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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吃了不久之后,叶暮的手机突然响起了短信的到来的声音,他响起刚刚杨慕菡说要给自己发一个号码,于是就把这条短信打开看了一下,短信上的内容还是比较简单,就只有一个号码,也没有什么称呼。
叶暮随便看了一眼也没有太大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就只是拆个线,反正也没什么大事情。
回家的第二天,叶暮说是要自己出去街上逛逛,看看自己去中海这半学期春城有什么变化,坐公交车,还有自己随便走,到了翠湖旁边,冬天的翠湖也有些冷,人也不算太多,等到了白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这里的人才多了一些。
叶暮这时候接到了周国芬的电话,叶暮就跟她说自己不回家吃饭了,让他们自己弄一下,于是,叶暮在外面随便找了点东西吃,一直等到下午的时候,叶暮在外面一个人看了一场电影,晚上有个高中同学的小聚会,他也就去了。
都在春城,所以同学们的聚会还是挺方便的,下午一伙人吃了顿饭,喝了些酒。
叶暮的出现让所有人呆了一呆。
因为,高中时候大伙儿其实也就觉得叶暮挺帅的,要说他是班级里最帅的几个人之一这也没有什么异议……但现在大家还是惊讶了,因为他们发现叶暮比他们印象之中还要帅气了太多太多。
今天出现在老同学面前的叶暮,身上也穿着上千块钱的行头,再加上他长得挺帅,身材又很匀称,本来就是个衣服架子。所以在他穿上这身行头的时候,从老同学们的眼光来看,那衣服就是为了他量身打造的,非常妥帖。
而且叶暮还摘掉了自己的眼镜,眼睛却没有长期近视眼的那种眼眶凹陷的感觉,反而神采奕奕,而且他的眼神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清澈感觉,让人在看到他双眼的时候,仿佛看到了星空似的。
而且,现在的叶暮和高中那个看起来很像一个文静书生书呆子的形象,改变了不少,他的气质比以前好了很多,气质这种东西让人很难描述,可就是真的存在着。
有的人长得丑,但是身上的气质还有谈吐总让人能感觉到他的睿智和深度,有的人长得帅或者长得很漂亮,但在他们的身上就谈不上什么气质可言,总让人感觉干巴巴的,只是有一张脸庞,接近了也没啥意思。
而现在的叶暮,气质很独特,也非常不多,给人的感觉……这货居然有些高贵!
虽然大家伙不愿意承认,可是这种感觉确确实实地出现在了叶暮的身上。
就是这样的一个叶暮,给了所有人极大的震撼。
叶暮才刚进来的时候,在这桌子上谈笑风生成为众人焦点的是之前他们的大班长刘毅晨,刘毅晨长得挺帅,谈吐不俗,硬笔书法很不错,能写一手好作文,在高中的时候就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类型。
但叶暮进来的时候,他已经把刘毅晨的风头完全抢了过来。
刘毅晨高考的时候考了全班第五名,大学也非常不错,是非常著名的南开大学。
今天感觉到自己被叶暮抢了风头,他也有点不高兴,但现在看到叶暮这个造型,不知不觉的,他居然也感觉到了叶暮身上那种觉得他有点高贵的气质,顿时之间也怏怏不乐,居然有些自惭形秽起来。
吃晚饭之后大家就去唱k了,这基本上也就是他们90后的大部分活动方式了,要不是都是老同学,关系太熟不好下手,那说不定有人就要在ktv之后把人给传说中的暗吃了……
唱k完成之后,叶暮留下了一路的传说,很多人都在猜测他的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毕竟大伙儿大部分也都知道叶暮的家庭情况,知道他的家里还比较拮据的,只是怎么感觉这货上了个大学之后却很多东西都变了?
大家都表示看不懂也想不明白,慢慢的也就不去再想了。
第二天叶暮倒是在家里玩玩电脑,接着给老爸的腿继续治疗,果然今天治疗完毕之后,叶国锋真的能从床上起来了!
叶国锋有点不敢相信地感受着自己的腿,虽然他的腿上还隐约有那么一点点的疼痛,但这种疼痛基本上已经可以完全忽略不计了。
他感觉到自己之前几乎完全使不上力的右腿,此时此刻却很有力量,不仅完全能够支撑他在地上行走,甚至于他觉得自己现在的右腿还充满了力量,就算往前踢出一脚,估计都会有很重的力道。
想到了这些,叶国锋感觉到一种欣喜和骄傲和震撼交织的感觉……
叶暮给了他一些以前根本不敢想象的东西。
他原本以为,受伤要让他很久很久都活在阴影里,没办法站起来,没办法做其他的很多事情……
可是,现在命运对他不薄,让他有了这么一个好儿子,不仅能站起来了,而且还感觉到了生活真正展现出来的希望。
“爸,等你的腿彻底好了之后,就别去上班了。”叶暮一边盯着叶国锋担心他不小心摔倒,一边说了一句。
“我不上班你养我啊?”叶国锋开玩笑的说。
“嗯,我养你啊。”叶暮呵呵一笑:“你那么累就真别去了……”
“不行啊……就算真的吃你的……我怎么可能一直那样啊?”叶国锋微微想了想,说:“更何况,一个人手头上什么事情都没有,那会闲疯的,反正我是受不了那样的闲汉生活。”
叶暮仔细想了想,倒也觉得叶国锋说得很有道理,的确,他已经辛苦了一辈子,突然叫他别干了,那种落差肯定存在,很多东西也就不好说了。
叶暮也只能无奈了,然后说:“那随你们吧……不过我想说,你们两个也的确不用上太多的班了……我那边也还会有很多钱进来的。”
两人聊了一些之后叶暮就去玩电脑了,叶国锋腿总算好得差不多可以走路,于是一个人之前开着电视,但之后就下楼去找几个老牌友了。
叶暮看到客厅中不见人了,心中倒是知道叶国锋去了哪,微微摇头之后也不想说什么了。
第二天早上,叶暮很早打了辆车来到了圆通大桥附近,红会医院就在旁边。
红会医院全名实际上是南疆省第二人民医院,但大家比较习惯把这儿喊成红会医院。
叶暮倒不是因为杨慕菡那里能走后门才来这边的,事实上那没有什么必要,他觉得就是手上的一点拆线的小活儿,那些医生不至于连这点事情都不会做。
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不会打电话的。
他来这边,第一个原因是红会医院离家比较近,他来这儿比较方便,第二是因为红会医院这些东西的确也挺出名的,来这儿做的确保险一点。
他当然知道自己是修真者,又有医术,但很多东西很多问题上他也觉得,锦上添花也还不错,反正自己不差钱。
叶暮在大厅的时候就去找处理拆线这种事情的地方,可是找了些时候也没有找到。
这里人还比较多,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厅的一些过道堵得严严实实,一些医生护士想要过去都有点困难。
叶暮看着那些神色焦急的人群,一时之间心中也有些给这些人感到蛋疼——现在都已经腊月二十六了,这大过年的,这些人还要来医院里受罪,有些人甚至撑不过这一年了……
想到这些,叶暮的心情也微微有点沉重,但过了不久之后他也决定不想了,他是帮不了那么多人,而且人家医院毕竟更专业,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他们自己怎样,就只能看老天的意思了。
在这大厅的拥挤之中,叶暮走了一段距离,刚要找一个护士具体问一下情况的时候,突然他现在两只视力足足有5.3的眼睛突然看到了非常熟悉的两个人。
叶暮的眼睛锁定了这两个人之后,顿时间有些奇怪,她们怎么来这儿了?
他看到的是自己的邻居,那天看到的张婶,还有她的女儿李梦琪,此时此刻,两人瑟瑟缩缩地坐在坐位上,张婶肥肉遍布的脸庞上还在隐隐约约地抖动,似乎刚刚遭受了什么严重的事情。
而李梦琪扶着她的手臂坐在一边,脸上也写满了沮丧,不过这个呆丫头,从她有点厚的镜片背后,仍然能够看到那一双呆呆的眼睛,也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或许,她就是在发呆也说不定……
叶暮慢慢地走了过去,这才感觉到张婶的情况有点不对劲,呼吸有些急促,脸色是一种有些病态的潮红。
“张婶?”叶暮问了一句之后,张婶抬起头来,看到叶暮的一瞬间居然差点被吓了一跳,看清叶暮之后才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说:“叶暮,是你啊……”
“嗯,是我。”叶暮笑着说了一句。
张婶旁边的李梦琪对叶暮笑了笑,但这个笑容有些呆,就好像是用铅笔画上去的一样,叶暮对这个呆丫头也说不出什么话来,只能对她笑了笑,接着问:“张婶,您这是怎么了?”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