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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买宅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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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花夜起床格外的早,一起来便忙着熬药,把药熬着了,又跑到忙着去配药,他还要做适合吴翩翩含在口里的药丸,毕竟吴翩翩这次的病来势汹汹,不好好治疗,她以后说话的声音会比以前还要暗哑难听,当然,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也有信心将她的宿疾治断根,就算不能回复到四年前伤病之前那声如银铃的程度,但至少会是正常女孩子的声音。

    之前那几年不是治不好,只是吴翩翩憋着一口气,爱治不治的,以至于此。

    做大夫的,最讨厌讳疾忌医的人了!

    吴翩翩休息了一晚,起床后,又在哥哥殷勤的伺候下吃了早饭,喝了药,很是神清气爽,闲闲地操着手,歪在藤编的靠椅上,坐在树荫下,看着花夜拿着玉质小药杵捣药。

    “翩翩,你这次准备在这里住多久呢?”花夜一面捣药一面问道。

    “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真的么?”花夜高兴起来,“能住一个月么?你要是能住上一个月,我就把你这毛病给治断根,让你嗓子恢复到跟以前正常的时候一样!”

    吴翩翩想了一想,“嗯!”点头答应。

    坐在屋中窗前刺绣的叶雨蝉手一哆嗦,绣花针刺到了手指头。

    “这个地方,你可满意?”吴翩翩问道。

    花夜顿时笑得眉眼弯弯,“很满意!就算我自己找,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地方,风景绝佳,安静但不偏僻,民风又淳朴!”花夜打开了话匣子,“这里靠着八百里马陵山,我还可以亲自去采药,上次。我就找到一处地方,长了不少铁皮石斛,有两株都有些年份了,这次正好给你用……还有一次。我发现一条一尺长的蜈蚣,可惜没带工具,我不敢徒手去捉,只好看着它游走了……”

    吴翩翩眯缝着眼睛,似睡非睡,听着花夜兴致盎然地絮叨着他觉得开心的种种事宜,而后他又提起了楚莹,“翩翩,你知道么,楚莹他们家也在这宿远县。他们在另外一个镇子,离这里不过三十里,坐车去只要一个时辰足够了,走路都用不了两个时辰!”

    “你去过?”

    “是啊!七八天前我去过一趟!”

    “你还真是闲不住啊!”吴翩翩撇嘴。

    花夜笑道:“还有比我更闲不住的猴儿呢!青青那丫头也在楚莹她们家玩,这丫头就像是楚家的姑娘似得!哦。不对,她已经是楚家的姑娘了,一羽居士已经认了她做干女儿!”

    吴翩翩想起楚莹和聂青青两个处处助人为乐的“无事忙”,一丝浅笑浮上嘴角。

    花夜看妹妹甚是放松,便问道:“翩翩,你这次真的能在这里住上一个月?”

    “嗯!”吴翩翩懒懒地应了一声。

    “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花夜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正因为无事,所以我才有空住这里!”

    听起来很有说服力。但是花夜并不太信,再看吴翩翩已经闭上了眼睛,不肯再说话的样子,便只好作罢,而且吴翩翩的嗓子也说不了多少话。

    小院中又安静下来了,只有小药杵捣药的声音。

    而吴翩翩在有节奏的捣药声中。真的睡着了。

    这个得感谢花夜,花夜给她熬的药中本就有安神的药材,因为花夜觉得吴翩翩总是思虑太甚,眯着瞌睡,就没得那么多思虑了。

    迷糊中。听见前院有人叩门,听见花夜离开后院,向前院走去。

    吴翩翩并不理会,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这种极其放松而又惬意的半睡半醒状态。

    一直到,花夜来叫她吃午饭,她才懒洋洋地睁开眼睛,掩嘴打了个哈欠,“不想吃!”

    “那怎么行!”

    见花夜又要开始说教,吴翩翩揪住他的袖子,“你喂我,我就吃!”

    一副惫赖相,表现出了十分的任性和幼稚!

    花夜抚了抚额,吴翩翩这种返童状态很让人无解,花夜是个大夫,更加坚信,吴翩翩心里一定有事!而且是很严重的事!

    花夜挠挠头,柔声哄道:“中午有客人,你乖乖自己吃,晚饭再喂你好不好?”

    “那我就在这里吃,你给我端碗粥来就行!”

    “乖,快起来走几步,动一动,你都坐了一上午了!”

    “谁叫你在我药里面加那些安神的东西?我就想睡!”

    额,花夜很无语!

    这是借题发挥好不好!那点安神的药材再翻两倍,都没这么大的药力!

    花夜叹口气,还是乖乖地端来了一碗粥和几碟小菜,放在她旁边的小几上。

    吴翩翩催他道:“快去陪你的客人吧!别盯着我了!”

    “那你一定得乖乖吃完!”

    “嗯!”

    吴翩翩吃完粥,又继续靠在椅子上养神。

    但是没过多久,花夜又笑吟吟地跑进来问她,“丁大哥说你也认识他,是不是的?”

    吴翩翩撩起眼皮看他一眼,“没听说过什么姓丁的!”

    花夜解释道:“就是丁银,我师姐的结拜哥哥!他说在师姐家见过你!”

    丁银?吴翩翩想了一想,在记忆里翻出了这个人,懒洋洋道:“见过一面,不算认识!”说完又闭上眼睛。

    这样啊,花夜有点意外,怎么丁银一副他和吴翩翩很熟的模样?不过丁大哥就是这种很热情很豪爽很讲义气的人,倒也不奇怪。

    而在前院的堂屋中的丁银,他的耳力本就很好,本就是竖起耳朵来听的,而环境又是如此安静,自然听到了屋后院子里传来的谈话声,立刻又把牙齿磨了一磨。

    他被捉弄了一顿,而后又千里迢迢从金陵追到九华山,又从九华山追到这儿,却在别人心里连个影子都算不上!

    很快,花夜又回来了,再不提吴翩翩是否认识丁银的事情,毕竟自己妹妹是个未出嫁的小娘子。既然不是熟识,那还是矜持一点的好!

    丁大哥么,同自己做好朋友就行了,没必要拉上妹妹!

    丁银掩饰住心中的抑郁。东拉西扯天上地下地和花夜又聊了半个时辰,不得已,告辞了,已经吃了午饭,还要赖着吃晚饭么?

    临走前,还特特对花夜说自己要在这里住上一阵子,这镇子气候宜人,安静又悠闲,最适合修养放松,背靠着马陵山。还可以去打野味,想想都愉快啊!

    他这么一说,花夜立刻心花怒放,“好啊!你什么时候去打野味,一定要叫上我啊!”

    “那是自然!”丁银爽朗地一拍花夜的肩膀。心道:“我就等你这一句呢!”

    送走丁银,花夜小朋友很开心地又来找吴翩翩说话,“过几天去打野味去,你想不想去散散心?”

    “嗯!”吴翩翩眼睛都没睁开,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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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过了三天。

    吴翩翩白天就一直窝在后院的树荫下,晚上吃罢晚饭。就沐浴上床,竟是一步路都不肯多走,期间,石妪每天日暮时分来一次,收拾她家小主子的衣物去洗涤,并送来新的衣物。

    丁银来邀花夜去打猎一次。但依旧连吴翩翩的一根头发丝都没见着,以至于附近山头的野兔们狠狠地遭了一回殃,以至于花夜家好多野兔吃不完,天气又炎热,于是忙乎着让翠姑给隔壁左右的邻居们一家送一只。收获了几大车的感谢。

    叶雨蝉和翠姑则小心翼翼地揣着不安过了三天。

    花夜则开心爆棚地地做了三天无微不至的好哥哥。

    这天早上,吃罢早饭,吴翩翩终于不再窝在后院那颗香樟树下打瞌睡了,而是迈步朝外走,花夜连忙跟上,“阿翩,你去哪儿?”

    “我怕我再住下去,你家小娇娘会吓出病来!”吴翩翩的嗓子在花夜的悉心治疗下好了不少。

    “你说什么呢!”花夜很不高兴。

    “我看见她那副大气都不敢出的样子就烦呢!好像我是凶神恶煞一般!”吴翩翩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地方住!”

    “你要去住哪儿?”听到第一句,花夜生气正要反驳,但随即又被第二句吸引了心神。

    吴翩翩用手指了指东侧,“隔壁!”

    “你认识?”

    “你家隔壁的院子我已经买下来了,这两天也收拾好了!”

    说话间,吴翩翩脚步不停,走出了大门,花夜立刻跟上,隔壁一家似乎没人住,据说主人搬到城里去了,就留了一个老仆看院子,话说,昨天还让翠姑送了一只野兔给那位大叔。

    走进隔壁的院子,大小与布局同他家差不多,一样也是个两进的小院,也收拾得十分清爽养眼,屋中家具床铺都十分齐全,干净整洁。

    吴翩翩指着西侧的院墙说,“就在你家院子东墙上开个门吧,这样你每次进出就比较方便了!”

    花夜本来是不高兴的,听她这么一说,心情倒是好些了,这样翩翩虽然是单独住着,但是院子是连通的,相当于还是一家。

    这套宅子,吴翩翩住了后院,石妪住后院厢房,前院里侍卫吴长全还有之前的看房子的大叔陈叟住了两间厢房,屋多人少,极为宽敞。

    屋子卖了,陈叟无处去,也跟着宅子一起过户给了吴翩翩,继续看院子的工作。

    这套宅院东南角上还连着一个小园子,种着些花花草草,还有两间小屋子,只是那个园子没人打理,杂草与花木一起茁壮成长,若说里面会钻出一条蛇来,都有人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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