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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谢谢订阅! 轻轻的一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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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誉停顿了会儿,声音低了些接着道:“我想我们都看错了她。睍莼璩晓她不是你眼里微不足道的小女人,也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即使再平凡,她也有她自己独特的魅力,我承认我是被她吸引了。

    从前她爱着你也爱她自己。因为她爱你,所以在知道诗菲的存在后,心甘情愿成全你们,因为她爱自己,所以她保留了自己的自尊,自动退出。你该庆幸你遇到的人是她。

    现在,你后悔了不是么?你没有想象中那么爱诗菲,可也没有挽回夏瑾,更糟糕的是你令夏瑾再次要面对你所造成的伤害,如果是这样,那么也请你潇洒一些,夏瑾我不会再退让。”

    他后悔没有早些表明心迹,如果早一些,那么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保护她,而她或许就不会受到媒体的攻击。

    沈逸珲敛下眼眸,脸色发白,嘴里发苦,齐誉都说对了。跟诗菲复合只是对过去那段戛然而止的爱情的遗憾,是一时的错觉,直到夏瑾的猝然离婚给了他当头一棒,可他却还在企图欺骗自己,到后来才明白,什么是越欺骗越清醒,到再也不能压抑对夏瑾的渴望,却为时已晚。他明明爱着她,却不能像齐誉那样直接地跟人说出他的爱,请求她再给一次机会,不但如此,还成了她的负担跟困扰,这样的他,还有什么资格再去责怪齐誉的不仗义?

    沈逸珲握紧了拳头,他无法说出放手的话来,做不到潇洒地放手,一面是爱情,一面是友情,他做不到……他的不甘、痛苦全流露了出来,手背上青筋毕现。

    他盯着眼前的报纸,眼睛发红,脑袋发涨,深吸口气,闭了闭眼,再睁开,已经平静下来,恢复以往应对突发事情时的冷静跟果断:“我们之间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先摆平媒体的事情才是首要的。”

    齐誉一口气发泄完了,散了些火气,淡淡“嗯”了声,接着分析起来:“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诗菲在访谈上透露你们好事将近,而你也没有正面表态。我想媒体是嗅到了什么才会去做追踪。再来你那天在餐厅放话,直接在外人面前说夏瑾是你的前妻,再高级的餐厅也是公众场合,怕是被有心人散布出去了。你的身份再加上诗菲本就是个公众人物,现在又是媒体面前的红人,正是媒体追逐的目标。”

    沈逸珲摇摇头表示疑惑,他将报纸摊开,指着上面的文字道:“餐厅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月,怎么会不马上报道出来,而是在这会儿,赶上诗菲从巴黎回来?如果媒体的目的是想抓住时机提高发行量,可主标题却都是夏瑾。再看这些报道看上去劲爆,但是很明显只针对夏瑾一人,并且从某种角度上看是恶意捏造,当下我会叫人先压制下去,再马上收回所有已经发刊的报纸杂志。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阿誉,夏瑾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齐誉闻言皱了皱眉头:“我能想到的只有诗菲,毕竟她在媒体方面很有影响力,可是你不是说她还不知道夏瑾的存在吗?”

    说起这个,沈逸珲沉默了会儿,而后才缓缓说:“她请侦探查过我,我叫陈阳做了些手脚,对夏瑾,她应该只是疑惑。”

    “什么?她请侦探查过你?”齐誉吃惊不小,“怎么从没听你说过?诗菲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夏瑾,你以为你能瞒得住?”

    他冷哼一声,一脚踩两船,从来没有哪个人能全身而退的,最后都落了一个船沉人湿的下场。

    沈逸珲想起那晚宋诗菲的话,她说她听过他酒醉时候叫过夏瑾的名字,当时他已经被她怀孕的事情弄得心烦意乱,并未多想。毕竟他的确酒醉过,为着夏瑾的冷漠拒绝。他的黑眸黯了黯,这一错,他再也不能挽回夏瑾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一定不会喝酒……

    “就当是她已经知道夏瑾跟我的关系了,可是她没理由攻击夏瑾啊。誉,我们跟诗菲相处时间不短,而你向来观察入微,对她的了解不比我少。现在版面上都是夏瑾的新闻八卦,诗菲俨然成了配角,我想这不符合她的个性。

    诗菲好强,一向不喜欢做人陪衬。如今她又刚从巴黎展回来,正是大幅宣传自己的时候,不至于这样错过机会。再者,如果是她透露出去,刻意误导媒体,同时她也会冒很大的风险。假如媒体笔锋一转,她就成了破坏人家庭的人,必定被人唾骂,她的事业也会大受影响,她冒着这样的风险去攻击夏瑾,那她的目的是什么?”

    说话间,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推开,宋诗菲眼圈绯红,俨然要落泪的样子,咬着下唇委屈不已,见着沈逸珲,一颗眼泪就那么落了下来:“逸珲,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跟她有过婚姻?”她的声音带着颤抖,满含哭意。

    “她就是你梦里叫的那个女人,对不对?”

    沈逸珲默认,无言对上宋诗菲的眼睛。

    宋诗菲转开脸看向齐誉,带着不可置信:“你跟安泽肯定也知道,是不是?”

    齐誉拧眉点头。他们一手促成了逸珲跟她的复合,将夏瑾摈弃在外,对谁都是个错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追回的就是“如果”两字。

    宋诗菲的泪汪汪的大眼里满是无辜,哭叫了出来:“你们怎么能这样!那我成什么了?我成了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你们怎么能这样……呜呜……”她颓然坐倒在地上:“如果你们早说,我一定不会跟逸珲重新在一起的……叫我怎么办……怎么办……”

    她一手捂着肚子,一边哭。沈逸珲看她的姿势,地上寒凉,她怀着孕又哭又闹的,忙上前扶起她,将她安坐在沙发上。齐誉自知自己有错,沉默着一张一张给她递纸巾。

    宋诗菲坐倒在沈逸珲的怀里,哭得好不伤心:“逸珲,你爱着她怎么能够再来招惹我呢?我再也离不开你了,你叫我怎么办?”

    齐誉听着哭声心意繁乱,事情未有头绪,宋诗菲来一闹,更加无果,唯一能做的只有压下媒体。他看向宋诗菲想着夏瑾,现在夏瑾一定躲去了浦海,她会是什么心情?叶秉兆,他一定在她身边安慰着她,想到这里,齐誉不免心里苦涩,终究他都是迟到的那个人,不能保护她,在她最危急的时候不能做她的盾牌。

    ……

    夏瑾也许是因为喝了些酒,也许是因为晚餐时候冥夜弟兄们的玩笑话放松了不少,也许是午间时已经发泄过,有了抵抗力,总之没有噩梦纠缠,一夜好眠,睁眼时已是天大亮。待她洗漱起身时,叶秉兆已经等在门外。

    夏瑾脸微红:“叶哥,早。”这么晚起还是第一次,又是在别人家里,她觉得很不好意思。

    叶秉兆还是一如既往地摸摸她的发道:“去吃早餐,过会儿带你去骑马。”誉着足知独。

    夏瑾闻言,雀跃起来,骑马,她从前连近距离摸过马都没有呢。

    叶秉兆在夏瑾离开后,收回视线,勾起的嘴角放下,脸上已是全无笑意。以他对夏瑾的了解,她只不过是不想让他们担心,面上装作无事而已。沈逸珲用他的手段将事情全面封锁,可是浪已经起,他这么一来,只怕是反而激起了公众的好奇心,要彻底淡化这次事件,只有用更大的新闻来平息。

    季淳风从走廊尽头走过来在叶秉兆身边站定,透亮的镜片一闪,漆黑的瞳仁平定无波,他薄唇一动道:“叫她回来吧。”

    叶秉兆侧头看看他:“你准备好面对她了?”

    ……

    出门的时候,罗澄突然冒出在夏瑾面前,欢喜道:“夏小姐,叶老大收我加入冥夜了。”他不禁上前抓住夏瑾的手一阵晃荡,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

    夏瑾被他兴奋的样子感染,扬着笑脸说恭喜,两个人说说笑笑的。

    叶秉兆走出来,见到两人抓着的手,脸色一沉:“小罗,你还不去洛特那里报到?”

    罗澄听见冷冷的声音一个激灵,立马松手,冲夏瑾做了个鬼脸,兔子一样跑得无影无踪。

    夏瑾瞄着他消失的方向,嘴角笑意未淡,罗澄就像个刚出大学就被世界一百强的公司录用一样的兴奋,加入冥夜有这么值得高兴吗?:“他为什么这么想加入冥夜?”

    叶秉兆将手上的外套递给夏瑾道:“先把外套穿上,早上山间比较凉。”

    夏瑾依言穿着,一双眼睛还盯着叶秉兆等他接下去说。

    “罗澄十二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欠了很多赌债,后来,他的母亲不堪被人天天追债,点了家里的液化气跟他父亲一起死了。他成了孤儿,被福利院的大孩子欺负。后来,他从福利院跑了出来,过着流浪的生活。

    有一天我遇上了他,帮了他一把,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说要跟着我了。不过当时我说等他满十八岁了再来做这个决定。

    我看这个孩子挺聪明,就资助他上学,去年他从美国理工大学毕业告诉我还是想要加入冥夜。

    以前的冥夜已经成了现在走正道的御风,再不是打打杀杀的冥夜了,需要的是新鲜的血液,他精通电脑,又通各国语言,能在御风能大展拳脚。再者,他的偶像是洛特,当然更想能在洛特手下做事。不过每一个正式加入御风人必须要受点考验,即便是我看上的苗子也不例外。”

    夏瑾听着耳畔低沉磁哑的声音,假装低垂着头看路,耳边头发掩住了脸颊,叶秉兆看不到她的眼眸湿雾雾的。

    罗澄,一个跟她一样没有父母的孩子,在黑暗中成长,难得的是他的乐观向上,幸运的是他遇上了叶哥,就如同她一样。她为他高兴着。

    两人边走边说,转眼就到马场。叶秉兆去换衣服顺道去选马,而夏瑾换好了衣服提前来到跑马地。

    立在马场前见着眼前场地的夏瑾,眼睛不由瞪大了。虽然鼻子尖的味道不是那么好,但是当她看到俊美有力的马匹在场地上欢跑时,不由觉得心也跟着欢快起来。叶秉兆一身骑马装出现时,她看得不由呆了下。

    眼前的男人高高大大,酷劲十足,又有着成熟男人的韵味,不管是T台上的男模还是镁光灯下的大明星都没有他来得具有震撼力,一旁高大的骏马服帖地立在他身边,看上去就跟个帝王一样有气势,简直叫人移不开眼了。

    受伤时候的叶秉兆,带着戾气跟愤怒,她见过;悼念亡妻时候的叶秉兆,深情哀伤,她见过;大哥一样的叶秉兆,温和谦诚,她见过;工作时候的叶秉兆,认真专注,她见过;跟兄弟们一起时候的叶秉兆,她见过,手足情深,重情重义,她见过……

    眼前的他是另一面,高贵冷峻,夏瑾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纵然自己穿上了水晶鞋,依然是个灰姑娘,想想自己所拥有的,突然意识到他们之间也是存在着巨大差别的,自卑感油起。她退了两步,脸上有些不自在。

    叶秉兆以为她害怕跟马靠近,笑着道:“别怕,马是温顺的动物,不会伤着你的。你过来跟它熟悉一下,它叫莫利。”

    夏瑾挪着步子上前,伸出手摸着马的鬃毛,脸上欣喜之色淡淡,心事重重的样子,她低低唤了声:“莫利。”

    马儿听见叫自己的名字,嘶鸣了一下,玻璃珠子一样漂亮的眼看向夏瑾,歪着脖子上前凑了凑她的手。

    叶秉兆盯着夏瑾的表情,发现了她的情绪低落,恍惚的样子,皱了眉道:“不舒服吗?没关系,我们可以改日再来。”他牵着马套欲要转身。

    夏瑾摇头:“不,我没事。”她抿了抿唇,问:“叶哥,这些马也是你的吗?”

    叶秉兆点头,一手抚着马鬃,给它顺毛:“是的。我喜欢马,这些都是我买下的名种马,有些可以去参赛呢。”说到马,他脸上露出自豪。这些马都是自马驹时买来的,好马差马全靠眼力,没有人知道它们长成时是怎么样。这是个极其有趣又具有挑战的兴趣,就如同看人一样。叶秉兆做人做事果断利落,雷厉风行,关键就在于他的敏锐的直觉,第一眼能定胜负。

    夏瑾未出声,只是淡淡笑了下。叶哥连宠物都是马,果然不是一个世界的。知道他很有钱,可听是一回事,真正见到又是另一回事了。听说养一匹马投入的费用都在百万以上呢。

    整个骑马过程,夏瑾都没有很高的兴致,寡淡沉默,只是任由叶秉兆牵着马载着她在马场转圈。

    叶秉兆一看再看,到后来索性停下来,叫夏瑾下马:“你这样心不在焉的,骑马很危险,还是下次吧。”

    夏瑾淡淡回应了声“哦”,闷头向前走。

    叶秉兆几步上前抓住她,将她扯了回来,凑到她面前道:“小夏,有什么心事不妨说出来。刚才出门时不时还好好的吗?是不是还在为那事烦心?没关系的,我会帮你。”叶秉兆只能猜到昨天的媒体事件上来,可端看又不像。

    夏瑾怔怔看着眼前关心的脸,鼻子又开始发堵:“我没有事……”嘴上这么说,可是出口的话都带着哽咽,眼圈儿都红了。

    这下叶秉兆的脸沉了下来,不再依着她的性子。他扳正夏瑾的身子,目光再次与她平视,严肃道:“小夏,你有心事就一定要说明白。如果是因为不习惯帮里的兄弟,或者是不习惯这里的环境,我可以给你换个地方。”

    夏瑾使劲摇头,鼻头都憋红了,眼睛里泪蒙蒙的:“不,他们都很好,对我很好。只是,叶哥,我怕……我没有亲人,也没什么朋友,你们都对我那么好。可是我怕……你们跟我不一样,我只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人,而你们都那么优秀,我怕你们总有一天会嫌弃我的身份,会嫌弃我带给你们麻烦……我不喜欢被丢弃,那样的感觉太难受了……”

    叶秉兆抓着夏瑾的手紧了起来,眼里阴鹜一片,不管夏瑾如何坚强,该死的沈逸珲给她造成的阴影太大了,她怕自己只是别人一时兴起的玩具,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她都变得不敢上前,变得没了自信。

    他的心里揪痛起来,将夏瑾搂进怀中,沉声安慰:“不会的,怎么会嫌弃你呢?你那么坚强努力,富家千金里面没有一个比得上你,靠自己而活,不靠任何人,那样的你,她们中有几个能做到?小夏,你比许多人做的都要好。你是知道冥夜背景的,我们中谁都没有比你高贵,也别看低了你自己,你是独一无二的小夏,与众不同的小夏。”

    夏瑾靠在叶秉兆的怀里,耳朵抵在他的胸腔,他低低沉沉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胸腔微微震动,夏瑾的耳朵麻酥酥的,等心情平静下来的时候,脸却红了起来,火烧一样,心跳的飞快,像是胸腔里揣了只兔子在蹦跳。

    “叶哥……”夏瑾从叶秉兆的怀里挣开,低着头,氤氲的眼眸微睁,不敢看向叶秉兆。他们一直保持着亦兄亦友一样的关系,这样的近距离还是第一次。

    叶秉兆看着夏瑾却是另一种风情。白希的皮肤透着绯红,滑亮细腻,让人忍不住想去触摸一番,湿润的的眼眸带着羞怯,更觉怜爱,娇俏的鼻头都带着粉韵,耳朵都红了,可爱地紧。

    他心一动,动作比头脑更快一步,等回过味来的时候,嘴唇已经贴上夏瑾的。甜甜的,软糯的,湿润的,纷嫩的唇,触感甚好,他不觉再次贴上,将理智抛在脑后。

    夏瑾像是被惊到的小兔子,僵在那里一动否不敢动了。

    叶秉兆的唇带着凉意,像是蝴蝶停留在微开的花瓣上一样轻触,珍惜如呵护露珠一样,当他抬头对上夏瑾惊恐的眼睛时,眼里闪过狼狈,该死的,出格了,他懊恼不已。

    叶秉兆别过头推开夏瑾,轻咳了声,两人都没敢看彼此,一时无言,却静得好像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夏瑾别过头看着远处奔跑的骏马,觉得自己的心就像是那马儿在跑跳,快得自己都抑制不住,就怕从胸口跳脱出来。

    叶秉兆恼恨一时情迷意乱,让两人的关系变得尴尬,他不想让两人的关系变味的,却控制不住。不过刚才的那轻轻的一个吻却让他的死寂的心重新复活了过来,那个被他深深埋在心底的声音在说“你爱她,为什么不勇敢去爱?怕失去,可是这样的你,跟失去有什么分别,她没有属于过你,谈何失去?再爱一次吧,别让自己再有遗憾。”

    他动了动唇,正要开口却听夏瑾道:“那个,那个,我想起还有些事情,我先回去了。”

    叶秉兆想要拉住夏瑾的手抓了个虚空,那边夏瑾已经转身离开,他的手颓然落下,心里那只擂鼓的鼓槌悄然停止,他自嘲一笑,看着夏瑾的背影渐行渐远。在这里,她能有什么事情呢?真是个笨借口。

    他的眼又变得黯淡起来,幸好,他没有一时冲动开口,他们的关系,还是适合做朋友。她太美好,而他的世界,还是黑暗的。唐苑,夏瑾不能成为第二个唐苑。他宁可远远看着鲜活的她,保护她,也好过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也好过只能看张没有生命的照片……

    这一个骑马散心的早晨变成了一团被猫儿搅乱的的毛线团子,剪不断理还乱,又像是钝了的锯子将两人的心割磨着,越来越磨人。

    冥夜的弟兄们发现叶老大已经几天没跟夏小姐单独在一起了,夏小姐在用餐时都会避过叶老大,偶尔共同出现的时刻,两人眼神都没对上,各顾各的,却又在各自移开视线后,一方偷看上几眼。这一状况让众兄弟纳闷也焦心。

    夏瑾倚在厨房的柜子上,低低叹了口气。在这边无事可做,她开始给冥夜的弟兄们做饭,虽然说来者是客,但按着她的个性却不是个喜欢吃白饭的人,做饭能让她觉得踏实些。当然,躲在厨房,她可以少跟叶秉兆见面,这也可算是一个借口。

    锅子里的炖汤“咕嘟咕嘟”冒着泡,她两眼盯着,心思却在九天之外。她一手摸上自己的唇瓣,手指不自觉地轻轻点着,就像是蝴蝶驻足一样,时而微微露出困惑,时而微微有丝笑意,一会儿又变得忧郁起来。1crYH。

    别墅的厨房阿姨何姐看着夏瑾出神的样子摇摇头,这已经是夏小姐第十二个叹息了,究竟有什么化不开的愁啊……

    在工作室的叶秉兆倚靠在椅背上,全无办公的样子,双目无神地盯着电脑的保护屏翻来覆去,脑海里却是那天早晨那个轻轻的一吻,夏瑾的美好已经深深烙在他的心头,就像尝了甜头的蜜蜂,时时会回味那甜丝丝的滋味。可他又在提醒着自己,跨出那一步,他将面对怎样的后果,而那个苦果,他已经尝过再不想第二次经历。

    ……

    关于夏瑾的新闻在国际顶级模特叶蔚蓝跟英国伯爵约瑟.乔传出绯闻后变得平淡无奇,毕竟一个市井小民跟几个男人之间的纠葛跟绯闻女王的花边新闻相比,后者更有嚼头,大明星跟贵族的私生活更有吸引力更有想象力。

    几天内,各大版面都占据着叶蔚蓝跟约瑟.乔的身影。宋诗菲眼睛都要喷出火来,她的死对头,叶蔚蓝回国了,带着那个伯爵在国内四处旅游,惹得众媒体四处追逐,好不热闹。

    在巴黎展的时候,两人针尖对麦芒,火药味十足。时装周期间,除了那闪亮的衣服、鞋子、包包、香水、手表等等奢侈品吸人眼球,两人的新闻也是一大看点。

    叶蔚蓝不肯穿宋诗菲设计的衣服,拒绝走T台,她拒绝的理由让人浮想联翩,也令宋诗菲抓狂:是她自己设计的么?众人周知,叶蔚蓝挑衣服从不含糊。

    也许其她模特不会拒绝一个顶级设计师的邀约,毕竟跟宋诗菲合作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但叶蔚蓝却有那个资本。除却她那出众的身材,绝美的脸蛋,那高贵的气质,她本身的实力就令人侧目。

    超绝的交际能力让她能油走在上流社会,游刃有余,那精妙独到的眼光令她特立独行。人说设计师捧人,她却有反过来捧红设计师的能力。哪个新人设计师如果能得到叶蔚蓝肯定的一句话,起码能跻身上等设计师行列,同样的,她的一句否定的话也能令哪个高级设计师身价暴跌。故而再顶级的设计师也不敢轻易得罪她。

    宋诗菲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叶蔚蓝,惹得她处处跟她作对,令她不得不挑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去应对她。跟叶蔚蓝过招,她觉得自己要要衰老十岁。如今T台秀刚落幕,她就回国,显而易见的,媒体的聚光灯都聚集在了她的身上。这令宋诗菲头疼不已。混这一行的都知道,纵然你才情卓绝,但假如镁光灯不再集聚在你身上,那么你就离过气也不远了。17743823

    手机传来一阵炫彩铃声,宋诗菲手指划动着手中的ipad,眼睛没离开屏幕,一边提起了电话接听,却在听到手机那头的声音后,浑身一僵,身上汗毛直立,ipad从膝盖滑落下来。

    “宝贝,我想你了,我带了礼物来看你了哦……”

    ……

    夏瑾厨房端出最后一道菜的时候,赫然发现餐桌上多了两个人,一个超级大美女,一个帅的像道风景的男人。

    她愣了下,带着疑问转眼看向其他人。由于最近是夏瑾做饭,加上其与叶老大的暧昧不明的关系,几位冥夜重量级人物除了手头没完事的人心带不愿地回到原地,其他人都在别墅安营驻扎下来,跟夏瑾渐渐混熟了。

    叶秉兆见着夏瑾宁可看向别人询问,也不掉头问他,心里气闷。他轻咳了声终于跟夏瑾对上了眼:“这位是小十叶蔚蓝,这位是她的朋友,约瑟.乔。他们刚到这里,你在厨房,没见到他们。”

    夏瑾木木地点头,想起方才罗澄屁颠屁颠跑进来叫她出来一下,说有大美人看,当时她在做菜,根本没放在心上,只当是罗澄骗她出来。这期间,她极怕见到叶秉兆的身影,一见到,就会想起那天早晨的那个吻,心就不受控制地砰砰跳,怪异极了,现在心又在不规律地跳起来。

    叶蔚蓝扬着脸,灿烂的笑挂在脸上冲夏瑾比着手:“嗨。”

    夏瑾瞧着有些脸熟,她那热情明艳的笑感染了她,她露出笑,道:“你好,我是夏瑾,叶哥的朋友。”

    她打量着叶蔚蓝,鹅蛋脸上,大大的眼透着狡黠,挺翘的鼻子跟性感红润的唇,似乎有些混血的模样,脸部轮廓比一般东方女人要来的深。乌黑的大波浪头发随意披散在肩头,衬得她雪白的皮肤更加显眼,令人联想到妩媚妖艳版的白雪公主。她一身吉普赛女郎的打扮,时尚又显得随性惬意,只是看上去略有疲惫,应该是长时间的旅途所致。

    一旁的男士十分绅士的样子,得体的西服更显得他的身材匀称,英俊的面容,碧绿的眼特别吸引人,叫人想起绿宝石来,他微笑着向夏瑾点了点头,温润有礼。夏瑾回以微笑点头,真真是四目交接。

    当看到夏瑾一瞬不瞬得盯着一个男人看的时候,叶秉兆的眉头蹙了下,下巴略略一紧,又咳了下,淡淡出声道:“先吃饭吧,待会儿再聊。”

    顿时,桌子上鸦雀无声,只有碗筷碰撞时发出的轻声响动,但众人不安分的眼睛却在夏、叶之间,叶蔚蓝跟约瑟.乔、季淳风之间来回扫视,异常忙碌。

    夏瑾跟叶秉兆之间还是如前两天一样,各自吃着各自的,偶尔同时伸向同一盘菜的筷子在即将落下时也会错开。

    叶蔚蓝跟约瑟.乔之间反是互动频频。由于约瑟.乔是外国人,筷子使用不灵便,叶蔚蓝时常要帮他一下,两人有时交头接耳一番,低低笑出声。偶尔能听见约瑟.乔半是蹩脚的中文,半是流利的英语。

    季淳风的眼并未看向任何地方,只是安静的吃着饭,面色却冷峻异常,眼眸比以往都要来的深沉。

    突然,叶蔚蓝发出惊呼:“啊,好烫!”她微微吐出粉舌,小手扇着。没有人会想到大名鼎鼎的,在众人面前高贵迷人的名模竟然会有这样随性可爱的一面。

    “蔚蓝,还好吗?”一杯水非常及时地递到叶蔚蓝面前,约瑟.乔的碧绿的眼满含宠溺。

    叶蔚蓝一把接过喝下,面露感激。夏瑾瞧眼望去,很不巧地看见季淳风的下巴抽了抽,面色更冷。众人目光都被这两人吸过去,眼色使得更勤快了。夏瑾再迟钝的神经也能察觉到那三人间的风云变色。

    “啪”一下重重的筷子声放下,季淳风站立起来,向叶蔚蓝方向看了一眼闷声道:“我吃饱了。”然后头也不回离席。夏瑾分明看见叶蔚蓝的眼角瞥着季淳风的背影,嘴角带着得逞的笑。

    ……

    夏瑾在厨房认真地洗着碗,叶秉兆看见她想上前,临到前脚步却一转开了个冰箱门只拿了瓶水就出去了。

    夏瑾在叶秉兆进来时有些紧张,正拿眼偷瞧着,却见他闷不吭声出去了。她觉得有些委屈,那天莫名吻她的人这会儿却对她不理不睬了。

    “大嫂。”突然冒出来的一声叫喊吓了夏瑾一跳,“哐啷”一下,碗从手里滑落,摔得个四分五裂。她扭头就见着叶蔚蓝笑幂幂地看着她,夏瑾一愣,她叫的大嫂是说她吗?她瞪圆了眼睛看着叶蔚蓝,左看右看。

    “啊,大嫂,碗摔破了。”叶蔚蓝努努水槽里的碗:“好可惜啊,这只碗是一套的呢。”

    夏瑾有些慌了,这边刚见面就莫名其妙地一口一个大嫂,那边躺着一只套装碗的碎片,她怎么说也是混厨房的人,这下还把别人家碗打破了。

    “你,你误会了。”她急着解释,又要收拾破碗,弄得叮叮当当的。

    “啊,大嫂,手划破了!”叶蔚蓝提高了音调。

    刹那间,叶秉兆已经走进来,捉着夏瑾的手皱着眉头看。门口马上挤了几颗人头,在那对着叶蔚蓝挤眉弄眼,竖起大拇指,敢捻老虎胡须的也只有她了。天知道叶秉兆那看似沉稳的外表下,发怒的样子有多可怕!

    白希的手指上沾着泡沫,滑腻腻的,却不见丁点儿血红,叶秉兆所幸捉着她的手在水下冲洗,左看右看,翻来覆去,手指纤纤除了皮泡的有些发皱,哪有什么伤痕?

    “到底伤哪了?”他的声音紧绷,一瞥眼只看见夏瑾通红的脸似要滴出血来。

    夏瑾挣着手逃脱出来,被叶秉兆圈在怀里,还是当着别人的面,她热的头顶都要冒出烟来了。

    “没伤到手。”她声如蚊呐,头低得恨不得扎到水槽里凉快一下。

    叶蔚蓝闲闲地倚在墙上,带着玩味的眼神看着两人。

    叶秉兆眯起了眸子,警告地看了她一眼,而后对着夏瑾道:“以后别做这些事情了。”说完冷冷退了场。

    叶蔚蓝撇撇嘴,这么快就散戏了,浪费她自编了一场好戏码,大哥真不是个好演员呐。她懒懒走接几步到夏瑾旁边,眼睛向厨房门口一瞟,却见一个黑色身影走过,对着她的眼满含复杂,她装作不在意,对着夏瑾道:“男人都是需要刺激的动物,啧啧,是吧,大嫂?”

    夏瑾的脸已经红的不能再红了。初听那一声大嫂她还以为是她吓唬她,叫着唐苑的魂呢。再听,她分明是对着她说的。

    “叶小姐,你真误会了。我跟叶哥只是一般朋友。”

    “哦……”叶蔚蓝拉长了声调眯着眼看她,然后直接下了结论:“我知道的,大嫂。啊,好困,我睡觉去了。”她仰着头,无视夏瑾苍白的解释抛下了她就离开了。

    夏瑾摇摇头,哭笑不得,从没见过这么漂亮又有些无厘头的女子,令人不知从何应对。她终于想起这位叶小姐是谁了,托宋诗菲的福,她对娱乐圈小有耳闻,叶小姐就是传闻中的宋诗菲的克星,那个集智慧与美貌于一身的国际顶级模特——叶蔚蓝。

    ……

    半夜十二点,正是好梦时,点着床头灯的房间里光线幽暗,朦朦胧胧如拢着一层橘色的纱。

    海洋蓝的床上微微隆起一个长条形的凸起,往上,雪白臂膀随意搭着,圆润的肩头细腻光滑,饱满的胸口随着呼吸一高一低,令人呼吸一滞。

    来人喉头动了动,将视线往上移,目光柔地能化成水。

    沉睡的人儿依旧不察有人偷看,白希的脸颊泛着粉红,嘴角上翘,似乎做着好梦。她乌黑的头发披散如海藻,像是沉睡着的人鱼公主散发着珍珠色的光晕,令人着迷。

    来人脚步再上前移动一下,却见沉睡的人瞬间睁眼,眼底毫无睡意,幽暗中清亮如明镜。她嘴角一勾,坐了起来,丝被滑落堆叠在她腰间,露出她整个上半身来。薄薄的性感睡衣将她的轮廓完美地突现出来,沟是沟,白馒头是白馒头,左肩漂亮的锁骨上纹着一个英文字母“J”,她慵懒的表情透着妩媚,这不是人鱼公主,而是勾人的海妖!

    季淳风柔和的眼立即变得凌厉起来,冷声道:“你没睡。”

    叶蔚蓝讥诮地看向他:“怎么说我也是冥夜十虎之一,这点警觉都没有,那不是还要麻烦你再给我配上几个随身保镖?我虽然混T台,走猫步去了,但有些东西可是入了骨髓的,死都不会忘记,比如那些肌肉记忆训练,比如……”她拿眼瞧他,没再说下去,他那么聪明,怎么会听不明白。

    阳台上有风吹进,撩起窗纱浮动,月光偷偷溜了进来,满室暧昧之色。

    叶蔚蓝从床上走下来,来到季淳风跟前,一手搭上他的肩膀。淡蓝色的吊带睡裙只到臀部,修长笔直的长腿暴露在夜色中,挺翘的臀部,纤细的腰肢,无一不勾人,不令人热血沸腾。

    她媚眼如丝,手缠上季淳风的脖颈,像是藤蔓一样,红唇再次翻动起来,轻轻柔柔,吐气如兰:“风,想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