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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里还放了一卷宽胶带,我撕下一截,将季佳泽的嘴巴牢牢粘住。
小心谨慎地避开了鼻子,万一一下子弄死了,就没得玩了。
粘住他的嘴巴,是因为这种老楼的楼板通常都很薄的,隔音不会太好。
我可不希望,游戏进行到一半,被人打断。
抽出插在背包卡袋里的短刀,刀锋在灯光下折射出森冷雪亮的寒光。
不需要实验,我也知道它有多锋利。
嗯,我用磨刀石,磨了很久的。
孔夫子怎么说来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刀尖向下,轻轻划开季佳泽的三角裤。
没有掌握好分寸,在他小腹上划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幸好伤口很浅,只渗出了几滴血珠。
季佳泽显然感觉到了疼痛,但他睡得太沉,大概以为还在做梦,皱紧眉头,含糊不清地嘟哝了句,就继续呼呼大睡了。
失去仅有的一块遮羞布,眼前的男人,看起来,就像绑在砧板上的白斩鸡,只能乖乖任我宰割。
这让我感到特别兴奋,心脏砰砰跳,血液在血管里咕嘟咕嘟地加速了流淌。
轻轻闭了下眼睛,我努力按捺住太过激动的情绪,歪着头琢磨,应该从哪里开始下刀子呢?
这是我第一次在活人身上动刀子,实在没有什么经验。
幸好,我曾经看过一份可供参考的“资料”。
嗯,先把凸出的东西全部割掉。
我边回忆,边把刀子平贴在季佳泽的嘴唇上,向上使劲切入鼻梁。
季佳泽一下子就痛醒了,像丢进热油锅里的大虾,瞬间绷紧、弓起了身子。
平日里阴冷的眸子,瞪得又大又圆。
粘着胶带的嘴巴,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呜抗议。
他慌乱地挣扎,才发现自己被绑上了。
于是,挣扎得越发厉害,床栏杆被扯得直晃动。
幸好,这张床足够结实,要是床栏杆被他硬拽下来,还真挺麻烦的。
因为他剧烈的挣扎,我接下来的第二刀,切偏了,第三刀,又偏了。
没有时间跟他慢慢耗,我有点着急,也有点恼火,顺手抄起床头柜上的台灯,照着他脑门狠狠砸下。
“砰!”地一声,灯罩和灯泡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鲜血和着冷汗,顺着他的鬓角往下淌。
他的眼睛,还是睁得老大老大的,瞳孔里除了愤怒、惊恐、痛苦还有乞求。
绳子深深勒进他的手腕脚腕,挣扎间皮肉都磨破了,鲜血滴滴答答地渗出。
一手狠狠揪住他的鼻头,另一只手把刀子当成锯子,我使劲锯。
骨头被锯得吱吱响,血也滋滋蹿出来,喷到了我的眼镜上、口罩上、手术服上。
喷涌而出的鲜血,让我更加兴奋和愉悦。
传说中的刮骨也不过如此吧?
被生生锯开骨头的季佳泽,颤抖得像狂风骤雨中的叶子。
一股黄浊的液体,猛地从他腿/间冒了出来,把床单浸湿了一大片。
接着,我闻到了一股子令人作呕的恶臭味。他的大小/便一起失/禁了。
胃里一阵翻腾,我使劲咽了口唾沫,硬压下呕吐的*。
同时,又感到种释然的轻松,长久以来,压在心头的一块沉甸甸巨石,似乎轰然间倒塌了。
原来,这个在我心目中,一直高高在上、无比威严的男人,跟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血液也是红色的,受伤时也会感到疼痛,会惊慌会害怕。
季佳泽拼命地晃着头,想要摆脱我的钳制,我当然不会让他如愿。
看,多简单,一把小小的刀子,就能让他痛苦不堪。
吱吱吱……吱吱吱……我终于把他的鼻子,锯了下来。
失去鼻子的脸孔,多出两个血糊糊的孔洞,瞬间就被血液填平了。
红色液体犹如开了闸的洪水,溢出来,恣意地蔓延流淌。淌到脸颊上,淌到脖子上,淌到枕头上。
不知道是因为剧烈的疼痛,还是因为失血过多,季佳泽挣扎的幅度,明显变小了,力气也减弱了,眼泪从眼角一颗一颗滚落。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记得夕夕曾经抓过一只蝴蝶。白色的,很普通很常见的菜粉蝶。
肉呼呼的身子真难看,软塌塌、毛茸茸的。
白色翅膀上,有一条条黑色的花纹,交叠成几个“z”字,应该是漂亮的,可惜被夕夕的小手,不小心扯破了。
我把它放在破了洞的炕席上,它不停地蹦哒来蹦跶去,像足底装了弹簧似的。
夕夕趴在炕沿边,看得津津有味,傻乎乎地说:“原来它这么喜欢跳舞。”
我没搭理这个小笨蛋。
蝴蝶跳着跳着,就一动也不动了,它死掉了。
它只是不会说话,不能说话,但不表示它不会痛。
眼前的季佳泽,就像那只濒死的蝴蝶,在痛苦中本能地挣扎。
但我一点也不可怜他,就像他从来没有可怜过我们一样。
把割下来的鼻子,举到眼前,我细细瞅:圆圆的鼻头,顶端长着几颗黑芝麻般的黑粉刺。
两侧延伸出半环形的鼻孔,上面有几根鼻毛。
翻过来,可以看到正中间是一片白色的鼻骨,从绽开的皮肉里支楞出来。
从背包里拿出个黑色塑料袋,我把鼻子放进去。
此时,季佳泽的眼睛,已经彻底失去了神采,变得涣散而绝望。
虚脱般,缓缓抽着气,就像肺气肿的病人。
看起来,还真是不习惯,所以我用刀尖,很利落地剜出他的左眼。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直躲在眼皮后面的眼球,竟然那么大。
如同牛眼,是青紫色的,在我的掌心缓慢地蠕动。
季佳泽的脸孔,因为无法承受的痛苦,扭曲得彻底变了形,异常的狰狞、可怖。
我一点也不在乎他是否受得了,毫不犹豫地又剜出他的另一只眼球。
把两只挨在一起,放进塑料袋中,让它们彼此相依相伴。
接着,是耳朵。这部分的骨头比较软,也比较脆,所以比鼻子容易割。
两个小家伙非常活泼。
放进塑料袋里后,还扑棱扑棱直跳动,弄得塑料袋哗啦哗啦响。
我才知道,原来耳朵的神经,在脱离人体后,还能存活那么长时间,嗯,学到新知识了。
现在的季佳泽,脑袋光秃秃的,一点凸出的部件都没有了,简直像个淌着血水的红皮鸡蛋。
攥住他的下颚,我猛地用力,往下一拉。
随后,扯下他嘴巴上粘着的胶带。
果然,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粘着胶带,固然能让他发不出声音,可是也会影响我接下来的工作,所以,还是让他下巴脱臼比较合适。
我开始仔细地,一点一点地剥他的皮,从头顶开始。
我并不擅长动刀子,既没做过厨师,也没做过外科医生,平时连厨房都很少进,磨刀子的时候,还不止一次割破了手指。
幸好,现在不是考试,我也不需要做到尽善尽美。
所以,纵使我把他的皮肤,剥得破破烂烂的,也没什么关系。
褪下头皮的脑壳,像个坑坑洼洼的血葫芦。
一串串血珠流下来,比最恐怖的电影还要恐怖,比最可怕的噩梦还要可怕,我却感到由衷的兴奋,鲜血总是能让我兴奋的。
接下来,开始割他面部、脖颈、肩膀、胸膛、小腹、大腿……的皮,我剥得很仔细,手指缝和脚趾缝都没拉下。
不一会儿,季佳泽就变成了个囫囵血人,身上的肉是一棱一棱的,剃掉皮的男/性/器/官,是一段像肉/肠一样潮湿、柔软的物件。
即使到了如此凄惨的程度,他却还活着。
大张着失去嘴唇庇护的嘴巴,露出血红的牙床,口腔里喷出温热的、臭烘烘的气息,身体时而痉挛般抖动一下。
对于他此时此刻的表现,我格外满意。
尸体是不会痛苦的,只有活人才能感受到痛苦。
把刀子“噗”地插进他的心窝,向下划开,一直切到下腹部。
然后,我一样一样的掏出他的脏器:心脏、肝脏、脾、胃……包括滑溜溜的肠子。
我把脏器工工整整放进塑料袋里,肠子也盘得规规矩矩。
雨,下了整整一夜,我一直忙碌到东方升起启明星。
***
欧宇辰睡着睡着,突然醒了。
是被渴醒的,摸索着扭亮床头灯,室内顿时弥散出橙黄色的温暖光晕。
骤然刺入瞳孔的光线,让他情不自禁眯起眼睛。对面墙上的挂钟,指向凌晨三点二十六分,距离固定的起床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
欧宇辰打算喝点水,再继续睡个回笼觉。
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他失望地发现,里面只有少半杯水,一气喝光了,还是觉得口渴得厉害。
只好裹上睡袍,趿拉着拖鞋,准备去厨房找点水喝。
已经进入九月末了,凌晨三四点钟,温度很低,空气清冷,渗着丝丝寒意。
窗外的雨还在不紧不慢地下着,乌漆抹黑的,一丝微亮都没透进来。
因为幼年时期和小东同住一室养成的良好习惯,下床的时候,欧宇辰随手关了灯,摸黑走出卧室。
不想吵醒别人,一路上,他只间隔打开几盏壁灯,轻手轻脚下了楼,直接拐进厨房。
饮水机在厨房最里侧的墙角,从饮水机里放出大半杯温水,欧宇辰举到唇边刚要喝,突然听见客厅里有什么动静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