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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惊艳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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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是否还有一种坚持留在心间……”台上的王梓钧已经唱得竭斯底里,比水木年华的原唱还多了几分疯狂,也许此刻他只是想借着歌声抒散着自己心中的愤懑。

    不止是演唱者疯狂了,连台下的观众亦跟着疯狂起来,许多人激动得忍不住站起来,嘶吼着连他们自己都不明白的音节。

    在这个民谣时代,《一生有你》的副歌非常符合时代特色,消除了欣赏它的时代隔阂感,但高潮部分却在这个年代完成了一种突破,一种曲风和演唱的双重突破,更加直接了当地引爆人们身体中蕴含的剧烈情感。

    这是台湾乐坛划时代的作品!五个评委对视一眼,眼神传递着各自心中的震撼。

    王梓钧手按住颤动的琴弦,闭上眼感受着现场的气氛,好一会儿才从激烈的情绪中平静下来。他朝台下观众和伴奏乐队各鞠了个躬,才将手里的吉他还回去。

    乐队的四个成员不由自主地竖起大拇指,那领队更是递过来一张纸片,手里做出个打电话的手势,意思是想和他私下里多多交流。

    “这首歌,我不好评价。”一个评委迟疑地在纸上涂涂画画,估计是掌握不了评价的分数。

    那唯一的女评委则是笑着说:“王梓钧,我记住你的名字了,我很期待你在决赛中的表现!”

    这无疑是说他已经直接通过了,台下的观众一阵欢呼。短短地几分钟时间,他们已经成了王梓钧的歌迷,其中包括许多的参赛选手。

    剩下的评委毫不吝啬地送上溢美之词,就连那位老先生也没有鸡蛋里挑骨头。

    过了些时候,王梓钧的得分终于出来了,竟然达到了恐怖的9.9分,这是历届歌唱比赛中从未出现过的分数。

    王梓钧一下场,就有无数人围过来,唧唧喳喳地问个不停。后来还是赛场的负责人过来警告,才终于恢复了秩序。

    “我去上厕所!”王梓钧站起来,朝孙希弼眨眨眼睛。

    孙希弼一个明白的表情,开始帮他收拾随身物品。林清霞和方南两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古灵精怪的林丽霞却弓着身子跟了出去。

    中视大楼下,林丽霞追上去拍了一下王梓钧的肩头,呵呵笑道:“就知道你要溜!”

    王梓钧擦了下额头的汗,抚着胸口说:“再不溜就走不掉了,到前面去等你姐姐他们吧。”

    林丽霞看着身前高大的男生,想起刚才台上泪水与歌声一起飞洒的画面,心中激动之下,纵身跃起扑到他的背上。

    “背我!”林丽霞手臂死死缠着王梓钧的脖子,双腿亦夹着他的腰部,活像个树懒挂在树上。

    王梓钧的喉咙被她勒得快喘不过气来,只得伸手扶着她的大腿,往上掂了一掂,才不至于被憋死。

    林丽霞只觉得托住自己双腿的两只大手如同烙铁一般火热,将她整个人都燃烧起来,不禁羞红了脸藏在王梓钧颈后,身体与他贴得紧紧的。

    呼,要死人了!王梓钧心中狂呼。

    两人都是穿的衬衣,那薄薄的布料根本阻挡不了肌肤的触感,两人就像是肉贴肉连在一起。最可恶的是,这丫头居然没穿内衣!

    小丫头发育不错的,有木有!

    王梓钧是个几年没碰过女人的怪叔叔,哪经得起粉嫩萝莉的诱惑,看到孙希弼几人从大楼里出来,连忙吓唬道:“快下去,你姐他们来了!”

    林丽霞虽然大胆,却也是脸薄的小姑娘,闻言连忙从王梓钧背上滑下来。

    “好小子,你有一手啊!”孙希弼走过来朝他的胸口给了一拳。

    方南则是情绪激动地走到王梓钧面前,支吾道:“梓钧,我……我想拜你为师!”

    “别。”王梓钧连连摆手,“你的唱功比我好,我可没资格教你。”

    方南解释道:“不是学唱歌,是学作曲。”

    “那就更不行!”王梓钧非常有自知之明。要说拍电影,他有足够的信心在这个时代收徒,可是作曲嘛……

    不过见到方南懊丧的表情,王梓钧又加了一句:“互相探讨吧,我也不是很懂。”

    “真的。”方南突然间又燃起了希望,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林清霞见妹妹脸上的红霞还没有散去,奇怪道:“丽霞,你身体不舒服吗?是不是中暑了?”

    “没。”林丽霞的脸愈发红润起来。

    林清霞心头怀疑,转身看向王梓钧,王梓钧脸皮够厚,一点都看不出异样。

    几人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却见乐队的几人奔了过来,那队长无比热情地伸出双手,握住王梓钧的手不放:“我们是‘光辉乐队’,你的歌太棒了!”

    各自介绍一番,王梓钧才知道这几人并不是电视台的人。他们平时都是在酒吧之类的场所卖唱,这次是死皮赖脸一分钱不要、倒贴来为歌唱比赛伴奏的。即便如此,大多数选手依旧选择用木吉他自弹自唱,剩下的也是唱片伴音,几个人坐在台上闲得蛋都碎了,才有王梓钧去赏光。

    “光辉乐队”的键盘手兼队长叫冯乃凯,是个身高1米7的粗壮男子;鼓手是个微胖健壮光头男,叫李豹;借给王梓钧电吉他那人一脸的青春痘,叫陈飞鹏;剩下的贝斯手和队长是兄弟,两人长得很像,叫冯乃歆。

    其中冯乃凯和李豹都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高材生,有自己正式的工作,闲暇之余组建了乐队。只是玩摇滚在台湾根本没有市场,就连许多酒吧都不请他们唱歌,这次见王梓钧居然将摇滚与民谣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顿时惊为天人。

    “我们平时都在西门町那边唱歌,有空过来切磋切磋。”冯乃凯诚挚地发出邀请。

    这算不算台湾摇滚乐先驱?

    王梓钧心中对这四人有些敬佩的,讨来了他们驻唱的地址,说好下次一定会去,几人才笑着离开。

    “明天还有比赛吗不跳字。林丽霞脸上的红晕终于散去,为了转移姐姐的注意力,她主动问起话来。

    方南回答道:“我和梓钧已经通过了,要下周六才有比赛。”

    林丽霞惊喜地说:“那就是明天可以一起出去玩了?”

    林清霞没有阻止妹妹的话,反而有些期冀地看着王梓钧。

    “抱歉。”王梓钧摊摊手,“我明天有些私事要处理。”

    “哼,讨厌鬼!”林丽霞撅着嘴把脸调开。

    王梓钧不是敷衍,他真的有事,他要去找一个叫做古龙的老酒鬼喝酒。

    ……

    比赛刚刚结束,赛场就轰乱起来,里面的人到处找寻王梓钧的影子,希望能和他进行音乐交流。可惜他们找遍了整个大楼,都没有见到王梓钧的影子,只能祈祷下周六快快到来。

    那位女评委回到电视台音乐部,立即冲进里面的办公室,欣喜地说:“黄部长,今天下午的比赛中出了个天才!”

    歌唱技巧和嗓音都很不错而已,哪里算得上天才?黄部长心里这样想着,挥手道:“我知道了,下午和我小乔也在场,那青年确实不错。”

    “部长您也认为不错?我看这次比赛的冠军绝对是他。”女评委激动地说。

    “小乔也说他不错,既然你们都喜欢,那就是他吧。”黄部长笑着说。

    两人纷纷称赞起来,可惜谁也不知道他们说的根本不是同一个人,黄部长在王梓钧演唱以前就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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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台湾的朋友“ierr”提供71年的真实工资和当时的社会情况。今晚不会再更新了,我要抽时间改前面的硬伤。大致情节没有改动,只是调整一下细节。

    是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