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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残杀2

作者:娃娃的博文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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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雨下了整整一夜,加上冷风一直不断的吹着,小笛子三人,都受到了严重的风寒,俗话说也就是感冒,三人十天来,除了强迫自己吃点树皮外,他们都没有正常吃过什么东西,现在身体虚弱不说,还感冒了,难受的程度可想而知。同时,大雨过后,地面潮湿,人如果长时间呆在潮湿的地方,会怎么样,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糟糕的境况,还没有完,这个山区又出现了诡异地现象,大大小小的土坑里囤积的雨水,在大雨过后,迅速收入土里,滴水不见了。

    方则看到这诡异地现象,连忙脱下外衣,拧下仅有的少量雨水,喝到了嘴里。邵若灵和小笛子,也如法炮制,喝下了仅有的水。

    雨已经停了,可是这风还是一个劲,呼呼的刮着,没有半点想要停下来的意思,天依旧阴沉沉地,半点阳光都看不见。小笛子这时,感觉到无比的寒冷,身上还穿着湿湿的衣服,脸上像熟透的苹果般,通红无比。邵若灵看到,伸出手放在他的额头上:“楼长,你在发烧呀!这可怎么办?”方则说道:“不行,我们得快些找些树枝,升起熊熊烈火,不然,我们非冻死不可。”两人拾了不少树枝,堆在一起,邵若灵问道:“这湿的柴火,能点着吗?”方则拿出打火机:“试试吧!希望可以。”他对着那堆柴火,不断按动打火机,然而,湿的柴火又怎么能够,点起熊熊大火呢?连一点火星都看不见。况且,经过夜晚那一场瓢泼大雨,住户全身都湿透了,打火机当然也打不着啊!

    小笛子背靠着一棵衰败的大树,悠悠想起,还在农村老家,盼望儿子大学毕业,学成归来的父母亲人。那时,小笛子刚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全家人高兴地不得了,妈妈还杀了一头猪,为儿子庆祝。那天,爸爸和爷爷喝了不少酒,虽然有些醉,但是爸爸和爷爷,心里像明镜似的,不断说着嘱咐他的话。妈妈也是又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自己的儿子,考上了这么好的大学,以后出人头地不说,还光宗耀祖,成了整个村里第一个大学生。难过的是儿子念大学,要远离家乡,不能时时刻刻呆在自己的身边。来到大学之后,家里也是经常打电话来,问问学习状况,问问他吃的饱穿的暖吗?进入公寓之后,小笛子依旧没有放弃自己的学业,他在不必执行血字的时候,按时去学校上课,没有落下任何一门功课。当然,他也是人,也有私心,用公寓变出来的钱,偷偷给自己,给家里人买了保险,还撒谎说,在K市就读期间,被一家大型公司老总看上,半工半读,给家里寄了不少钱。家里人也是信以为真,时常在村里,骄傲地提起自己的孩子,说他出息了。

    三人抱在一起,互相取暖,在这里,没有什么男女授授不亲,没有什么害羞、无耻、惭愧、非礼、邪念……他们不分男女,皆互相拥抱着,为了取暖、为了生存、为了自保……如果人多一点的话,如果有别的选择,如果他们现在还顾忌什么,道德、羞耻之类的词语,那他们才是真正的找死,真正的傻瓜,不管是谁,哪怕是千金小姐、达官贵人、明星大腕……到了这种地步,都会这么做的。

    又是一天过去了,住户三人,又冷又饿,还发着高烧,最严重的是小笛子,他已经高烧到昏迷不醒,满嘴说糊话的地步。邵若灵捂着耳朵,眼里止不住的掉着眼泪,她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不要,我不要死在这里,我不能,我不要,我要吃东西,我要吃……”突然,她双眼盯着躺在地上的小笛子,突然,她的手中多出了一把匕首,疯了似的捅向小笛子。

    方则此时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或者说,他也不想阻止。这里,除了树皮和人,没有再能另住户生存下去的东西。邵若灵趴在小笛子身上,大口吞咽着他的鲜血,喝够了,又用匕首,将小笛子身上的肉,割下来吃。方则,为了生存,也加入到邵若灵的队伍,吞噬着同类的尸体。

    三天,他们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将小笛子吃的是一干二净,当然,除了他的骨头,骨头太硬,咬不动。接着,他们四目相对,注视着对方,彼此心里都明白,要想在剩下的五天里,存活下去,只能再杀一个人,这个人不是自己就是对方。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他们相互拿出了匕首,滚在了一起……

    2012年12月12日上午8点至12月22日上午8点,“红娘”相亲酒楼,在那里呆十天。此次血字没有拼图。执行住户:凌风、沈静、卢超、金英、石磊、孔蒙。

    不可思议的,邵若灵胜利了,当然,她也受了不少伤。从方则身上爬起来之后,邵若灵满意的擦了擦满是鲜血的嘴唇,突然,在方则尸体的衣服内,一个三角形拼图,出现在她的视线中。邵若灵展开拼图,上面画着一只人手,一只女人的手,背景依旧是一片漆黑。

    住户六人,在十二号上午七点五十五分,来到“红娘”相亲酒楼,大家看到,酒楼内外,铺满了红色地毯,到处张贴着别人的婚纱照。酒楼一共六层,一楼是大厅,接待来这里相亲的客人;二楼是相亲场所,它的隔壁还有小桥假山,提供相亲会上,彼此情投意合、一见钟情的情侣,在此谈情说爱;三楼是餐厅;四楼到六楼是住宿的地方。

    六人来到大厅,接待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接待员为凌风做登记的时候,出了一点点人为的小插曲。接待员问他:“你好先生,请问你在什么地方上班?月收入多少?”凌风说道:“我吗?没工作也没收入。”接待员笑笑说:“先生这是在跟我开玩笑吧!”凌风说道:“谁跟你开玩笑!我这人什么也不会,什么也没有,要是真有女人看上我了,就做好养我一辈子的打算。”卢超拉拉凌风:“好了,别搞怪了,我跟她说。”凌风扭头坐一边去了,如果可以选择,他打死也不会来这个相亲酒楼。他永远不会忘记,年少轻狂的他和林晓晓,也就是现在的菲菲,在集训地发下的誓言。虽然,林晓晓失踪多年,凌风对她的心一直都不曾改变,即使,来到中国,进入到这座公寓,见到多年不见的爱人,失去了所有记忆,变成了如今的董菲菲,那份爱,一直都没变,一直都在那儿。

    有这么一首词,一直被世人争相传诵,词是由苏轼写的,名字叫《江城子》,具体内容是: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写到这里,不禁想说,我还是比较承认,“时间可以冲谈一切”这句话。曾经也有一份,自认为海枯石烂、天荒地老的爱情出现在我的面前,然而,那个人不懂得珍惜,离开了我,而我,当时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爱上别的男人。经过长达一年的时间,当我再次见到,那个令我心碎、令我魂牵梦萦的男人时,突然发现,那个人好陌生,之后,一切变得美好灿烂起来,几年后,跟我现在的老公结了婚,有了一个可爱活泼地儿子。这才发现,一切美好,一切的完美,都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当眼睛真实的看到之后,才知道,爱情这个词,只能在年轻的时候,在谈恋爱那会儿,拿出来谈谈。过日子,还是得选择一个靠谱的人。风花雪月、多情浪漫、天荒地老、海枯石烂……那是吃不饱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