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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的这份礼物,自然是非常符合杨赐的心意,毕竟对于杨赐这个文士来说,钢笔这样新颖的文具自然是很有兴趣的,而且刘鑫也简单的向杨赐展示了钢笔的使用方法,以及钢笔成型的效果。
不得不说一句,刘鑫虽然在小的时候跟随自己的爷爷练习过几年的毛笔字,也算有着一定的基础,但是刘鑫觉得自己果然还是钢笔字写的好一点,毕竟刘鑫并不常用毛笔字嘛,不过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刘鑫就不得不一直使用毛笔字了,而且每一次书写的时候刘鑫都必须非常认真,那不是因为刘鑫要认真写好毛笔字,而是要认真注意自己不要写出简体字来。。。
毕竟大汉可不存在什么简体字,而且现在常见的字体以隶书为主,当然了,也有一些文士会使用汉初时期流行的小篆,这些字体和刘鑫所实用的简体字差距还是非常大的,甚至有些个别的简体字字与隶书或是小篆相差甚远,要不是刘鑫身边有苏佳这个万能助手,刘鑫恐怕在字体这一方面就会吃大亏了。
至于推广简体字这件事,刘鑫也只是想了想就觉得不靠谱,要知道刘鑫可是听说过,在简体字的创立之初,可是被很多的文学界人士给抨击过“数典忘祖”,而且那可是在近代发生的事情,处于人民都比较开化的基础,都会遭受到各种抵制,弯弯的所谓学者还借此搞过事情呢。
而现在大汉的那些文士,可是十分在意文字的“正统性”,毕竟统一的文字可是一个帝国的门面,不可轻易变动,小篆都是通过数百年的“和平演变”才发展成了现在大汉通用的隶书,刘鑫觉得如果自己想要推行简体字,恐怕最少也要等到刘鑫成为大汉皇帝,并且得到像杨赐这样的文士势力领头人的支持,否则想要改变字体,恐怕会惹来不少的麻烦。
当然了,刘鑫觉得改变字体的事情,也不急于一时,毕竟现在大汉的识字率简直是有些感人,几乎八成以上的大汉百姓都是彻彻底底的文盲,还有一成的大汉百姓只能算是半文盲状态,只有最后的那一成世家大族的成员,才是掌握着文化的人,因此刘鑫觉得就算现在自己可以推行简体字,效果也是十分有限的,毕竟这些识字的世家大族的成员们,都已经习惯了小篆或者是隶书的书写方式,除非强制要求这些世家大族的成员们学习并且使用简体字,否则基本上简体字的推广是没有什么可能性的。。。
于是乎,刘鑫也就绝了推广简体字的念头,还好刘鑫的记忆力还算非常不错的,基本上已经记住了隶书的书写方式,不过可能是因为肌肉记忆吧,刘鑫如果书写速度过快的话,有八成以上的几率会在书写十个字的时候,其中会出现五个以上的简体字。。。
总而言之,现在的刘鑫已经是能不亲自写字就不写,全部都推给苏佳来负责,毕竟刘鑫第一次发现,写个字都这么耗费心神。。。
不过这一次,刘鑫用钢笔字给杨赐展示钢笔效果的时候,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几个简体字,作为文士势力的领头人,杨赐在文字方面的功底自然是不容置疑的,所以杨赐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连蒙带猜,大致认出了这几个简体字的原型,不过这些简体字也引起了杨赐的好奇。
于是乎,杨赐指着这几个简体字,不由得有些疑惑的问道:“王爷,请问你这写的是什么字体,小老儿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呢?”
刘鑫有些尴尬的呵呵一笑,只能临时编出了一个理由说道:“呃,这怎么说呢,这算是本王的师傅改进的一种字体吧,不过与其说这是一种经过改进后的字体,还不如说是经过了简化的字体吧,因此本王的师傅称这种字为简体字,本王的师傅在教授本王的时候,一开始都是使用的这种简体字,然后再教授了本王小篆与隶书,所以本王在西域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使用的简体字,如今回到大汉,虽然有意控制自己书写隶书,但是还是有时候会习惯性的使用简体字,不过说句实话,简体字如果光论便捷性的话,书写起来要比小篆与隶书方便的多,书写速度至少快了一倍有余。”
刘鑫之所以会这么说,实际上也是想要试探一下杨赐对于简体字的接受程度,毕竟刘鑫虽然在现在不打算去推广简体字,但是这并不代表刘鑫在以后就不推广简体字了,因此在刘鑫已经准备好的计划里,等到刘鑫登上了大汉皇帝之位的时候,就会在大汉全境来办官方学校,并且推行三年义务教育(在这里刘鑫也一直想要吐槽某点的一些历史小说,一上来就搞个九年义务教育,虽然看起来好像很棒棒的样子,但是这完全是忽视了时代的局限性,九年义务教育你能教授一些什么知识?毕竟大汉时期的底子就那么薄,来办义务教育也只能教授一些文字与算数方面的知识,能够学习个三年都不错了,总不可能一步登天,指望大汉的小孩子像现代的小孩子一样直接就来学习物理化学英语之类的知识吧,所以饭要一点一点的吃,刘鑫与苏佳经过初步的商量,将义务教育的时间暂且定在了三年,毕竟三年时间已经是绰绰有余,以后再一点点的加长义务教育的时间),到时候刘鑫就会将简体字纳入义务教育的必修科目中了,就算那些固执的老学究认为简体字不“正统”,但是也架不住使用简体字的人数众多吧。
而杨赐对于简体字的态度,可能是因为这简体字的发明人还刘鑫的师傅周公,再加上刘鑫也是非常推崇这种简体字的缘故,所以杨赐对于这个简体字的态度有些暧昧不清了,刘鑫从杨赐的话语中就能够听出来,
杨赐是如此说道的,“嗯啊,这简体字的确是和小老儿我所习惯使用的隶书比起来,笔画要少上许多,如果说是在赶时间的基础上使用这种简体字,的确是要方便不少,只是这种简体字总给小老儿我一种缺胳膊少腿的感觉,有些不太美观,而且因为在大汉这种简体字也是一种非常新颖的字体,知道这种简体字的书写方式的人,恐怕也就王爷你一个人了,所以王爷你使用这种简体字的话,恐怕在与别人交流的时候,会出现一些误差。。。”
刘鑫笑着点了点头,心中只说了一句“果然如此”,杨赐虽然恭维了一两句刘鑫的这种简体字,但是更多的是在委婉的表示这种简体字是在大汉行不通的,毕竟只有刘鑫一个人在使用这种简体字。
不过刘鑫今天本来就没有打算说服杨赐认同这种简体字的,所以刘鑫呵呵一笑,随便找了一个话题揭过此事,而杨赐也明白刘鑫这是无心之举,也非常上道的跟着刘鑫的话说过去了。
而在一旁默不作声,几乎快成了透明人的杨彪,倒是对这种简体字非常感兴趣,毕竟杨彪作为杨赐这个文士势力领头人的儿子,从小便是深受自己父亲杨赐的影响,基本上在杨彪能够用手拿住笔的时候,杨彪就记得自己的父亲已经开始手把手的教授自己写字了,而且作为以书香门第自居的弘农杨家,自然是不会只学习现在流行的隶书,所以杨彪基本上把华夏有史以来的所有字体都学习了一遍,其中甚至包涵着某些传承下来的甲骨文,当然了,因为这些甲骨文的缺失非常严重,所以杨赐也只是让杨彪能够认识这些甲骨文就好了。
不过就算如此,杨彪也觉得当年的自己可是被“练字”这门功课快逼疯了,杨彪隐约记得自己在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每天从早到晚,除了吃饭与休息,基本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练字”这门功课上了,而且还是被自己的父亲杨赐要求要“按质按量”完成,如果杨彪在“练字”这门功课上不能达到自己父亲杨赐的要求,那么就会被罚不能吃饭与不能休息。。。
虽然现在的杨彪之所以能写的一手好字,无论是小篆还是隶书都在大汉排的上名号,都是因为小时候的杨彪如此努力的“练字”,但是杨彪还是认为当年那段“练字”的时光让自己永生难忘,或者说是十分讨厌这段时光,毕竟无论是隶书还是小篆,几乎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的复杂。
而现在的杨彪在看到刘鑫书写的这种简体字的时候,顿时就联想到了如果在自己小的时候,是使用这种简体字来“练字”的话,那么自己至少也能用快上一倍的时间完成每天“练字”的功课,至于剩下一半的时间,杨彪觉得自己也能好好休息一番了吧,不用每天都写的双手酸痛。。。因为杨彪在当年每天都有繁重的“练字”功课,右手基本上都写的酸痛无比,几乎快达到拿不起笔的程度了,因此杨彪强行学会了用左手写字。。。
想到了这里的杨彪,要不是因为自己的父亲杨赐还在场,恐怕杨彪会先是长叹一口气,然后请求刘鑫将这种简体字的书写方式交给自己,然后杨彪会将这种简体字教授给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用这种简体字完成“练字”的功课了。
弘农杨家的家规说一句实话,的确与其他的世家大族比起来,有一些奇怪,其中最有趣的一点便是由父亲决定自己儿子的学习方式与学业数量,而不是像其他世家大族那样,家主几乎可以决定所有家族成员的学习方式与学业数量,因此作为爷爷的杨赐也不会干涉杨彪儿子的学习方式,而且杨赐也曾经给杨彪说过,之所以弘农杨家有这么一条家规,那是因为定下这条家规的家主认为儿子的教育问题最好由父亲来负责,这样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毕竟父亲才是最了解自己儿子情况的人。
所以,杨彪虽然也要求自己的儿子进行“练字”的功课,但是杨彪适当的缩减了自己儿子的“练字”功课,毕竟杨彪觉得自己的儿子十分聪慧,不应该将太多的时间花在“练字”方面,不过有一句话杨彪也是非常认可的,那就是“字如其人”,一手好字总能给人一种好的感官体验,所以杨彪也没有直接免除自己儿子的“练字”功课,因此杨彪的儿子在同年龄阶段的世家子弟中,可是受到了很大的羡慕,毕竟当其他的世家子弟还在因为“练字”功课而被折磨的欲仙欲死的时候,杨彪的儿子却可以自由玩耍了,这让杨彪的儿子怎么不会受到羡慕呢?(作者个人经历,小时候练字练的欲仙欲死)
而就在此时,杨彪不经意的回头一看,发现一个身影出现在了门口,这个身影正是自己的儿子。
要不是杨彪出生的时间比曹操还早,否则杨彪现在都可能会想到这么一句话——说曹操,曹操就到。。。
这时杨赐自然也是看到了站在门外的孙子,想到现在自己与刘鑫已经商量完了正事,如今也算是在闲聊了,所以何不将自己的孙子介绍给刘鑫呢,毕竟自己的这个孙子可是自幼聪慧,无论是在四书五经,亦或是琴棋书画,自己的这个孙子可都是样样精通,因此杨赐在自己众多的孙子中,最喜爱的便是这个叫杨修的孙子了!
没错,如今站在门外的这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是杨赐的孙子,杨彪的儿子——杨修!
这时刘鑫也注意到了杨修,毕竟这会儿杨赐与杨彪都将注意力放在了门外的杨修身上,因此刘鑫也就顺着杨赐的目光,看见了杨修。
刘鑫看着门外的这个少年,不由得感叹了一句弘农杨家的血统就是不错,这名少年也是相貌英俊,身材不错,假以时日又会是一位翩翩公子,而且从眼神中能够看出这名少年极为自信,刘鑫不由得这这名少年有了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