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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连珠只和她请了几天的假。
这鞋是新做的,布缎也是沈宛不久前才赏的,马连珠必是日以继日,才赶出了这么一双鞋。
如果是单纯的为了感谢沈宛的照料,不必这样着急。况且大可以离开的时候,当面将鞋子交给沈宛。
如今却只留下了一条字条托浅碧转交,分明就是不打算回来。可马家已经家破人亡,她的亲戚自身都难保,又怎么会收留她。而且,即便是要离开沈家,只要和沈宛说一声,她必定会放她走的。从一开始她就没有签下死契,沈宛本着救人救到底的心情,才和她签了卖身契的。
念头在沈宛心里打了个几个转,暗叫一声不好,忙唤过青萝,急急吩咐:“你去找几个人,去马家和于家看看,马连珠回去了没有。”她能去的地方就只有这么两个。而且还收了沈宛四十两银子,一定会先回于家将银子送到老俩口手里的。关于她的人品,沈宛还是深信不疑的。
绿萝见她脸色不好,心知出了大事,急急忙忙就跑出去找了几个灵活的婆子,吩咐了一番,亲眼看着她们出了门。
旁人也许还不知道前因后果,绛紫却是看了全程的,她的眉头紧紧拧了起来,“小姐,您是觉得她会做傻事吗?”
< 沈宛叹了口气,点点头,“那天她跪在我面前磕头,就已经是不要命的架势了。我被吓得稀里糊涂的,见她这些日子正渐渐恢复。还以为她终于想开了,这才准了她出府,如果出了什么事”当初是沈宛救了她。自然希望她日后的日子能过得好,至少,能好好活下去。
“如果她真的寻了短见,那不仅仅是辜负了小姐您的一番苦心,也辜负了这么多日我们对她的教导了。”绛紫咬咬牙,“当初她父亲为了保住她,赔上了性命。她可是马家唯一的血脉。怎能如此糊涂!更不必说进府以后,您待她宽和有加,我们几个也手把手的带着她”绛紫急的眼睛都红了。“做人可不能这样!”
虽然嘴里都是谴责的话,可心里,到底还是着急的吧。
一时间,沈宛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可是。她并不后悔告诉马连珠这个事实。
长痛不如短痛。与其在漫长的日子里等待一个永远不会归来的人,不如从一开始,就打碎这个期待。尽管得知真相的时候,会痛苦难当,可在那漫长寂寥的日子里,赌上自己最好的年华,等待一个死去的人,才是最大的残忍。沈宛怎能看着一个正当年华的少女。拥有如此残酷的人生?
况且,她早晚都会知道的。不如就让她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知道这个消息好了。
绿萝看着婆子出了门,折返回来后,见绛紫急得面红耳赤的,静静发了一会呆,突然说道:“当初我被秋云刺伤,以为自己就要死了,那个时候,想起了很多事情。后来醒来的时候,想着无论如何,都要好好活下去。好死不如赖活着,况且如今我服侍着小姐,每个月都有月银,家里人也以我为荣,这日子也看得到盼头”她说着,眼眶微红,“从前我继母容不得我,把我卖到府上来,我爹不闻不问,管教嬷嬷一个不对就劈头盖脸的骂我,我也起过不活了的念头”
她掏出帕子,擦干了眼泪,长长的叹了口气:“仔细想一想,就像小姐说的那样,天无绝人之路!”
她家里的事情,绛紫最清楚不过,闻言沉默了半晌,捏捏她的手,叹息着摇了摇头。
沈宛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在现代的时候,她也经历了很多事情,每次都以为是人生最低谷,可哪一次不是自己和着血泪爬起来?人啊,就不该期待会有救世主,也不该期待会有人向你伸出援手。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帮扶一把,那是雪中送炭,是意外之喜,却不是别人必须要尽的义务。
说到底,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人生这条路,漫长而艰辛,每个人都不仅仅为了自己而活。
马连珠,一时半会,也许想不过来这一点吧?
想到了从前那些不快,沈宛心里乱乱的,早膳只吃了半个馒头。“这盆粥你们分了吧。”都是上好的粳米做的,浪费了可惜。几个丫鬟应了一声,就着剩下的酱菜喝了一碗粥,绿萝见她神色恹恹的,知道她惦记着马连珠的事情,一连出去打探了好几趟,可一直到正午,几个婆子也没有回来。
绿萝就有些着急,拉着浅碧说悄悄话:“之前马姑娘可有不对劲的地方?”
浅碧也是个机灵的,想了想,道:“开始那几天,每天晚上都躲在被子里哭,我安慰了几次,后来她就不哭了。我只当是日子过去了,她也慢慢想通了。这几天人也开朗了起来,还和以前一样,能和我们说说笑笑的,只是晚上会连夜做鞋子,说为了感谢小姐的恩德,要自己做一双鞋子奉给小姐。”
说到这里,她有些愧疚的垂下了眼,“是我大意了,没有想到那上面去。”
绿萝摇摇头,“不是你的错。”叹道:“说起来,我们和马姑娘虽说在一个屋檐下这些日子,彼此倒也相熟,可毕竟认识的时间不久,对她的性子也不太了解,她不显山不露水的,你又如何能知道内情?”有一句话,她也没好意思说。她们这些人,都是丫鬟,整日里该琢磨的是小姐的心思,看脸色也是看小姐的脸色,没有谁会闲得发慌去研究别人的心思。
浅碧却有些担心的握住了她的手,“她不会出什么事吧?”
“暂且还不知道。”绿萝神色复杂。“如果她真的想不开,寻了短见,我只会瞧不起她。”这世上比她不幸的人多了去了。至少她还遇到了小姐,有个遮僧所,有一口饱饭吃,尤其是家变之后,能够体面的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
浅碧眼中一黯,说不出话来。
到了晚上。派出去的婆子才赶在宵禁前回来,绿萝守在门口迎接她们,见势忙问:“可见到马姑娘了?”
几个婆子你望我我望你。“我们去了马家,马家的宅子早已空无一人,于家倒说马姑娘去过,可马姑娘只和他们说。于山水战死沙场。然后留下了五十两银子,便走了。如今于家正乱着,根本没有心思打听马姑娘的下落。”比小姐赏的还多了十两银子。
绿萝便指了为首的婆子,“你和我去见小姐。”然后带着她进了屋子,将方才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
沈宛想了想,问道:“她到于家的时候,是什么时辰?”
“于家人正忙着治丧,听说我是沈家的下人。才抽出空来见我。”那婆子回想了一下,犹犹豫豫的答道:“好像只说是昨天去过。”
沈宛眉头微蹙。转头吩咐绛紫:“明天你去看看。”
那婆子臊得满脸通红,自告奋勇道:“马家和于家我都去过,也熟着,不如我陪姑娘一道去?”
绛紫就看了沈宛一眼。
沈宛微微颔首,若有所指:“不仅是马家和于家,还有马镖头的坟头,从前于山水常去的地方,都要找一找。”一个单身女子,在哪里都会很醒目的。好在她有武艺傍身,一时间倒也不担心她的安危。
第二天天还未亮,绛紫出门了。
沈宛就伏在书桌上给江清颐写信,提出想见见她。送信的婆子轻车熟路的将信送到了周家。
江清颐看了信,抿着嘴直笑,转身就吩咐自己带来的乳娘:“你去和大表哥说一声,沈家妹妹要来府上作客了。”忽然想到周夫人的告诫,笑意散去,急忙叫住了乳娘,“诶,还是别去了,若是想知道,自然会知道的。”乳娘急急忙忙回身,嗔道:“小姐您在盘算什么呢?沈家小姐可是大家闺秀,若是名节有损,这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江清颐不好意思的垂下了头,“我这不是知道错了吗?”
沈宛倒没有想这些,她也知道,这个时代对女子有多么严苛,若是可能,她和周家那二位公子,最好都不要见面。可正是因为这种环境,让她想要做什么事情,都缚手缚脚,只能通过男子去实现。自然了,即便女子有出仕的机会,以她的能力和性格,也混不出什么名堂来。
沈宛在赌,赌周景年的野心,赌皇后的决绝,赌太子的魄力。
天时地利人和,如今天时地利都在,只等人和。
这是一场事关性命的赌局,可那个结局太过诱人,沈宛无论如何也不想放弃。
她想替沈夫人报仇,也不想让叶老将军的事情再次重演,这是这个时代下,每个人的责任。
这样想着,沈宛心间蓦地生出了万丈豪情。
“小姐,绛紫回来了!”耳畔蓦地传来绿萝惊喜的声音。
沈宛如大梦初醒般,恢复了常色,还未来得及说话,便见绛紫一把撩开了帘子,风一样似的闯了进来,“小姐,马连珠死了!”
“什么?”沈宛忽的站起来,膝盖撞到了炕桌,一痛之下,跌坐在榻上,急急问道:“怎么回事?”
绛紫脸色沉沉,“我先去马镖头的坟上看了看,有新烧的纸钱,想来马连珠已经去过了。又去了于家,于家老人说,于山水平日里最喜欢在城西的林子里习武,我便去了那个林子,谁知道去的时候,那边已经围了不少人。我不好往人堆里凑,便让孙婆子进去看了下,发现里面到处都是纸钱,还有纸糊的车马,这附近的人今天早上一发现,都围了过来。”
“我想着,该去的地方都去了,就再去了一趟马家,本来没什么发现的,结果也不知是谁,往水井里看了一眼”想到那个场景,绛紫心有余悸。“马家已经许多日子无人居住了,地上都落了一层灰,我细细看过。水井旁边,除了我们几个的脚印,就是马连珠的脚印了”
也就是说,马连珠是自杀的。
这个消息并不意外,可沈宛还是觉得心里罩上了一片浓稠的雾,沉重得让她拨不开。
“怎么这么想不开?”绿萝又急又怒,“难道我们这些日子。白白对她好了吗?”她急得眼泪直往下掉,“现在我们怎么对马家人交代啊?”
“还能怎么交代?”那一幕令绛紫耿耿于怀,同情之余。心里更生出一丝恼怒,“自她进府,我们好吃好喝的供着,小姐也很少差遣她。吃穿用度。都快赶上从前夫人身边的几位姐姐了,比平常人家的小姐还要体面。每个月还有一两银子的月银,当时小姐赏了她好几件衣裳首饰,马家人也都看在眼里吧?如今她一时想不开,难道马家还要赖到我们身上来?”急怒交加之下,几乎口不择言。
这不像平时的绛紫,她还从未有过这样失态的时候,可见马连珠的自尽。到底令她寒了心。
到底认识了一场,若说没有伤心。那是假的。
可沈宛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要自尽?于山水死了,她伤心难过,都可以理解,可为什么要为此自尽?
“包一百两银子送到马家。”沈宛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让马家那位婶婶,好好操办下马连珠的后事。”想到她尚未嫁人,死后怕是也不能葬入祖坟,无奈的叹了口气,“当初适逢家变,她便有死心,是我劝回来的,事到如今,她到底还是想不开。”也是那一天,她遇见了周北慕,还信誓旦旦的对他说,哪怕这世上只剩下一个男人,她也不会赖上周景年。
想起来,仿佛还在昨日一般。
绛紫包了银子,和浅碧一块去收拾了一番,将马连珠带进府来的东西,悉数放在了包袱里。当初马连珠进府时,几乎一无所有,只带了几件衣裳还有一些马镖头留下的东西。
浅碧一边收拾一边落泪,“好生生的,怎会这么傻!”
绛紫余怒尚在,马连珠之死,在她看来,不仅辜负了马镖头,更多的,是辜负了小姐和她们这些人待她的一片心意。她眉头蹙了蹙,将包袱抱出去,交给了一个能说会道的婆子,细细叮嘱了一番:“马连珠因她表哥于山水之死,伤心欲绝,一时想不开,投井自尽了,你将这些银子和东西交给马家婶婶,把来龙去脉说清楚,万不可引火上身。”
事关人命,那婆子自然知道轻重,接过东西,在心里琢磨了好几遍,这才坐上了沈家的马车。
马家人早已得知了消息,马家那位婶婶倒是个识大体的,见了婆子,朝着沈家的方向磕了几个头,垂泪道:“这丫头蒙沈二小姐庇护,已是上天垂怜,谁知道她自己想不开”丝毫没有怪罪的意思。婆子松了口气,又说了几句安慰的话,见马家井井有条的操办丧事,这才打道回府。
沈宛听说,微微颔首,在马连珠曾经的住处坐了半个晚上,释怀了不少。
如果这是她的选择,那么,就由着她任性一回吧。
可这件事到底影响了她的心情,等到第二天去见江清颐时,就有些恹恹的,打不起精神。
“你的手怎么了?”乍一眼看过去,便只能看见她缠着绷带的手,江清颐吓了一大跳,“受伤了吗?”
“割了一道口子。”当日的事情,沈宛已经不愿回想,也不愿细说,只含糊说道:“已经好几天了,大夫来看过几次,无甚大碍,过一个月,也就好了。”她说得轻描淡写,和江清颐看着包得肿肿的手,如何能放下心来,拉着她就去找周夫人,嗔道:“这可不能胡来,女孩子家的手多重要,你别唬我,我要请宫里的太医来看看。”
尽管沈宛再三保证,也说服不了江清颐。况且这是在周家,总不能拉拉扯扯的,无奈之下,只得跟着她去了周夫人的正房。
“这是怎么了?”见到她手缠绷带,周夫人的反应和江清颐是一样的。又是吃惊又是着急,转头就吩咐黄妈妈:“拿了侯爷的名帖,去请宫里的宋太医。”
“已经没事了。”才刚刚来。就闹得大家鸡犬不宁,沈宛有些不好意思,笑道:“是我自己不小心,花盆的碎片割伤了手,大夫说过一个月就会好,正每天敷药呢!”
周夫人就拉着她在身边坐下,细细打量了一番。“你这手,才刚受伤,正该好好养着”说着。朝着江清颐望了一眼,“你可不许胡来,伤了沈二小姐,我饶不了你。”
“姑母。我是那样的人吗?”江清颐故作委屈。朝着沈宛挤眉弄眼的,“瞧瞧,我姑母多心疼你,你这一来啊,我这正经侄女都靠边站了!”
沈宛噗嗤一笑,谦虚道:“姐姐万不可这样说,夫人待你如何,难道你自己不清楚的?”
三人说笑了一会。有丫鬟在帘外禀告:“大公子来了!”
彼此都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周夫人也并未有让沈宛回避的意思。眼里闪过一道促狭,笑道:“让他进来。”
倒是江清颐,低下头,抿着嘴,无声的笑了笑。再抬头时,却是一片云淡风轻,只拉着沈宛的手说话,“你说你,好端端的,去拨弄那花盆做什么?”
话音刚落,周北慕已施施然走了过来。
沈宛忙起身见礼,周北慕的目光轻轻落在她的身上,视线掠过她的手,眼里闪过一抹诧异,“你的手怎么了?”语气里透着些许难以察觉的焦急。
“被花盆的碎片割伤了。”沈宛倒没有听出什么异样,平静的说道:“多谢大公子关心,已经大好了。”
周北慕还欲说些什么,周夫人已笑道:“黄妈妈已经着人去请太医了,虽说之前的大夫说无大碍,可到底还是要瞧一瞧才放心。”这话,简直就是对着周北慕说的。
沈宛是个局外人,倒还不觉得什么。只有江清颐瞧得分明,目光微闪。
周家离宫并不算太远,况且派去的人拿的是镇北侯府的名帖,太医不敢怠慢,立刻就坐上马车赶到了周家。待到发现进的是正房,更不敢大意,低着头,小心翼翼的走近。江清颐已回避到了纱橱后,周夫人亲手放下了帘子,只让沈宛的手露在外面。
周北慕便在一旁说道:“她的手割伤了,你帮忙看看。”
周北慕常在宫中走动,和太医们都打过照面,那太医知道诊治的不是夫人就是小姐,神色更是郑重,小心的将绷带解开,移过羊角宫灯,细细查看伤势,恭敬的说道:“伤口有些深,愈合还需要些时日,待我开过药,研磨成膏药,每日三次抹在手上,不出一个月,也就好了。”
一直留意着的周北慕,见到沈宛手上的伤口,眉头皱得紧紧的,等到送太医出去时,趁机问他:“你看那伤口,像是被什么割伤的?”
那太医不知他何意,踌躇了片刻,保守的说道:“看样子,似乎是什么东西的碎片,伤口不太整齐。而且看样子,似乎是自己按上去的,着力很大,伤口很深,当时只怕是流了不少血。”
周北慕若有所思。
太医走后,江清颐一下子窜了出来,捧着沈宛的手,细细端详,“太医说伤口很深,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又担忧道:“会不会留下疤痕?你的手又白又滑,若是留下伤痕,可不好看了。”她说的也不无道理,这个时代,女子露在外面的不外乎就是脸和手,手上有伤痕,乍一眼就能看见。更不必说她的伤口又长又深,看起来还那么狰狞了。
周夫人听着,转头问黄妈妈:“我记得宫里的梨花膏,祛疤是最好的,上次皇后娘娘曾经赏过一盒,可还在?”
黄妈妈忙笑道:“上次二爷伤到了背,已经用完了。”
周景年受伤?什么时候的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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