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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三章 陆勇第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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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作战方法的好处不言而喻,哪怕你攻破其中一个驻点,援军随时可以支援。

    那么进攻者随时都有被困的风险。

    最重要的是,增加了斥候的风险。

    战线拉长。

    说白了,就是仗着人多,欺负他们人少,分散他们的兵力。

    这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布兵方法。

    而大秦就这么几个城池,怎么打都行。

    联军能战线拉倒五百里,大秦能吗?

    不能!

    葛二毛看着舆图,面露慎重之色。

    而想要打赢这一仗,横冲直撞是不可能的。

    “飞马州,拿下这里,才能加快结束战争。”葛二毛看着舆图上,夏军布防的大后方。

    斥候汇报,他们的总兵营布置在这里。

    可葛二毛却没有贸然使用迂回战术,穿插战场。

    因为,他害怕飞马州是空的。

    “陛下说,我们在进步,敌军也在进步,联军既然有勇气敢来,那必然是做好了万全准备。

    不是只有大秦才会兵法,他们也会,而且,人最聪明的地方在于,模仿!”葛二毛压下想要立功的冲动。

    而这一次第一梯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探清兵力分布,必要时候打击敌人的有生力量,让他们投鼠忌器。

    如果不能快速打垮他们,那就拖垮他们。

    北凉的物资足够全国人消耗两三年。

    而联军别说两三年,就算是半年,都耗不起,那会直接拖垮整个国家。

    ......

    而此时,山林间。

    陆勇正倚着战马休憩。

    越靠近南边,气温就越高。

    内衬已经被汗水浸湿又烘干,此时衣服上结成了厚厚的盐粒。

    周围都是虫鸣和渗人的鸟叫。

    他默默地拿出压缩干粮,就着水吃了起来。

    吃完一整块干粮,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队长,我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黑影摸到了陆勇的身边。

    “怎么样了?”陆勇压着声音问道。

    “前方十里左右,敌人在主要道路上布置了大量的陷阱,经过勘察后发现,不仅是主道路上,他们还在周边的树林里挖了大量的陷阱,还有报警装置,一旦触碰,捆绑在绳子上的铃铛就会被摇响.....”

    “那咱们过不去了?”陆勇皱起眉头,他是第九作战连的,分成了是三个作战小队,他是打头的先攻队伍。

    “很难,太黑了,晚上找不到缺口,而且咱们都是马,在黑夜行军本来就难......”

    陆勇想了想,把其他两个小队长叫了过来,“如果前方有陷阱,那咱们就绕路,远一点没关系,咱们速度快,说不定半天就能饶过敌人布防区。”

    他让人扯了一块黑布,囫囵将几个人盖了进去,这才拿出火折子,和舆图,“前面是双峰山,想要通过,走大路是最快的,而这些人不仅在大路设置了障碍,就连周围的小路和山林都设置了陷阱。

    他们人多,咱们比不了。

    那么咱们就饶过双峰山。”

    “怎么绕?其他地方有其他作战连,咱们不能随便离开,要是敌人从我们这边突破,那咱们就罪过大了!”

    陆勇淡淡一笑,“双峰山旁边有一条双峰河.....”

    “你疯了,咱们是骑兵,不是步卒,怎么过得去?”

    “那条河最深的地方有七八米,最浅也有两米,窄的地方也有三五十米,根本过不去!”

    陆勇吹熄了火折子,掀开黑布,随即深吸口气,说道:“马天生就会游泳,咱们都知道,无非就是马身上的甲胄,若是摘下它们身上的甲胄,泅水渡河,轻而易举。

    先派人过河,拉两条绳,一绳过甲,一绳过人。

    留一部分人坐镇原地,免得让敌人看出咱们后方空虚。

    双峰山,是进入双峰镇的主要道,而拿下双峰山,就等于拿下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关口,只要敌军敢来,咱们就能消灭他们!”

    两个小队长都被陆勇的大胆给吓住了,可随即,其中一人咬牙道:“就这么干!”

    “干了,不成功便成仁!”

    三人达成同意后,随即留下了三十人镇守原地,派遣几个水性好泅水渡河拉绳,再探测周围是否有埋伏。

    做好这一切后,陆勇身先士卒,脱下了甲胄,将甲胄放在另一边绳索上,随即双方拉动,甲胄就随着滚动前行。(就像履带一样。)

    他进入水中,一手拉着战马,一手死死的拉着绳子,一点一点的度过。

    不知过了多久,陆勇成功来到了对面,他激动的挥了一下拳头,随即快速穿上甲胄,将武器佩戴好。

    然后协助战友过河。

    足足两个时辰,众人才全部过河。

    “按照原定计划,进攻!”陆勇握紧了斩马刀,在绕过双峰山后,他眼前豁然开朗。

    不算明亮的月光,映照出了山脚下黑漆漆的乡镇。

    没有呼喊,有的只是奔腾的马蹄。

    陆勇带着重骑兵队,冲锋在前。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血液在沸腾。

    无数次的训练,无数次的伤痕很累,这一刻,便是验证是英雄还是狗熊的时刻。

    他本可以跟着哥哥,水涨船高,当一个王爷。

    但是,他更想凭借自己的双手,为自己的哥哥开疆拓土。

    很快,他们就冲到了双峰镇前,跟巡逻的士兵遭遇。

    “冲!”

    身负重甲的战马,就像是高速疾驰的装甲车。

    巡逻士兵直接被撞飞,倒在地上,五脏俱裂。

    次吟!

    陆勇抽出了斩马刀。

    锋利的大刀,直接将敌人削首!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也是他的第一次战斗。

    这感觉,很好!

    “敌袭!”

    “咚咚咚!”

    “咚咚咚!”

    兵营内,铜锣敲得震天响,不知道多少人自睡梦中被惊醒。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铜锣声,反倒是给骑兵连指了一条明路。

    他们横冲直撞杀进了兵营。

    甚至连刀都不用挥舞。

    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武器!

    陆勇带队杀穿了军营,第二队,第三队,则是轻骑兵,他们熟练的拿下腰间的手雷,丢入了军营之中。

    大火蔓延。

    火光冲天!

    无数光着膀子的敌军从帐篷里连滚带爬的跑出来。

    而迎接他们的,则是高速旋转的子弹和身上炸开的血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