来算了,不知道要翻多少倍。”
李寒也不知道应该摆出什么表情,看着烤盘呆呆地道:“这是世界上最昂贵的烤鱼了吧?”停了停,拿过蓝宝石比划了一下,“我最近似乎总是收到珠宝,如果我是女人,那肯定要高兴死了……回头找个技术高超的工匠把它切了吧,分成两颗,我们一人一半,做坠子或者再切小都行。”
本尼迪克特没有意见,宝石拿去卖确实能值不少钱,但这么大这么好的宝石难得,反正他们两个都是不缺钱的,不如留着以后送给妻子。
李寒都已经淡定了,挥挥手让本尼迪克特把宝石收好回头找人切了,自己开始收拾餐具。下午的计划是骑马,他们也懒得开车了,散步地走着去了牧场。只是他们略有点错估了两地间的距离,20分钟那是开车的时间,步行走这段路程他们花了一个多小时。
“我们这是被撑傻了吧?”李寒好笑地拍着脑袋道。散步的话20分钟确实有点儿略短,但一个多小时也太久了些,而且浪费时间。要知道就是现在,英国天黑的还是挺早的,散步这么久,有点儿太占骑马的娱乐时间了。
走进牧场时,几只半大牧羊犬猛地扑了过来,围着李寒直转圈,小尾巴摇的就好像要掉了一样。李寒惊喜地蹲下.身,把它们挨个抱了一遍:“易斯特,温斯特,少斯,诺思,你们还记得我呀?好伙计,真是太聪明了。”
牛群羊群三三两两地散落在草地上埋头吃草,马群倒没有跟牛群在一起,约翰正带着奶油和剩下的几匹马在一棵大树下吃草,自己却拿了块皮子在做手工。奶油却不肯老老实实地吃草,站在一匹浅棕色母马身边挨挨蹭蹭的,地上好好的牧草不吃,非要挤过去吃人家边上的。
约翰也看见了他们,站起来远远的朝他们招手。李寒放下狗狗们,让它们继续去看守牛群羊群,说起来就这么几百头牛羊,四只牧羊犬实在有些太多了。
他带着本尼迪克特朝约翰走去,笑道:“约翰,牧场最近怎么样?一切都还好吗?”
“还不错,一切都慢慢走上正轨了。”约翰道,“牛羊都很健康,牧羊犬也能派上用场了,还有那些花尾楱鸡,孵出来的也都活了,再长两、三个月就能吃。养猪的人不多,还没买到合适的猪仔,建好的猪圈就只能暂时空着。小鸡已经买了十来只,因为还小,只能先在牛棚那边圈出一块来养……”
“一切就好,”李寒也不多废话,遥想了一下可以随便吃飞龙鸟的日子,道,“我今天是和朋友过来骑马的,没事,你忙你的,我们自己去准备就好了。”
奶油竟然还记得李寒,远远地看见他就昂起头“灰律律”地叫了起来,小跑着过来,拿着大头就往她怀里蹭。李寒摸了摸它的脸,从包里摸出个苹果喂它。“这是奶油,是匹刚刚三岁的小公马。”李寒道,“本尼迪克特,你喜欢哪匹?”
本尼迪克特自己挑了匹棕色母马,他以前拍《战马》的时候经过专业训练,马术还是不错的,至少比李寒这个只骑过那么几回的人要强的多。他动作利落地上了马鞍,系好肚带,与李寒一起牵着马往宽敞的地方走。
他们骑了整整三个小时,热身慢跑、快速赛跑、花样绕树跑……说实在的,李寒的骑术那是远远不如本尼迪克特。不过本尼迪克特的体力却不如他,在马上的时候还不觉得,下马后本尼迪克特就发现双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走路都艰难。
“老天,”他艰难地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双腿,呻吟道,“太久没有这样长时间骑马了,已经不习惯这样高强度的运动了。”
李寒嘲笑道:“这只能说明你已经老了,奔四的老人家。”
本尼迪克特顿时脸都绿了。还没等他想出什么话来反击,李寒已经识相地转移了话题:“如果夏天再来度假,牛羊就可以杀来吃了,想想就觉得好幸福……你既然累了就先在这里休息,我回别墅去开车过来接你。”
有了这小小的讨好,本尼迪克特也就不再计较他戳自己年龄了,男人也会怕老的好不好?竟然敢说他老,看在他是第一次的份上就不计较了,省了走一个多小时路回别墅也不错,来的时候他还真是走的有点儿累了。
这时候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刚走了半个小时,本尼迪克特突然说:“看,今天晚上竟然是血月,这又红又圆的,像不像个橘子?”
李寒囧了一下,从车载冰箱里摸出个苹果塞给他:“没有橘子,将就吃吧。”
本尼迪克特也囧了一下,默默地咬了一大口苹果,发出清脆的“咔嚓”声。
这是一段荒凉的小路,已经远离凯斯维克镇但又距离城市还有一段路程。路的两边都是牧场以及田地,一个小山坡上的树木已经吐出新芽,长出了嫩叶。红色的月光照在这片荒野中,带来一种恐怖而又凄凉的感觉。
本尼迪克特拿着啃了一小半的苹果,停下了咀嚼。他觉得自己似乎听见远处有什么动物的嚎叫声,有点像狼,但侧耳倾听后又什么都没听见。他干笑了一下,觉得自己有点儿神经质了,要知道英国的狼早就灭绝了:“据说,血月会唤醒黑暗魔力。”
李寒不是很理解,问:“黑暗生物会出来行走?”如果是以前他会嗤之以鼻,以科学来解释血月,表示血月只是因为浓厚的大气层把紫、蓝、绿、黄光都吸收掉了,只剩下红色光可以穿透过来。但现在他已经见识过吸血鬼和狼人,还有一些小精灵,篁国的僵尸应该也算是黑暗生物才对。
本尼迪克特能听见的声音,李寒自然更能听见了,那应该是狼人的嚎叫声,大概是血月的力量让他们被动变身了,只希望他们还能保持理智,不要跑出山乱咬人才好。
不知道那些吸血鬼是不是也会出来乱跑,他看着空中飞过的一小群蝙蝠默默地想,他可还记得与他有仇的吸血鬼伯爵菲尔德并没有死呢,虽然那个吸血鬼说菲尔德的伤至少要睡一百年,谁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就算是真话,也不代表不会发生意外,让菲尔德提前治好伤。
又开了一会儿,李寒突然道:“不对,我们出发有多久了?”
本尼迪克特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快一个小时了。”
李寒猛地踩下刹车:“按道理,平常这个时间我们早就上高速了,为什么还在野外,还是这种小路?”
本尼迪克特愣了愣,问:“是不是今天开的比较慢?”
李寒摇摇头:“只要没有限速,我一般习惯时速60-70公里,以这个速度我们应该上高速至少10分钟了。”
“那就是我之前看错时间了,”本尼迪克特不在意地道,“都走多少回了,难道还会迷路不成?”
李寒摸出他弯了的苹果手机看了眼时间,再次摇摇头:“时间没错,我记得我从别墅出发和到牧场的时候都看了时间,现在就是应该上高速了,可是你看,我们还在这么荒凉的地方,连辆路过的车都没看见。”
本尼迪克特转头看了看窗外,没办法相信他们真的会迷路:“就算是晚上看了太远的地方,可是我们这一路过来,没看见岔路啊,就这么一条路,要怎么迷?”
李寒苦笑:“一直没注意,就是因为没有岔路才奇怪呢。要知道从凯斯维克镇过来,中途有很多村庄,也有往北或者往东往西的各种大路小路,想想地图吧,一路过来不知道应该有多少岔道口,可是我们一个都没看见,这还不够奇怪吗?”
本尼迪克特手忙脚乱地打开手机准备查看地图,但过了半分钟,他只能无力地收回手机:“该死的,一点信号都没有。”
那就更不对了,这一路过来虽然多是牧场田地,但人流量其实不小,何况湖区还是英国最著名的景区,怎么可能没有信号?又不是深山那种人迹罕至的地方。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