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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西域与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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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绸之路,空度大师,您看,只要穿过这里,便能到达佛教的起源之地:天竺,在这里可以求取真经,回到大唐,普化世人。”

    只见一名年轻的僧人,细眉星目,脸庞柔和,看起来十分俊秀,此时他眼睛盯着案几上的一张地图,一只手轻点着那张地图上的丝绸之路,目光炯炯的对旁边静坐着的一名年老的僧侣说道。

    只见那名僧侣年纪颇大,白色的胡须一直垂到了衣襟,慈眉善目,燃灯古佛。

    “玄奘,你心中为何如此焦躁?”老僧古井不波的淡淡道。

    俊秀的僧人愣了一下,才急忙回答道:“空度大师,徒儿总是感慨大唐的小乘佛法残缺不全,不能普渡世人,所以便立志去西天求取真经,得大乘佛法度化世人。”

    老僧缓缓的摇了摇头,轻声道:“玄奘,这只是你动力的一部分,而不是你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俊秀的僧人脸色有些微红,只见他喏喏了一会,才小声道:“弟子看过几张《大唐新闻报》,被其中的海外报道所吸引,那些奇闻异事,地理番外,是徒儿梦寐以求的追寻之处,所以徒儿想在求取真经之时,顺便记录一路上的风土人情与海外见闻。”

    老僧听闻,微笑着点了点头,和蔼的说道:“玄奘,追随本心而活,是得大自在也,你且准备准备,三日后便上路吧。”

    年轻的僧人听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直反对自己出寺的主持师傅,居然同意自己去海外求取真经。

    “为了路上的安全,老衲允你带本寺十名武僧,一同西天取经,也好让我大唐人人能修习大乘佛法。”“老僧站起了身子,淡淡道。

    此时的玄奘,已经激动的不能自已,行了一大礼道:“徒儿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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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大兴善寺主持的首席弟子要去西天取经?”李二坐在两仪殿的宝座上,听着一名太监念报纸。

    这报纸自然是徐阳创办的《大唐新闻报》,现如今这东西已经成了大唐最流行的东西,只要是茶馆,酒楼,上到皇宫贵族,下到平民百姓,都会买上一张,或者去听说书先生解读这报纸上的所见所闻,一时间长安纸贵,都是因为这报纸的发售量越来越大。

    随着报纸的普及,舆论宣传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比如说当下的海外殖民,随着报纸铺天盖地的宣传,长安有很多富户都悄悄的把家族产业的重心开始南移,还有很多家族甚至直接将产业搬到了泉州,目标就是投资海外,想分一杯香料岛的羹。

    士大夫阶级也经常是朝南山书院的报纸出版社投稿,自从上次房玄龄所写的一篇名为《士农工商皆为业》的文章被刊登在了报纸上之后,朝堂上就乱套了,士大夫都以文章能被报纸刊登为荣。

    如同雪花般的信件和稿子飞向了南山书院的报纸出版社,听说负责出版社的离石先生已经被累病了,现在没人敢接替他,因为现在没有人敢审核那些大佬们投的稿件,随便翻一翻就个四品大员的稿子,胡乱弄一弄就能看到杜如晦、姚思廉、陆德明、孔颖达的名字,那些小辈审核稿件的时候都是哭着审核的。

    这番影响力,自然是惊动了最伟大的李二陛下,李二也是雷厉风行,别人看不出这舆论的重要性,以他独到的眼光还有犀利的头脑怎么会不知道这一张小小的报纸上有多少文章可作。

    直接把自己当年还是秦王时组成的文学馆中的十八学士成员们塞进了出版社,负责审核和投稿,像杜如晦、房玄龄、于志宁、苏世长、姚思廉、薛收、褚亮、陆德明、孔颖达、李玄道这些人,听到消息之后,都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准备大干一场。

    颜之推摆着一副大唐帝师的样子出来统领大局,在这位老人家面前,四五十岁的还都算是小辈,杜如晦、房玄龄、苏世长、姚思廉他们一见到这位大神,恭敬的就像是个孩子,有时候,年纪就是资历。

    颜之推和陆德明两位泰斗级人物在棋庄商量了半天,最终决定《大唐新闻报》的风格不做任何改变,不能因为士大夫阶级的加入就改变《新闻报》原本为让天下人听新闻事的本意。

    也是避免《新闻报》沦为儒家一家之阵地,这里是百家之争所,书院高高的站在最高处指点江山,这才是徐阳走的时候交代的,颜之推和陆德明两个老人活的这么久了,早就成精了,哪里不知道这个道理。

    所以这些朝堂上的人来到这,只是能更加仔细的审核稿件,自己写的文章是不能随意发表在报纸上,只要通过报社所有工作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才可发表。

    随着报社的事情解决,报纸的销量更是突破了一万大关,每日在终南山后面巨大的造纸厂都要加班加点的工作到深夜,特别是报纸打算出洛阳版的之后,估计销量要再朝上翻两翻。

    《大唐新闻报》已经彻底的融入了大唐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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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禀陛下,正是如此,听说要去取经的这人是为大慈恩寺的年轻高僧,空度大师门下的独传弟子,法号似乎是玄奘。”那名太监急忙谄媚的说道。

    李二坐在宝座上,露出了思索的目光,他对教派一向是没什么感觉,无论是父亲喜欢的道教,还是天竺的佛教,自己都不太重视,自己向往的是征服与战争,可是,国内佛道两家的平衡一定要做好,这是帝王之道,也是天下安定最好的保证。

    “宣朕旨意,真打算亲自见一见这名敢只身前往丝绸之路的和尚。”

    “诺。”

    ...........

    “大哥,这些大鸡可真好吃啊。”只见程处默怀中抱着一个烤好的巨大动物腿,金黄焦酥的外皮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开。

    “这玩意就是因为太好吃了,所以被毛利人都给吃光了。”徐阳也是抱着一只鸟腿在啃着,这种在后世已经灭绝经常奔跑的动物恐鸟,肉质鲜美,简直就是无上美味。

    “对了,别老是叫大鸡大鸡的,显得多没文化,人家有自己的名字,它们叫恐鸟。”

    程处默三下五除二的便将鸡腿啃了个干净,很难想象刚刚这还是一只巨大的鸡腿。

    “嗝~”程处默打了个巨大的响嗝,“哎呀,大哥,我只负责吃,哪有功夫记它的名字,再说了,它不就是长得像大鸡嘛~”

    ........徐阳一阵无语,抱着自己的那份鸡腿慢慢的啃着。

    ....

    程处默躺在草地上,周围是三十多名身穿铠甲的护卫,今天是徐阳和程处默出来狩猎的日子,所以他们也要一同出行。

    望着湛蓝的天空,下午的阳光没有了午时那么毒辣,照在身上,微风吹拂,程处默感觉此时就像是躺在仙境一般。

    “大哥,你说尉迟,崇义他们现在在海上怎么样了啊?”程处默有些担心的问道,因为当时他们几个硬是不同意留下来,牛进达才带上了他们几个,现在分别了已经快有一个多月了,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航行到那里了,海上究竟顺不顺利,按照原定时间,他们一路开着蒸汽机,顺着洋流应该已经到南美大陆了。

    “这你别问我,海上的事情太多了,搞不好他们现在就迷航了,也许牛叔叔现在不知道在哪里啃树皮呢。”徐阳随口开了一句玩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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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美洲,厄瓜多尔。

    “阿嚏!”牛进达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引得众人都是纷纷侧目,“没事,继续前进。”牛进达摸了摸鼻子,刚刚有谁又念叨自己了?

    “启禀将军,在前面的树荫下发现了一株新式植物!”一名身穿盔甲的大汉急匆匆的从前面的先锋队折返跑到了主将部队中大声报告着。

    “哦?”牛进达很是兴奋,这才仅仅深入美洲大陆一天,就发现了土豆、玉米这些高产作物,现在心情大好,“带本将去看看。”

    “诺!”

    牛进达跟着那名军士走到了前面的那颗大树下,现在已经被十几名军士围了起来,人群散开,露出了大树下的那颗植物。

    “随行官,随行官,快把《美洲植物百科》拿来。”牛进达对身后的人吩咐道。

    很快,一本用牛皮包起来的精致厚书就呈到了牛进达眼前。

    “给本将说说,这玩意有几片叶子?几个脉细?几个齿?这红红的果实是什么?”

    那名随心官急忙趴了上去,仔仔细细的盯着这颗植物看了一会才道:“启禀将军,这棵植物花单生,俯垂;花萼杯状,不显著五齿;花冠白色,裂片卵形;花药灰紫色,果梗较粗壮,俯垂;果实长指状,顶端渐尖且常弯曲,果实乃红色。”

    “嗯......”牛进达听闻,仔细的在百科全书中翻找了起来。

    “呼啦呼啦。”牛进达书页翻得飞快,最终,在一面书页前停了下来。

    “老夫知道了,这玩意叫辣椒。”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