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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大郎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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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延煜连连咳嗽着,白皙的脸上浮上了一丝朱红:“怎么突然这么说?”

    桃花一指方延煜的袍子:“平日里你不喜欢这样柔软的面料,更是不喜花俏,总是想穿棉麻的衣裳。

    每次做了新衣裳,你穿出去再回来,就好像是到田里干过了农活儿一般,弄得尽是灰尘,还常常带着墨迹。哪里有现在这么干净?”

    桃花又左右端详着方延煜的脸颊:“还有大哥你平日里不修边幅的,哪里会在意别人的看法,只要不影响你看书便是什么都好。今日我才说你的胡须不好看,你竟然听了我的话剃掉,说吧,是不是相中了哪家的姑娘呀?”

    桃花贼笑着接近方延煜,用胳膊肘轻轻推了推他。

    方延煜清了清嗓子,平静了下来:“没有什么的,你别瞎想了。”

    “娘这些日子来热衷于给你我找人家,你却是一直推脱,我还以为你是醉心仕途,没想到……不过哥,你若是真有了什么想法还是早早地告诉娘比较好,要不然她还一直为你担心,而且这么欺瞒于她,怕是她对你意中人的印象也是不好。”

    桃花想了想,自家大哥不是一个喜好美色的人,这样自己找到一种人的情况实在是很难想象,不禁睁大了眼睛,有些担心地问道:“哥,该不会是……你的同僚带你去了什么声色场所,认识的人吧?”

    “当然不是!”

    方延煜见桃花怀疑的眼神,只好叹了口气回答道:“不是的,是,是在端午那日,与同僚去了汴河旁的酒家去饮菖蒲酒,遇见了带着丫鬟去赏龙舟的她……”

    “怎么遇见的?”桃花还是很难想象这种浪漫邂逅的男主角是自己的大哥。

    “她……”方延煜的脸诡异地红了,“她扔了一朵山茶花给我……”

    “大哥你确定那姑娘不是……”

    “不是!不过……我认得她,在平陵,上元节的时候,她曾经同我说过话。”

    桃花仔细回想,突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个穿着红色半臂的娇小身影,桃花的机型不算好,但是大哥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告白这种事情还是很有记忆点的。

    那姑娘名叫丁婉爱,父亲是三司使副使,在去平陵看望外公的时候遇见了方延煜,从此一见倾心。

    三司使掌管全国钱谷出纳,均衡全国的财政平衡,虽然丁婉爱的父亲只是副职,但是三司使年事已高,至仕也就是这几年之内的事情。以丁婉爱的家世,方延煜实在算是高攀,唐氏怕儿子将来受制,并不是很满意。再加上丁婉爱作风大胆,以唐氏看来,实在不是自己大儿子的良配。

    在方延煜看来,丁婉爱与他对于姑娘的印象完全不同,她如此地坦荡直接,确实在很大的程度上打动了他,然而他作为方家的长子,考虑的需要更多,舍人院的环境也让他知道如今的朝廷看似平静,实则蕴含着狂风暴雨,不顾一切地去择妻,是不可能的。尽管唐氏表明如果他实在是喜欢,愿意去找媒人去丁家提亲,方延煜却说这件事情不要再提了。而在他上下班路上仍会不时“偶遇”的时候,也不再踌躇。

    天气渐渐地变凉,清华池温暖的温泉同热辣的火锅,烟香袅袅的金丝魅都卖得更好,方家人的心情却是如同这深秋的天气一般,平添了几分萧瑟。

    之前与吴家已经进行到了互换定帖,按说之后就应该下彩礼了,礼节性的小礼与正式的彩礼之后,这桩亲事才算是正式的定下。

    吴家推说要在良辰吉日进行,之后就没了音讯,方家本来对吴家就有些不满,因此也不着急着定下来,但是眼见着要一直拖下去,桃花作为女方却是吃亏了的,唐氏便萌生了悔意,想要这桩亲事作罢。

    无论是成功也好,失败也罢,桃花都全部交给了唐氏同杜氏去办,自己没有再多说。

    丁婉爱据说在家中闹了许久,甚至传出了一些风言风语,方延煜只让人转告了她两家并不适合,莫要再闹下去,然而丁婉爱却让丫鬟传话来说,她仍不死心。

    翰林学士府办了赏菊宴,文夫人据说是极爱食蟹,有人送了整整八篓的螃蟹给她,便乘机办了此宴。杜氏受邀带了桃花前去,杜氏的性子虽然和善,但是却是个喜欢爽利的人,吴家的做派让她非常的不满,据说此次吴家的夫人叶氏也要出席,便要当面问个究竟,若是没有这个意向,便不要再耽误桃花的时间。

    唐推意同祖父进行了一次长谈,之后唐承法告诉唐丰衍不许再干涉唐推意的亲事,他要亲自经手。陈氏虽然不满,但是也不敢反驳唐承法,便只好让苏云娥回了苏家。

    桃花听说今日苏云娥同家中的妹妹一起从苏家过来,桃花想想苏云娥在临走时对自己撂下的狠话,希望自己不要在文家碰到她。

    杜氏将桃花拘在身边的这大半年,每每有机会就会带她出门去交际,杜氏用心良苦,桃花也是真心实意地感激。终于当走到这种场合之中,也有熟人可以打上招呼,寒暄几句。

    然而当杜氏看着桃花面对着人群标准的笑容,规矩地回答,眼中却是一丝的热情也无,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文家的池子不算很大,但是养了一群锦鲤,火红的颜色聚成了一团,争相抢着岸边的姑娘们投下的鱼食。桃花没有兴趣凑热闹,远远地扶着杜氏,往院中的椅子走过去。

    “桃花,我听你舅母说,你想呀回去方家?”

    桃花听着杜氏的声音有些疲惫,便就近走向了戏台前铺着厚厚垫子的玫瑰椅,这一会儿尚无人唱戏,台子前面的人数也是寥寥。

    “嗯,家中生意繁忙,桃花回去还能帮上爹娘的忙。”

    杜氏轻叹一口气:“这大半年来,一直把你拘在唐府,你是有些怨气的吧?”

    桃花扶着杜氏坐下,伸手示意文家等在一旁的丫鬟送上茶水,微微一笑:“桃花怎么会这样想呢?留在唐家我学会了好多的本事,认识了许多的人,还能够在外公外婆面前承欢膝下,桃花欢喜都来不及呢。

    不过……外婆也知道,我在乡下野惯了,这大家闺秀的日子桃花还是过不惯……”

    桃花伸出苍老的手掌,轻轻拍了拍桃花热乎乎的小手:“我明白,自从你表哥找了你外公说那些话,我就一直在想,你们这些孩子同我们当初不同了……都有自己的主意,如今这世道也是风起云涌,我们应该多听听你们的。

    这个吴家……原本也就是一般,如今又这么磨磨蹭蹭的,怕是又有了别的心思,却不舍得咱们家,这才一直不动作。

    索性,我今日就同他们说说,要不就赶快定亲,要不咱们家还不要他了。这汴梁城的好男儿多得是,外婆再给你寻一个更好的!不过桃花,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能不能同外婆说说?”

    “我……但凭长辈做主。”

    杜氏定定地看着桃花,半晌才叹了一口气,露出了一个慈爱的笑容:“我不喜欢那个吴家的小子,外婆今日就同他母亲说。”

    虽说是赏菊的聚会,文家的花园中的菊花也确实是漂亮,不过当桃花看见了六七桌菜肴精致,香气四溢的菜肴时就能知道她真正的喜好是什么。

    杜氏被请入了水榭旁亭子内的主桌,桃花则同各家年轻的姑娘一同坐在外面的桌上,左手边是相熟的周芝,而右手边正是横眉冷对的苏云娥。

    “怎么文夫人在发请柬的时候没有好好看看吗?什么猫儿狗儿的都来这边了。”苏云娥的嘴边噙着一抹刻薄的笑意,转身吩咐随行的丫鬟,“去,告诉文姐姐,我可不要坐在一身土腥铜臭的人身边,给我换个位子。”

    “土腥铜臭?先帝曾赞太傅魏大人‘忠厚古朴,耕读传家。’正因为有了农民,大宋的基业才得以延续。

    当今圣上自三年前就屡下法令鼓励经商,推行‘通商惠工’,这才成就了汴梁的繁华与杭州举世无双的庞大。

    我自小跟随父母种过地,经过商,知道粮食是如何长出来的,也知道自家的银钱是如何积少成多的,我感到非常地自豪。怎么苏表姐为何如此看不起农民和商人?还是对先皇同当今圣上不满?”

    “你!”苏云娥张口结舌,被桃花气得愣住,“你少在这边信口雌黄,把事情往别处扯!还真以为在这汴梁城住上两年就成为京中贵女了?我可是听说你们家想要同吴家结亲,结果人家还卡不上你呢,也是,虽说是庶子,毕竟也是三品大员的儿子,如何能看中无才无德的你呢?

    要不是舅母帮忙,怕是当初媒人一说你的名字,连吴家的大门都进不去吧。”

    跟在苏云娥身边的姑娘轻笑了起来,轻轻锤了苏云娥一把:“就你促谐,瞧把人家给说得脸色都白了。”

    又转向桃花:“桃花姐姐你莫要生气,我姐姐她的这张嘴就是容易得罪人,其实是个心地再善良不过的了,你可不要误会她呀。”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