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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音乐瑰宝
苟冬冬有点紧张,站起来的时候,小腿都在哆嗦,尿都快抖出来了。别说当众唱歌,就他以前的性子,连放屁都不带声的。
第一次站在人前,那一双双的目光,放佛两重大山一般压在苟冬冬肩膀上,压的他几乎窒息。杵老半天,喉咙像堵了一坨屎,半天也没能憋出个屁来。
脸倒是红了,跟猴屁股一样。
“咳咳!”
“我……”
苟冬冬挠头骚耳,低着头,唯唯诺诺的样子,不像是上来唱歌的,反倒像资本主义家接受批斗,垂头丧气的。
“加油!”
施满江递给宁银才一个鼓励的眼神。
苟冬冬微微点头,深吸了一口气,支支吾吾说道:“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一首iwillalwaysloveyou。”
这首英文歌曲是拥有月光女神之称的,惠特尼休斯顿所演唱的一首情歌。词意是我将永远爱你,即便我离开,那是因为不想成为你的羁绊。
曲首清唱部分很有感觉,后面的**阶段,更让人不由而然的融入到她的音乐世界当中,眼前会蹦出一段凄美的画面感。
多棒的一首歌,苟冬冬一张嘴,全哭了。
一直以来,苟冬冬的成绩都名列前茅,每次考试成绩都徘徊在六十分及格线上下。一百分的卷子,只考六十分,这成绩在重点高中简直弱爆了。
但是在南华三中,六十分的高成绩,足够出类拔萃,鹤立鸡群。
苟冬冬的英语水准也就一般,但唱一首英文歌曲还不在华夏,练了那么几天时间,可以保证不出错。关键他的声音,跟蚊子一样,嗡嗡嗡的,估计连他自己都听不见。
那扭扭捏捏的动作,不愧为娘炮这个称号。
而且,苟冬冬一紧张之下,都忘了点歌,完全清唱。
就这嗓子也清唱,多大的勇气。
一旁的施满江撇过头,掏了掏耳洞,实在没办法继续听下去,太折磨人了。
那么好听的一首歌,愣是给他唱出这么大的杀伤力,苟冬冬实在太牛掰了。
刘琪琪跑厕所吐去了,快给她唱怀孕了都。
张强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掉,笑哭了。“哈哈哈!好,苟哥你丫的唱的也太好听了,哥们儿都感动哭了。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哈哈哈!”
欧星汉等人跟着一块起哄。
要不是不久前苟冬冬发狠,当着他们的面把耗子王胜龙打跑,估计这会儿台下全是各种讽刺和取笑。“你爹是不是没了?把歌唱的跟哭戏似的,让不让人活了。”
“stop!”
施满江喊停,威胁道。“苟冬冬,我建议你最好大点声,要不然,就凭你的歌声,倒数三名肯定有你一个位置。不想抄单词就给我吼出来,唱的难听没关系,关键是要嗓门大。”
“ebaby!给我吼出来。”
苟冬冬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偷偷练了很长时间的,没事就哼哼,自认为还是可以的。只是一上台,怯场了,嗓门根本放不开,能唱出来就不错了。
至于音调准不准,还是别奢望那么多了。
为了不抄单词,苟冬冬咬了咬牙,深吸了一口气,两眼一闭,嘴巴大张,用自己最大的声音,呐喊,嘶吼。“iwillalwaysloevyou(我将永远爱你)……”
施满江笑趴了,这歌声也是醉了。真不知道苟冬冬为什么会选择这首歌,莫非他暗恋上哪个女孩儿,借此机会向她表白?“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女生。”
两分钟后,苟冬冬终于把这首歌曲演唱完毕,一时间,掌声雷动,终于不用再受折磨了。
苟冬冬红着脸回到沙发上后,施满江对他的歌声给予极大的认可和称赞。“乍一听,还真不是一般的难听,耳膜都快起毛了。后部分,苟冬冬虽然唱的更加难听,但不管怎样,词儿没错,而且嗓门足够大。”
“不错!”
施满江拍了拍手,目光掠过在场的每一个学生。当施满江的目光,盯向他们的时候,后者不由自主的低下头,脸上一红,既紧张又有点小期待。
谁不想在人前一展歌喉,震惊四座。
施满江扫了一圈,最后,视线定格在张强脸上。“哟!强哥你脸怎么了这是?又给人揍了啊!”
本来张强的脸就吓死人,正值青春期,这家伙又喜欢吃麻辣条,那脸就毁在麻辣条上,一脸的脓包疙瘩痘。
昨天晚上,蚊子几个人把他还没熟透的脓包全打爆了,留下满脸的伤痕,还有手指印记,简直让人无法直视。
所以,施满江盯上张强。“来,你上来唱吧!”
所有人都以为施满江会继续点班干部呢!没想到,居然会是自己,张强有点懵b,楞了会儿,这才起身,低着头走到施满江跟前。
都没好意思抬头,深怕别人看到了他那张惨不忍睹的脸。张强可不觉得自己丑,关键怕别人看到他脸上的伤痕,知道他挨揍了。
其实,施满江很想问问张强。“你长这样,是不是对这个世界有啥意见?”
“那个……”在台下的时候,张强嗤笑苟冬冬的声音可不小,轮到自己上台了,才知道站在这个位置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给大家带来,带来一首《weshallovere》,相信大家对这首歌应该比较熟悉。”
张嘴一唱,张强眼眶立马噙满了泪花儿,太不容易了。他脸上的这些伤,可不就是因为想唱好这首歌,完了给蚊子他们揍的嘛!
“weshalloveren,weshallovere,weshalloveresomeday。”
这首歌源于六十年代初,美利坚华盛顿的一次游行。为了民权和自由!二十五万民众一同合唱的一首歌曲。
词意为——我们必胜!
延续至今,每年第一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为了纪念黑人民权,无数的民众,黑人,白人,扶老携幼,共唱这首歌,和平纪念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
当然,这首歌的文化历史背景,张强一概不知。绝大多数人接触这首歌,多是因为一部热门电影《我的名字叫可汗》。
电影的主旨,就是为了渴望平等和人权,一个傻叉为了平等,为了人权,为了给自己的儿子和种族讨要一个说法,不惜经历重重困境,终于达成梦想。
而张强选择这首歌的原因,最主要还是因为它的歌词简单好记,曲调铿锵有力。
别说,张强虽然长得丑了点,但他的歌声还算不错。坏学生嘛!不至于像苟冬冬那么怯场,再加上他脸上跟癞蛤蟆皮一样,足够厚实。
刚开始上来有点紧张,开嗓后就放开了。
下去后,施满江给予张强最为诚恳的评价。“人是磕碜了点,歌唱的不错!”
三班那帮犊子顿时哄堂大笑。
张强直翻白眼。“次奥!哥特么的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哪儿丑了?瞎了吧你。”
“来,欧星汉你上来。”
“来就来,谁怕谁。”欧星汉步履轻松,洋洋自得。
不就是英文歌曲嘛!难得到谁。
欧星汉在点歌机查找半天,愣是没找到,最后抓过话筒,清了清嗓子道。“下面我给大家清唱一首音乐瑰宝——classicriver。”
歌曲名称的意思,表达什么,欧星汉一概不知,怎么念的,这还是苟冬冬告诉他的。
施满江差点没吐血。
尼玛还真是绝了。
这首歌确实是无价之宝,真正意义上的天籁之音,旋律非常凄美,声音响起的刹那,放佛时间和空间一度凝滞。
声音透过双耳,直接穿透灵魂,勾起内心最深处掩埋的那份孤独,思念,回忆。
荒凉,怅然,凄美!
你会感觉到时光在手指尖流淌,静静的,柔柔的,如叮咚山泉水,一去不复返。
美好的回忆,错过的时间,曾经的欢笑,渐渐苍老的容颜……
可关键这首歌,特娘的一句歌词都没有。
而这,也正是欧星汉煞费苦心选择这首歌的原因。他扯着嗓子,面带得逞的笑容,嘴巴半张着,发出啊啊啊的声音。
啊了两分钟,结束了。
“下一个。”
施满江板着脸。“谁再糊弄哥,直接滚回教室抄单词去。”
啊你妹呀啊!
施满江哭笑不得,其实欧星汉这小子,脑子挺灵活的,这歌都能给他想到。把这歪脑筋放在学习上,怎么的也能考个六七十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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