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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电棍和甩棍吗?”我坐在沙发上,瞪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桌子上那两件一长一短的黑色棍状物,嘴里嘟囔着。
电棍和甩棍作为现代常见的冷兵器,在国内,多数警察都会配备。不过,电棍对人体有些杀伤力,而甩棍基本上是用于防身!
这两种冷兵器对付普通人那是绰绰有余,可我没想到,对付超自然生物,竟然也能用到它们!
“我还以为至少会给我一把手枪呢?”看着徐久腾留下的这两件装备,我心中难免有些失落。
这么多年没摸过枪械了,手实在是痒痒。要是徐久腾能给我一把手枪,那可真是太好了!
我心里这般盘算着,手便伸向桌子上的电棍,拿起来掂了掂,还挺有分量。
这把黑色的电棍只有二三十厘米长,和我之前见到使用过的电棍外观上没什么差别。
我打开电棍后端的电击保险,接着按下了电击开关。
“呲~呲~呲~”电枪前端的数对金属电击头,瞬间喷射出数道强劲的电流。
我眯着眼睛,连续按动了几下开关,看着那断断续续、来回不停闪烁的电弧,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涌上心头!
“这电棍如果给我来上一下子,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呢?”
众所周知,电棍的原理是通过变压器瞬间产生高压脉冲,将接触到的生物击晕或使其休克。
通常情况下,电棍的电流强度低于 5 万伏特,虽不至于致人死亡,但其释放的高强度电流会贯穿身体,如同一股烈焰在体内肆虐,带来无法忍受的刺痛和烧灼感,这种痛感犹如酷刑,痛级高达 8 级以上!
“我要不要尝试一下?”
“这被电击的感觉?”
说到这里,我的声音都难以抑制地兴奋起来,仿佛有一种按捺不住的冲动!
如果我还是人类,我绝对不会有拿电棒电自己这种愚蠢至极的想法。
可如今的我,已不再是凡人之躯,而是拥有了逆天的自愈能力!
林淑婉曾说过,成为狼人之后,哪怕是最低等的狼人,只要不是受到致命伤害,如头颅被砍,一般都不会有生命危险!
“人啊!”
“有句话说得好,不作死就不会死!”
我本打算只用手指稍微感受一下就好。毕竟,自愈能力虽强,但痛感仍在啊!
然而,不知为何,我却鬼使神差地掀起衣服,露出结实的小腹。
“嘶~”“呼~”我深呼吸几次后,便毅然决然地准备将想法付诸实践。
就在那闪烁着电弧的电棍接触到皮肤的一刹那,我后悔了……
‘疼!’
‘这是一种撕心裂肺、肝肠寸断的疼!’
‘我终于亲身体会到了什么叫“一发入魂”!’
这绝对不是一把普通的电棍,它的电流强度肯定是要超过5万伏以上的。
不过,现在再说后悔,也已经是晚了!!!!!!
当‘滋滋’作响的电弧在触碰到小腹皮肤的瞬间,两者接触的区域就像是被一道闪电在顷刻间击中。甚至,我都能闻到一股肉被烤焦的味道。随后,刹那间,狂躁的电流游遍了我全身的每一寸的皮肤,这种撕裂感就像是有上万只蚂蚁在一同啃食!
我的四肢开始无法控制的无规律抖动,身体更是在沙发上不停的抽搐,大量的白色沫子从嘴中溢出,双眼翻起了白眼球,活脱脱一副癫痫病发作的样子!
“淦~”剧烈的疼痛仿佛抽干了我浑身的所有力气,在意识消失的前一秒,嘴中颤巍巍的只说出了一个字。
然后,两眼一黑,彻底的丧失了意识!
随着意识的消失,我手中紧握着的电棍从手心中滑落到了地上。
‘滋~滋~滋~’,电棍在地板上滚了几圈后,随着电弧的消失,这才彻底的停止了运转。
小腹上被电棍击中的地方,犹如被烈焰灼烧过一般,变得焦黑,裂开的口子如蛛网般触目惊心,血肉外翻着,仿佛干涸的河床在炽烈的阳光下爆裂,形成蔓延的裂痕!
伤口处白烟滚滚,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烤肉味道!
十几秒过后,焦糊的皮肉开始缓缓愈合,狰狞可怖的暴突血管逐渐回缩,皮肤的淡紫色也恢复为正常肤色。
体内的自愈细胞如疯狂的战士,在身体的每一寸肌肤上冲锋陷阵,自动修复着因电击而衰竭的内脏器官,让它们重新焕发生机。
“呵~~”我猛然睁开双眼,如濒死的鱼般大口喘息着,新鲜空气如潮水般涌进体内,心脏的跳动由缓慢到逐渐加快,胸腔剧烈起伏着!
“他妈的,这还是电棍吗?”
“这特么差点一波把我带走!”我摸着仍在狂跳的心脏,声音颤抖,劫后余生的感觉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在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我甚至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这种程度的电流,若是换作普通人,恐怕一瞬间就能将他直接送去见他的太奶了!
“娘的!”我浑身的力气仿佛被抽干,无力地瘫在沙发上,连伸手去摸烟的动作都无法完成!
“这把电棍绝对是经过特殊改良的。”我望着地上已经停止运作的电棍,心中不禁蒙上了一层阴影!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在经历了这次作死的尝试后,我对超管局的装备终于是有了新的认知,这绝对不是一把普通的电棍!
约摸着,又过去了五六分钟,身体才算是恢复了过来,那种电流游遍全身,所导致的酥麻感彻底消失了。
我站起身,先是点着了一根烟,在抽了几口后,才去把地上的电棍给捡了起来,连同桌子上的伸缩棍一并给放了起来。
刚才由于自己作死,闲的没事学人家雷电法王,对着自己小腹来了一次电击疗法!
虽然,这电击的区域已经自愈成功了,但是,作为自己为数不多的一块‘好皮’位置,还是留下了一个类似于蛛网的放射型痕迹。
万幸,这痕迹的颜色很淡,并不是像纹身那样,一眼就能被认出来,倒像是被用铅笔轻轻的给划了十几道。
我使劲的用手搓了搓,希望能把它给搓掉,可不论我尝试着怎么揉搓,还是一点效果都没有。于是,我连忙又跑到了洗手间里,赶忙是用水给冲洗了下,不过,依旧是没有一点作用。
这时,我才惊觉,这道痕迹怕不是已经是长在了我的身上。
‘铃~铃~铃~’
与此同时,就在我还傻愣愣的盯着镜中的自己,狂搓那蛛网状痕迹的时候,手机铃声突兀的响了起来。
我拉下衣服,一脸哀怨的走回到了沙发前,拿起了手机。
这电话,是大海哥打来的。
“喂,怎么了,海哥?”我调节了下自己情绪,对着电话那头,露出了一个微笑,说道。
“哎呦,不是我说,我的亲弟弟呦。你这才当了几天干儿子啊,就跟虎哥这么熟络了!”电话那头,大海哥那爽朗的笑声传了出来,声音无比的真切。
“你还没认识虎哥的时候,这家伙都不带鸟我的!”
“好家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今天,就刚刚,他居然让我喊着你,一起出来喝个酒!”
“卧槽,劳资中几百万都不会像今天这么吃惊!”
王世海这话说的是格外的兴奋,听的电话这头的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我隔着话筒,用手挠了挠头发,不好意思的干笑了两声。
“哪里!哪里,瞧你这话说的。”
“海哥,我们去哪里吃饭啊,我收拾收拾这就去!”王世海这话说的我属实不知道该怎么接了,于是,便直奔主题道。
“呃,就那个,,,那个。”话筒中,王世海的声音卡壳了,一句话就被我给问住了。
“卧槽,从哪里来?”
王世海实在是太兴奋了,这一下子居然就把地点的事都给忘了。
就在王世海还在抓耳挠腮,苦思冥想这地点到底在哪里时,话筒里另外一个人小声的对着王世海提醒道。
这声音我同样耳熟,是王震。
“呦,对!”
“就是在城西的那家名叫的‘悦龙湾’烧烤城!”王世海一拍脑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