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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_84500这最后一道菜,却还是一只鸡。
一只整鸡。
不过鸡头和身子是分开的,鸡头是用一个小托盘托着,用酒槽酱了起来,而鸡身却是泡在鸡汤里面,而那诸多辅料,却如花团锦簇一般,将那只鸡给围了起来。
众人都是目瞪口呆,只因这道菜的辅料,实在是太过骇人了!
蜈蚣!
蝎子!
蜘蛛!
蟾蜍!
竹叶青!
自这道菜露面以来,浔阳楼里这么多人,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话,一个个面面相觑,惊骇莫名。
最终,还是柴靖宇诧然问了一句:“永昌王!你确定这道菜能吃?”
那永昌郡王哈哈笑道:“能吃!当然能吃了!我在做这道菜之前,早就用猫狗之类的试过,好不容易摸索出一种不会毒死猫狗的制作方法,然后再找人来试菜,最后才做出这样的五毒菜来!”
众人听得暗暗咂舌,评委更是使劲地摇脑袋,这道菜实在是太过吓人,就算它当真是美味无比,只怕也是没人敢动筷子的!
永昌郡王催促道:“各位评委不必客气,快尝尝啊!怎么不吃?哦……你们还是害怕有毒是吧?河豚有剧毒,却照样有人能将之做成绝品的美味,这五毒又如何不能做成无毒的佳肴?再说了,那五毒只是佐料,真正的菜是那只鸡!你们尽管放心吃,若是吃死了谁,本王让做这道菜的厨子给他偿命!”
永昌郡王最后一句话一出口,几个评委更不敢吃了。
见过不靠谱的,却没见过如此不靠谱的!
吃死了我们,你让厨子偿命?我们几个能被请来当评判的,要么是位高权重的一方大员,要么是德高望重的致仕翰林。万一真出了问题,传出去也太丢人了,就说某某翰林或者某某府台,因贪吃中毒而死,永昌郡王大怒,责令出自自刎谢罪……这不贻笑大方么?
永昌郡王见这些人不信他,又加了一句:“告诉你们,本王便是做这道菜的厨子!”
众多看客们不由讶然,几乎都在想:“敢情这位王爷还当真有自己做菜的爱好,也不知道有多少可怜的猫猫狗狗,为成就这道菜而壮烈牺牲,也不知道那些曾经试吃的仆人,丧命的又有几个?”
几个评委都是一愣,然后相互对视了一眼,觉得这道菜更不靠谱了,虽然这位郡王信誓旦旦的保证,一旦出意外,他亲自偿命,可是谁都知道,就算真有人毒死了,谁还能让他一个堂堂郡王偿命不成?这简直比让寻常厨子偿命更加荒唐!
评委们面色尴尬,看客们看得兴致盎然,却有一人从位子上站起了身,走到中间的桌子前,拿出筷子,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嚼了起来。
“臭国公!”
羲和仙子正自顾自地喝酒,没想到柴靖宇居然去吃那道“五毒鸡”,当真是又气又急。
永昌郡王见柴靖宇竟然敢吃他做的这道五毒鸡,不由心怀大畅,叫道:“好好好!宣国公,本王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果然有胆识!”
王知府不由撇了撇嘴,什么叫做纨绔?专门跟圣人反着干的,便是纨绔了!孔夫子曰过“君子远庖厨”,这位纨绔王爷偏偏就爱自己做菜;孟夫子曰过“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位纨绔国公却偏偏这么喜欢冒险,刚刚从鬼庄回来没两天,居然有去尝试那位纨绔王爷的五毒鸡,当真是不拿自己的性命当回事。
其实柴靖宇才没有他想得那么不拿自己的性命当回事,而是知道这道菜就算真的有毒,也奈何不了他。
柴靖宇可是被鬼哭婆用炼奴秘法炼制出来的人形兵器,五脏六腑本就好似用剧毒浸泡熬炼过的,早就百毒不侵了,还在乎这么点儿小毒?
柴靖宇吃了两口鸡肉,诧然道:“怪哉!怪哉!”
王之浩问道:“你这吃货!装什么装?究竟有什么好奇怪的?”
柴靖宇道:“永昌王,你这只鸡在下锅前,是用牛奶浸泡过的么?怎么还会有股子奶香味?”
“哈哈哈哈!”永昌郡王大笑道,“宣国公!你果然尝出来了!这只鸡确实有一股子奶香味,不过却不是用牛奶浸泡过的,而是……嘿嘿,而是因为它这些年,都是喝牛奶活着的!”
见众人都甚是愕然,永昌郡王对这些人的表情很是满意,却听柴靖宇问道:“你逼一只鸡整天喝牛奶?这何异于逼羊吃肉?何异于逼狼吃草?何异于逼荡妇从良?何异于逼嫖客出家?我的乖乖,我要是这只鸡,早就忍不住自尽了!”
永昌郡王道:“你有所不知,这只鸡要是不喝牛奶,它早就死了!”
柴靖宇诧然:“为什么?”
永昌郡王道:“本来早在三年之前,这只鸡就应该下锅了!你瞧瞧那只鸡头——那便是这只鸡的头,已经在酒里泡了三年!而这只鸡的身子,却是不久前煮的!”
永昌郡王这么一说,不论是评委也好,看客也罢,一个个都越发摸不着头脑了。
柴靖宇奇道:“这又是什么意思?鸡头已经泡了三年?身子却是刚刚煮熟的?难道……这鸡身子,是被你冻在冰窖里了不成?”
永昌郡王哈哈笑道:“三年之前,本王命厨娘杀鸡做饭,王府的一个厨娘砍了一只鸡的脑袋,可那只鸡偏偏不死,居然还活蹦乱跳,从厨房飞了出来,将王府折腾的鸡飞狗跳,本王一时兴起,便让人将那只鸡好好养着!这鸡没了脑袋,虽然能活,但吃东西却困难,所以本王便让人每日准备牛奶和稀饭,从它的食道中灌下去,这只鸡也是顽强得很,居然就这么活了三年,而它的脑袋,却也被本王泡在酒里泡了三年,今日要跟你比试,这才将它给煮了!”
“啊?”柴靖宇一愣,恍然道,“原来如此!”
确实有个别鸡鸭被砍掉头颅后,还能活蹦乱跳,这算不上什么奇闻。不过被人精心照顾,活了三年之久的无头鸡,却着实少见。
这样的鸡,应该早就被当成祥瑞供起来了,可这位纨绔王爷,却硬是将这只不死鸡给拔毛煮熟了,当真有几分焚琴煮鹤的霸气!
人总是对那种劫后余生的生物十分敬畏,很多地方的人都将被雷劈过还能活过来的树木视若神明,顶礼膜拜,以表示心中敬畏。
很显然,这位纨绔王爷对这只砍头都不死的鸡很是敬畏。
只不过,他表达敬畏的方式有点特别罢了。
柴靖宇表示敬畏的方式也很特别,他觉得这只鸡脑袋都被拿去泡酒了,还能这么顽强地活了三年,实在是不容易啊不容易,不过它活这么久,只怕就是在等待跟他柴某人的相逢。
为了纪念这场难得的缘分,这位国公爷决定好好祭奠一下它——
用五脏庙来好好祭奠一下!
于是评委们就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位国公爷抱着那盘鸡肉狼吞虎咽,大快朵颐。
柴靖宇抬头看了看评委们:“你们怎么不吃啊?”
王知府老脸抽搐着笑了笑:“这个……这只鸡被斩了头颅,还能活这么久,实在可敬可佩,十分不易,本府年纪大了,看见这么有灵性的禽类,便肃然起敬,实在不忍……”
柴靖宇翻了个白眼:“将它吃进肚子里,才是对它最大的尊重!”
王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