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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果然还是年轻人身体好,昨晚把你家许辰吓得,差点没直接打120,我还说要不要帮你请个假,结果今天就这么精神了。”说话的是陆芸白,她受许辰的启发,也买了一堆户外运动装备,早上刚送到,换上后总算抖得没这么严重了。而且叶岚的长相似乎很讨她们这种御姐型的喜爱,她自觉和叶岚混熟了,还伸手摸了摸叶岚的额头:“不烧了?”
叶岚心情昨晚刚刚得偿所愿,整个人都跟从蜜糖里捞出来的似的,要放在平时,早就躲开陆芸白的手了,今天却没翻脸,还露出一个笑容来。
他最是难得笑,所以这点笑就显得尤其好看,不只是陆芸白,整个剧组都感受到了他的好心情。
许辰对他这种什么都写在脸上的性格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默默装作一切都跟自己无关的样子——以叶岚现在的状态,只要许辰靠近他身边,他就分分钟笑得像要出柜的样子。现在许瑛华的事还没平息下来,风口浪尖上,剧组人多口杂,再闹出什么别的传闻就不好了。
叶岚对他躲着自己的行为毫无察觉,许辰借着给他买药的名义躲到一边,细心嘱咐了小何照顾他,他压根不理小何,拍完一条,休息的时候抓着人就问:“看见我哥没。”
在叶岚连陆赫都抓着问了三遍之后,许辰无奈地跑了回来。其实他也确实回县城去给叶岚买了药,用热水冲泡,装在保温杯里,散发出橙子一样的新鲜香味,还有许多药丸,一齐吞下去。叶岚的戏份不多,裹着军大衣坐在椅子上,老老实实地把药全吃了。
“吃完了。”他一副很乖的样子,眼睛亮亮地看着许辰:“有奖励没有。”
许辰的脸瞬间就烧起来了。
他在叶岚的头上敲了一下。
“想什么呢你?”
周围这么多人,还有镜头——陆赫是喜欢拍电影纪录片的,拍部赵子龙,又出一部记录赵子龙拍摄期间的纪录片,肖林说他是自恋,叶霄说他是圈钱,但许辰觉得都不像。他在片场都是胡子拉碴,水里泥里打滚,也没什么形象,一部戏就瘦几十斤。倒是他在纪录片片头说的,希望对电影有兴趣的年轻人看了这部纪录片可以少走一点弯路,这个动机比较像真的。
谁知道他敲了叶岚,叶岚反而露出委屈的神色来。
“我只是想问哥有没有糖吃。哥就打我。”他心情好了,也不拽得跟个刺猬样了,装得十分温和无害的样子,要是陆赫看见他这演技,估计就不会只让他拍打戏了。
许辰无奈地看着他。就算明知道叶岚一定在说谎,他也没办法反驳他。
“别闹了,这几天好好拍戏。”他毫无原则地安抚叶岚:“等回去了……”
叶岚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许辰这句话的意思,显然是“等回去了,怎么闹都可以”。
要是涂遥知道叶岚连他教的那些招数万分之一都没用到,就已经得偿所愿了,大概会大骂人生不公平吧。
“那哥现在要陪我玩。”叶岚毫无一点心理障碍地说着最幼稚的话:“这里冷死了。”
许辰无奈地坐了下来。叶岚一个人霸占着一张宽大躺椅,上面堆满各种人过来“探病”的时候给他留下的毯子、军大衣,这种军大衣是剧组标配,他现在也披着一件,本来脸就小,裹着也看不出身高,倒真的显得有点可怜。
“坐这里。”叶岚把许辰骗到自己的椅子上坐着,把大衣敞开,像双翼一样包住了他,还抱着许辰惬意地晃了晃:“暖和吧?”
许辰挣扎了一下,发现是徒劳,而且也确实是挺暖和的。刚好摄像师在专心拍陆赫指挥长镜头的英姿,没怎么搭理这边,他就任由叶岚抱着,没有挣扎了。
“哥今天跑哪去了,耳朵都冻凉了。”叶岚很惬意地在他身上蹭了蹭,耳鬓厮磨,又跟好奇心旺盛的少年一样,把他衣服内外摸了个遍,摸出两张薄薄的票来:“这是什么?”
他摸出来的,正是那天阿青送给许辰的演唱会门票,叶岚这家伙算是半个文盲,压根不认识那一串英文地址,只知道看日期:“这都过了,昨天晚上的票了。”
“没过。这上面印的是美国的时间,我们和那边有13个小时的时差,现在是下午一点,美国那边刚好是午夜。这个演唱会正在开呢……”许辰耐心地纠正他。
他没有说的那句话是:林哥也一定在这个演唱会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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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是新泽西州的一个冰球场,算是纽约外围,演唱会半数是纽约的华人,外国人多半是奔着齐楚的名号来的,那部《聂行秋》差点在柏林国际电影节拿了最佳影片奖,也直接让齐楚成为继米林之后唯一一个红到国际上的男星。虽然涂遥的美国国籍和流利英语让他在时装周上很出风头,但真正知名度高的还是齐楚。哪怕是歌王齐景在纽约的演唱会,也不会像这样有半数都是当地的美国人。
但是来的人多半没想到,这演唱会其实只算顶了个齐楚的噱头,其实主要是他签的那些年轻歌手在唱,其中有个青年唱得尤其好,高高瘦瘦,面庞英俊,穿简简单单衬衫,弹得一手好吉他。只是神色非常冷,狭长眼睛,声音很有特色,安静唱情歌的时候音色干净得让人沉迷。到合唱摇滚的时候他又上来了,弹着电吉他唱高音。唱英文的经典摇滚曲,全场人大合唱,荧光棒摇成星海。
叶霄是个音乐疯子,跟着观众唱了几句,侧过头来朝着肖林笑:“这人像不像齐楚年轻的时候!”
演唱会吵得很,他几乎是用吼的,他大病初愈,头发还没长出来,是个圆圆的寸头,但是挡不住五官狐狸一样好看,像个妖僧,全场都在被旁边的金发小哥搭讪。
相比他的投入,肖林就淡定多了。
这些年他带着糯糯,就戒了烟,但是戒不掉习惯,这两天为了决定看不看这场演唱会,晚上失眠时吸了不少烟,叶霄自己吸不了,十分嫉妒他,笑他把这些年的烟都吸了。
全场都在疯狂跟唱,从皇后乐队唱到甲壳虫,气氛热烈,似乎连空气都滚烫,叶霄这家伙更是如同一个溜出寺院的小和尚般跟着节奏狂跳,仿佛全世界都在狂欢……
只有他一个人这样安静,想找一支烟来吸。
肖林忽然觉得有点冷。
这算什么呢?缅怀?祭奠?听见他要开演唱会,千里万里地赶了过来,自己从来不是什么高尚的热爱音乐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他而已。
周围还是一片喧闹,他却感觉有点意兴阑珊,拍了拍叶霄的肩膀,唱摇滚唱得正开心的音乐总监压根没有搭理他,仍然在学着rcury晃个不停,估计等会唱high了学他穿一条短裤弹吉他也是可能的。
肖林收回手,双手插兜,挤过人群准备往外走。
然后他刚走过两个人,就听见舞台上忽然静了下来。观众仍然在意犹未尽地大声喝彩尖叫,话筒里传来的却是一些窸窣声,仿佛在往舞台上搬什么东西。
他套上黑色卫衣的兜帽,继续往外走,纽约的冬天冷得很。他来的时候其实穿了厚羽绒服,结果被叶霄家全扒了下来,笑他带孩子带成了个黄脸婆,太不修边幅。这卫衣也是叶霄硬给他套上的……
观众仍然在尖叫喝彩,他逆着人群往外走,像一尾逆流而上的鱼。
直到话筒里传来一声:“喂。”
他僵住了。
肖林站在激动的观众中,茫然地回过头往舞台上看,越过无数的人头,越过无数激动的面孔和挥舞的双手,越过荧光棒的海洋,看见了舞台上的那个人。
齐楚穿得很简单,场馆里不算暖和,他穿了一件简单的白t恤,时光荏苒,他身形已经不复当年青年的单薄,已经有了宽厚的背脊,和天王该有的姿态。然而他低头把麦克风放上麦架的动作,和在钢琴前坐下来的样子,都一如当年。
钢琴?
肖林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扒开挡在自己面前的人群,场馆里渐渐安静下来,他就像当年一样为了他跋山涉水,只为了挤到舞台的最前端,去看一看那架钢琴的样子。
叶霄high完了,正四处找他,回头就看见他气势汹汹地扒开人群一路冲过来,疑惑地问道:“你去哪了……”
肖林打断了他的话。
“帮我看一下那架钢琴!是不是雅马哈手工系列的s4!”他把叶霄推到靠近舞台的位置,他们拿的顶级vip的票,近到可以摸到主舞台的边。只不过他一直在靠后站。
叶霄满头雾水,只大略扫了一眼:“是雅马哈,这个尺寸应该在190厘米左右没错,你又不弹琴,怎么会知道。”
肖林没有回答。
不是190厘米,是191厘米,04年的时候,这一架钢琴的售价是40万,在那些他攒钱的日日夜夜里,他把这些参数反反复复念叨了无数遍,到现在还记在心里。
场馆的灯光忽然暗了下来,只有一束追光打在钢琴上,十年前贵得让人绝望的奢侈品,到今天也只是一架黯淡的旧钢琴而已,几乎要陪衬不上他今时今日的天王身份。
又有谁会记得,曾经有另一个人为了它一次次路过那家琴行的门口,在明亮的玻璃窗外反复张望,为了它接了无数剧本,写了无数连自己也不忍卒读的荒唐情节,甚至累晕在某个三流酒吧的后台。
钢琴没有感情,冰冷一如当年,黑的琴键沉重,白的琴键皎洁,又有哪个琴键会记得,许多年许多年前,那个生日的晚上,曾经有一个瘦瘦的青年小心翼翼地将它蒙上黑布,送给自己的心上人。又有谁会记得那天晚上他的笑容,温柔而深情,仿佛他愿意摘下天上最亮的星辰,献给面前的这个人。
过了太久了。
久到最赤忱的热血也冰冷,最诚挚的真心也被伤透,当初那双会安静注视他的眼睛,现在正以同样的温柔,注视着另外一个人。
齐楚张了张嘴,他看见台下无数张热切面孔,无数崇拜的眼神,他看见相携而来的情侣,看见满脸兴奋的少女,他们都在热烈地欢呼他的名字,尖叫喝彩,殷切期待。
他却找不到自己想要唱歌给他听的那个人。
他已经有许多年不曾唱歌了。
最开始是不想,后来是不敢。
那些歌里的深情会伤到他,离别更会伤到他。那天《云麓传》再聚首,来了许多老面孔,他本来想唱一唱那首主题曲,然而翻开一看,句句诛心。
“我这首歌,是唱给一位当年的朋友的……”齐楚听见自己的声音,从音响设备里清晰地传出来,在整个场馆里萦绕,阿青说票已经送到。
他有没有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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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主舞台不远的地方,叶霄正在努力试图把肖林的兜帽扯下来。
“你躲什么!太没用了!怕什么,想上就上嘛!大不了把他睡了,再回去找涂遥负荆请罪好了!”他很是看不惯肖林这种扶不上墙的样子,急得不行,要不是大病初愈没力气,估计肖林的衣服早就被他薅下来扔到舞台上去了。
肖林拿他没什么办法,只能一边躲闪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台上:“别闹,叶霄,再闹我生气了。”
他这两年带孩子带得脾气温和许多,但真生气了还是一样说一不二,叶霄悻悻地停了手,但还是气不过,憋得牙痒痒,索性抓着肖林,在他肩膀上磨了磨牙。
然而肖林只是专心地注视着台上,卫衣的黑色兜帽挡住了舞台上衍射过来的灯光,他的五官都浸在阴影里,这么多年了,他照顾糯糯,给涂遥当经纪人,打舆论战,半退隐状态下,还扶了一把叶岚。但是他的神色始终是淡淡的。似乎他再也不会有当年那样的深情,也再也不会那样掏心掏肺地去爱一个人。
相比被华天压榨得快累死的尹奚,身体里埋着□□的叶霄,还有他扶持的叶岚许辰,他要从容得多,也强大得多。他就这样安静地隐居着,如同入定老僧,深居简出,无悲无喜。
但叶霄最担心的反而是他。
他最怕的,就是肖林会一直这样下去,这世间繁花锦簇,朝华夕月,那些让人激动的情绪,痛或者爱,筚路蓝缕的痛苦,和爬上山顶后看见的朝阳,都与他无关。人的一生遥遥无期,他不该这样心如止水地过下去。
但是肖林太固执。
他像是给自己和这世界间筑了一道墙,他独自一人躲在墙后,安静而警觉地窥视着整个世界,稍有风吹草动,他就躲回了自己的蜗居里。这圈子里多少人都在传说他和齐楚的故事,一个天才的经纪人,一个如日中天的天王,快意恩仇,爱恨纠葛,谁都喜欢这样痛快的故事,也对他的圆满结局很是钦佩。
只有叶霄知道,他的伤口从未愈合。
他再也不会像那样赤忱热烈地爱一个人,捧出自己的心去任由他糟践,捡起了自己血肉模糊的残骸,还得若无其事地对他微笑。他再也不会那样英勇地去厮杀,明明为他战胜了全世界,却还要被他嫌弃自己身上的血腥味。
他是中了匕首陷阱的鳄鱼,谁都看见他的鳞甲,谁都知晓他的强大。但是没人知道他的心脏上还插着一把刀。他不敢往前走,也不敢回头看,只能忍着剧痛停在那里。
所有人都以为他忘了,其实他没有。
只是有些事就是这样,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不能想,但又不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