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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突厥异变

作者:我是吃素的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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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中原陷入混乱的时候,林子轩的幽州军则迎来了一段难得的平和时间。

    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林子轩率军先后征服了契丹和室韦,将这个两个部族完全纳入到了隋朝的势力范围之内。

    为了让这些人归心,林子轩采用了长孙无忌的计策,那就是萝卜大棒交替上手。对于那些不服的部族,他是二话不说,立马就对他们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以显示隋军的威严。至于那些听话的,愿意合作的林子轩对他们则是温柔体贴,以此来显示隋军的和善。总之一句话,听话的后果是什么好处都能捞着,不听话的后果就是人死族灭。就这样,契丹以及室韦在死了很多人的事实面前,终于认识到了和隋军对抗的下场有多么的严重。

    尽管仍然有不少的人不想放弃自己利益,叫嚣着要和隋军对抗到底,但是在随军强大的实力面前,大部分人选择低下了他们那自认为高贵的头颅。而他们在低下自己的头颅之后,他们终于发现隋军和蔼可亲的一面,隋军对待他们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这让他们一直提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对于他们这样的部族来说,自己的部族一旦在战争中失败,那么等着他们的就只有两条路,一是被杀,二是成为奴隶。

    现在他们在隋军这里却看到了第三条路,这是一条和前面两条完全不一样的路,是让他们最为欢欣鼓舞的路。

    当然,这只是对于那些最底层的普通人来说。但对于那些贵族而言,这条路却是他们最不想选择的路。但是面对隋军强大的武力威慑。他们不选择这条路又能选择哪条路呢。因为他们已经被隋军强大的武力给彻底的征服了,再也兴不起反抗的念头了。

    在完成了对契丹和室韦的征服之后。林子轩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给已经投靠隋军的各部族重新划分区域。随着隋军的征讨,那些对抗隋军的部族大多数都被隋军给灭了族,就算没有灭族的也是纷纷的逃离了自己的根据地。他们逃离之后,留下来的地盘自然就被隋军给接收了。

    尽管隋军已经将这些地盘接收了,但是隋军毕竟是汉人,他们是不可能长期驻守在这里的,所以这些地盘迟早是要交给这些部族掌管的。既然迟早要交给他们掌管,那么为什么不趁着隋军的影响力还很强大的时候,对这些地盘进行划分呢?这样也可避免以后出现什么不好的事情。

    当然。这个世界上是不可能有绝对的公平公正的。就像这次的划分地盘一样,对于那些率先向隋军投降,并且帮助隋军做出贡献的部族,林子轩就将那些好的地盘划分给他们,以此来向所有人表明,只要坚定不移的跟着隋军,跟着他林子轩,他是不会让他们吃亏的。

    划分完地盘之后,林子轩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向契丹和室韦各部征兵。当然人数是跟着契丹和室韦人口的总数计算的。林子轩向契丹方面征了两万人。从室韦那征了五千人,再加上靺鞨部的兵马,林子轩一共向他们这些异族征兵三万五千人。

    当林子轩将从各部征调兵力人数的事告诉契丹和室韦的首领的时候,这些首领是不同意的。可是当他们看到林子轩那一副面带微笑人畜无害的样子的时候。所有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因为他们这个时候才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人,可是一位杀人不眨眼的屠夫。

    所谓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最短。他们刚刚从林子轩的手里将最好的地盘接收过来。这个时候翻脸好像不太好,更重要是面对林子轩那杀气腾腾的眼神。他们也不敢翻脸不认人呀!所以他只能捏着鼻子从林子轩的手里将征兵命令接了过来。

    就这样在武力威慑和巨大的利益诱惑下,林子轩手里多了三万五千异族部族。当然,这些人都是响当当的青壮年。

    这天,林子轩正在游猎的时候,一个斥候飞速的向他奔来。

    斥候走到他的面前道:“启禀大帅,刚刚得到从突厥传过来的消息,都蓝可汗死了。”

    林子轩听闻之后有些愕然,他连忙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大约一个半月前,突厥内部封锁消息,属下奉大帅之命前往突厥内部进行调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这个消息弄清楚的。”

    “很好,辛苦了,下去休息去吧!”林子轩道。

    “是,属下告退。”

    待斥候退下之后,林子轩才喃喃的道:“怪不得杨广要视察边境呢?原来是担心突厥有什么异变。”

    林子有点汗颜,这些年他一心一意的发展自己的势力,对于突厥事务根本就没有怎么上过心,以至于都蓝可汗去世这么重大的事情他都不知道,看来以后得让锦衣卫多注意一下突厥了。

    想到此,林子轩忽然决定自己前往突厥一趟。他之所以亲自前往,一是想将突厥内部的事情给弄清楚,第二就是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突厥的那些老朋友了,他想趁着这个机会去见见他们。因为只有通过他们,他才能够将突厥内部的事情了解清楚。

    决定之后,林子轩第二天就将军队的指挥权交给了秦琼,然后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众将。然后不顾众人的劝说就带着几十个贴身侍卫就前往突厥了。当然,不光是带着这些侍卫林子轩还将长孙无忌和程咬金带上了。

    带上长孙无忌是因为他是长孙晟的儿子,他或多或少的会了解一些突厥的情况,带上程咬金是因为林子轩知道他是副将,有他在自己就绝不会出什么问题。

    ……

    由于突厥人是一个逐水草而居的民族,所以他们牙帐所在的位置离着林子轩所在的契丹草原也就五百多里的距离。

    这五百多里的距离。在中原或许很远,可是在这个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上。五百里的距离也就是快马加鞭两天。

    经过两天的急行军,到了晚上的时候。林子轩等人终于到了突厥始毕可汗牙帐所在的乞伏泊,站在远处看去这数千顶大帐分布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夜幕降临,同样不计其数的篝火俨如天上星辰般散布在草原之上。

    林子轩将长孙无忌等人安排在离突厥牙帐不远的一处山坳里,而他自己则不顾长孙无忌等人的劝说,带着林胜和程咬金就前往了突厥牙帐。

    林子轩和林胜将脸涂得漆黑,而程咬金由本身就是黑脸,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化妆,只是换了一身突厥人的服饰。由于三人身材都很高大。再加上天色一黑所以和一般的突厥人没有什么分别,三人装作刚刚放牧回来的样子,在突厥营地里随意的走着,走过一堆堆篝火,不时有人招呼他们坐下喝酒,他们并没有理睬,突厥人也不管,大家随遇而安,请不请是一回事。坐不坐却没有人在意,在突厥外营地,他们没有遭遇任何麻烦。

    但进入突厥内营却不是那么容易,防御极为严密。五步一岗,三步一哨,随时要喊口令。还有不断的骑兵哨来回防御,几乎就是无懈可趁。

    催马走出了一里地。黑暗中忽然传来马蹄声,周围是平坦草原。没有大树可以躲避,林子轩急中生智,对着迎面而来的人大声的喝道:“什么人,口令!”

    对方领头的从自己的怀里拿出一个东西,对着林子轩三人一举道:“奉大汗令出营送信!”

    领头手里拿着的这个东西林子轩认识,是突厥可汗随身携带的金箭令,这个金箭令就相当于中原皇上身上带的那些如朕亲临的金牌一样。

    这个看见了金箭令,林子轩装作很慌张的样子,拉着程咬金二人就跪下道:“卑职不知是金武士,请恕罪!”

    携带金箭令的武士被称为金武士,就相当御前侍卫。

    领头的金武士没有说话,一挥手,率领哨兵疾奔而去。

    林子轩回过头来,看了看已经消失的无影踪的金武士,道:“这些人这么着急干吗去呀!”

    “管他呢?总不会是去送死吧!”自从进了突厥大营半天没有开口的程咬金道。

    “他们或许真是去送死的。”林胜笑着说道。

    “好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都注意点,前面就是突厥牙帐了,别露出什么马脚来。”

    说完,领着二人向突厥王帐走去。

    由于三人都不知道突厥人的口令,所以他们只能够通过突厥人巡逻和防守的漏洞,一步步的向大帐靠近。就这样连过两道关卡,终于进入了内营区,内营区由数百顶大帐组成,里面住的都是各部酋长和阿史那王族,最中间一顶黑黝黝的巨大穹帐便是突厥王帐。

    三人刚刚靠近内营区,四周突然出现了数十名伏兵,刷地举起隋弩对准了她,一名百夫长冷冷道:“是什么人,敢擅闯禁圈!”

    这里是第五道关卡,也是最后一道关卡,极为严密,有数千人埋伏在禁圈内,要进入内营,必须走正门,这是突厥的内部命令,就连外围的一般突厥士兵都不知道,更不用说林子轩三人了。

    林子轩看到这样的情况,暗道一声:倒霉。自己还是太大意了。

    现在这样的情况,只能放手一搏了,林子轩给程咬金三人使了一个眼色,就要动手到时候,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从突厥士兵身后传来。

    “他们是我派出去的,去替我办一件事。”

    黑暗中走出一名突厥贵族少女,年约十七八岁,她头戴羽冠,身着丝质镶有金边的突厥女袍,貌美如花,只是眉眼间有一种深深去不掉的忧愁,她便是当年被林子轩称为突厥天鹅的阿思朵。

    众突厥士兵见到她,一起躬身施礼:“参见公主殿下!”

    阿思朵看了一眼林子轩,心中便忍不住地一阵酸楚,已经六年了,他终于来找自己了。

    “他们是我派出去的人,让他们进来吧!”

    众突厥士兵一起向百夫长望去,百夫长又看了一眼阿思朵,阿思朵冷冷地看着他,手握紧了刀柄,百夫长心中苦笑一声,他怎敢得罪公主,他一挥手,突厥士兵纷纷闪开了。

    “你这个冤家,跟我来吧。”

    阿思朵这次说的是汉语,所以程咬金二人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只是他们不明白的是,这个女人和自家的大帅是什么关系。他们虽然充满了好奇,但是他们知道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更加的知道主上的事不是他们能够随意打听的。

    二人见林子轩毫不犹豫的跟着阿思朵走了,他们便也跟着阿思朵去了她的营帐。

    阿思朵的营帐位于内营中间,是一顶紫色的大帐,两名侍女替她掀开了帐门,她吩咐一声:“你们去,没有我吩咐,不准进来!”

    两名侍女惊讶地看了一眼紧跟着公主的三个男人,不敢多言,便退了下去,阿思朵有些心事重重,也没有理睬三人,坐在一张小桌前,呆呆地望着台子上一只玉雕天鹅,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的那段岁月。

    那是一个春日的午后,一个比天神还要勇猛的武士,闯进了她的心扉,从此便再也没有离去。

    两颗清亮的泪水从她眼中滚落,她低声唱了多少年的一段歌谣。

    “月亮照在于巳尼大水之上。

    湖边的天鹅依旧寂寞,

    她在等待远方的勇士,

    给她送来筑巢的爱草,

    她已等待千年,痴情不改,

    终于感动腾格里。把他送到身边,

    ......

    可勇士的箭啊!为什么这样无情,

    射穿了天鹅的心.....”

    .........

    林子轩就这样默默的站在她身后,虽然已经多年不听突厥话,不听这样的歌谣了,但是他依旧能够清楚的知道这首歌的意思,依旧能够感受到阿思朵对自己的情意,她更能感受到她歌声中流露出深深的哀伤。

    这歌声代表的不仅仅是依恋怀念,更是一曲对青春岁月的挽歌。

    她低声道:“你为什么要回来。六年了,我都已经将你从我的记忆里抹去了,你为什么又要回来。”

    “我这次来的目的就是要看看你,看看你这个我思念了六年的天鹅。”林子轩面对她的深情脱口而出道。

    “你还记挂着我。”听到林子轩的话后,阿思朵擦了一下眼泪高兴的说道。

    “你在我心里从来没有离去过。”林子轩看着她深情的说道,“我这次是来履行我当年许下的诺言的。”

    “自从你离开之后,我就时时刻刻在关注着你。我从隋朝商人那里知道了你的消息,知道了你已经娶妻生子,所以你能这么说我很高兴,证明我这些年的等待没有白等。”阿思朵哭道。

    这一次是一种喜悦和激动的泪水,她扶在桌上失声痛哭起来,六年了,她被思念折磨了整整六年,突厥歌谣中说,岁月如水,会把爱情之酒淡去,可是,她却一点没有淡,她知道,她至死都会把这份思念带进坟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