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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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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继续吹,却怎么也吹不走那满地的落红。直到徐君离开许久,街道两旁的住户才颤抖的打开了窗户,对于他们而言,这只不过是一场噩梦,很快就会忘记。但对躺在血泊里的那些官兵而言,这却是他们的末日。

    徐君叹了口气,甩了甩刀上的血肉,重新插入腰间,浑身是血的跳上马匹,狰狞的向泗水城府衙奔去。路上,所有人都下意识的闪到一旁指指点点,但没有人敢拦住他的去路。鬼都怕恶人,别说普通老百姓了。

    “什么人,胆敢私闯府衙..。”大秦受法家的影响,律法极其严格残酷。这致使老百姓躲避官府都来不及,哪里会有人主动报信。府衙内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刘郡尉死亡的消息,只是看到徐君浑身是血,本能的拔出了腰刀,拦住了徐君的去路。

    刺眼的寒光闪过,说话的衙役感觉到脖子一凉,血如泉涌。他吃惊的望着徐君,轰然倒地,身体蜷缩成一团不停抽搐。

    “杀人了,杀人了..。”另一名狱卒惊恐的大叫,却难逃死亡的厄运。他突然感觉自己矮了许多,睁大了眼睛仔细一瞧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头颅已经滚向地面,嘴巴尚在一张一合,可惜再也发不出声音了。

    “贼子尔敢..。”十多名衙役抽出腰刀冲了上来,徐君一声怒吼,猛然一脚把一名衙役踢向空中,扯住双脚用力向外一扯,凄厉的惨叫声响起。漫天血雨夹杂着肝肠脾胃稀里哗啦的落下,落了他满头满脸。但他却恍若未见,他狞笑着走向剩下的衙役,就像是一个嗜血的恶魔,肩膀上还挂着一截蠕动的肠子,说不出的恐怖渗人,令人作呕。

    “你,你到底是谁,诛杀朝廷官员是诛九族的大罪..。”府衙的铁捕头颤抖的望着徐君,却认不出这个浑身是血的恶魔是谁。他和手下衙役平常作威作福,欺负下平常老百姓尚可,哪里见过这么凶残的角色,一时吓得双腿发抖,就差没当场尿出来。

    “有眼无珠的人不需要眼睛..。”凄厉的惨叫声响起,徐君手指狰狞的插入了铁捕头眼眶内,硬生生的掏出了他的眼珠子,丢在地上狠狠一脚踩爆。

    凄厉的惨叫声震得人耳膜一阵生疼,铁捕头捂着双眼,痛苦的倒在地上打滚,却只换来徐君猖狂的大笑。这铁捕头和那刘郡尉一样,平常都没少收徐家银子,既然拿了钱却不知感恩,那就应有此报。

    “别杀我,别杀我..。”剩下的衙役再也忍受不了这种恐惧,纷纷抛下腰刀,撒腿就向外跑,可徐君并没有放过他们的打算。

    杀一是为罪,杀万是为雄。这些衙役大多都不是好人,没少对罪犯使用酷刑。但徐君没兴趣替天行道,他想杀这些衙役,只是单纯的想杀而已,杀人其实是不需要理由的。

    腥红的鲜血慢慢流淌,染红了地面,徐君像是一个刽子手般欣赏着自己的杰作,狞笑着向府衙后面的院落走去。

    大秦朝的府衙集审理、关押、居住三种功能于一体。一般犯了事的罪犯,大堂审理完毕后会关进府衙地牢。官员则直接居住在府衙后院,方便办公。

    孙郡守面色惨白的抿了一口茶,吩咐丫鬟进屋照顾好夫人,没他的命令不准出来,然后坐在院子中的石凳上,等待徐君的到来。

    “你是何方狂徒,竟如此胆大包天。”

    “徐家未落难前,你不是经常出现在本少爷家吗。怎么,不认识本少爷了。

    “你是徐家三少爷徐君?好个纨绔子弟,原来你一直深藏不漏。”

    “废话少说,带本少爷去地牢。”

    “本官乃是朝廷命官,岂能受你威胁。念在你我相识一场的份上,乖乖交出武器,束手就擒,不然它日定斩不饶..。”

    孙郡守的话尚未说完,徐君突然抓住他的右手,一刀砍下了他两根手指。杀猪般的惨叫声响起,孙郡守痛的眼泪鼻涕一起往外淌,捂着右手呻..吟不已。

    “这是给你一个教训,再敢跟本少爷说这些官话,要你全家的命。你若不想到地下和刘郡尉团聚,最好乖乖的带本少爷去地牢。”

    “你,你杀了刘郡尉?”

    徐君点了点头,孙郡守立马面色死灰。刘郡尉和一百多名官兵尚不是徐君的对手,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哪里有反抗的机会。

    他颓废的一屁股坐在石凳上,有气无力道:“本官可以答应你,但你要向本官保证,留本官一命。”

    徐君冷笑连连道:“本少爷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咱们走吧..。”

    徐君并没有直接答应孙郡守的要求,在徐君眼中,君子值得敬佩,小人也不可怖,最让人厌恶的就是伪君子。而孙郡守就是不折不扣的伪君子,关于他的故事,大秦朝百姓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连蛮荒五部都耳熟能详。

    孙郡守的全名叫孙茂才,年纪三十岁左右,长得是一表人才,正气凛然。不过,在这个年纪能不靠家族背景坐上郡守位子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君子。

    孙茂才是一个非常精明有魄力的人,他的父母都是街头做生意的小贩,属于大秦王朝最下等的生意人。在文人士子眼中,地位还不如种地的农民。孙茂才在很小的时候就立誓要出人头地,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可以不惜一切手段。

    在他十六岁的时候,蛮荒鲜卑部落的一位族长携女儿到大秦来做兽皮生意,顺便采购一批茶叶回部落。或许是前世的孽缘,这位鲜卑女子路经泗水城的时候,一眼相中了一表人才,满身正气的孙茂才。

    蛮荒五部落常年和大秦交战,双方仇深似海。孙茂才的父母对于蛮荒女子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开始并不同意这门婚事。加上蛮荒女子多是真性情,敢爱敢恨,不会掩饰自己的情感,造成大秦子民误以为蛮荒女性不知廉耻。正经人家哪里能允许自己儿子娶个蛮荒女子进门。

    可穷人根本没有挑剔的权利,当时的孙茂才空有一身学问,却没能考取一官半职,靠老迈的父母街头卖烧饼养活,穷困潦倒,饭都吃不饱,别说聘礼**了,有女人肯嫁都是奇迹,何况这个女人家族还非常有钱。

    悲剧在这一刻似乎已经注定。孙茂才说服了自己的父母,娶了这位蛮荒女子过门。蛮荒女子多长的丰.满火辣,性.感异常,孙知府又初尝禁..果,双方婚后感情不断升温。有了妻子全力以赴的经济支持,孙茂才很快考取了功名,次年又到帝都上京打点了一番,如愿以偿的成为了一名知县。

    若故事照这么发展下去,难免会成为一段浪漫的爱情佳话。可人生总有那么多意外,正当孙茂才春风得意的时候,蛮荒五部落突然大军压境,接连攻下了大秦数座城池。孙茂才的岳父亦响应鲜卑部落头领拓跋弘的召唤,举全族之力加入了蛮荒大军。

    大秦王朝一时狂风骤雨、摇摇欲坠。为击退蛮荒军队,六世皇帝秦霸天命保龙一族头领,不败大将军风破天亲自率兵赶赴青阳城。当风破天途径泗水城时,恰巧听说了孙茂才的故事,心中顿时起了疑心。

    泗水城靠近边关,离青阳城只有十天的路程,在这里做官的人权力自不可同日而语。可这么重要的地理位置,官员当中竟然有蛮荒将领的女婿混杂其中,那非常时期,宁可错杀不能放过。

    风破天刚动了杀机,孙茂才即收到了消息。蛇有蛇道、鼠有鼠路,他虽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但深谙为官之道,把大部分搜刮的钱财都用来打点上下,形成了一条利益相关的关系网。他得知自己有危险后,左思右想,迅速想出了对策。

    做一个好人难,做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其实更难。孙茂才的妻子已经身怀六甲,再过几个月孩子都要出生了。他一个人坐在庭院中自饮自酌,喝到半夜提着一把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一刀切下了熟睡中妻子的头颅,然后狰狞的放声大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从小就发誓要往上爬,怎么会因为区区一个女子耽误了前程。

    孙茂才把妻子的头颅放到锦盒中用包裹包好,献给了大将军风破天。更加令人无法忍受的事发生了,风破天将孙茂才的行为上报了大秦皇帝秦霸天,皇帝大喜过望,为大秦王朝能有如此忠君爱国的官员深表欣慰。

    从此,孙茂才顺风顺水,不过三十年纪已经升为郡守,成为了朝廷新贵。说书人甚至将其故事经过一番演绎,到处宣传他忠君爱国的事迹。而蛮荒女子则有了秦人不可信,全是狼心狗肺的东西,绝不能和秦人通婚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