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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有一个强大贪婪的邻居,时刻对你虎视眈眈,实在是件十分糟心的事。
今天,这个邻居扔过来一个私生子,就搅得男爵领天翻地覆,明天,他还不知会再扔过来什么呢。
姜重黎能帮助男爵夫人从坟墓中爬出来一次,还能帮她第二次第三次么。
要想保护男爵夫人与她的领地的安全,那个邻居子爵,怎么都要会上一会。
姜重黎直接揪了神官,叫他带路。
神官一身狼藉不能见人,姜重黎只好叫他找了口井冲一冲,神官对于打理自己的外表,显然十分在行,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又人模狗样地出现在姜重黎面前,连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甚至平整笔挺地穿在了身上,看上去无比优雅禁|欲。
姜重黎简直要忍不住怀疑,他蛋壳里的百合虫伴灵,是不是自带焕然一新特技了。
子爵的领地,的确距离男爵领不远,在迷雾森林内走了没有几步路,便到了地方。
淡蓝的迷雾从眼前散去,姜重黎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景致,鼻尖就先闻到了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
好香,好香的味道。
嗡嗡嗡……
一群好奇的小生物,翅膀带着颤音,在二人头顶上盘旋了一圈,就不再理会他们,投入到那一望无际的芬芳之中去了。
晴空万里,微风拂面,浩淼壮阔的花海,从眼前一直延伸到了地平线的远方。
这样的景色,哪怕在最美丽的梦境中,都不会轻易见到。
精灵般的蜂蝶,在柔嫩的花瓣间翩翩起舞,尽情享受花心之中那些甘甜与清香。
姜重黎走了两步,走入花田,裙摆在繁花间绽放出最为巨大的花朵,他学着迪斯尼电影里的公主一样,在花海中转了个圈,像让自己的裙子更加盛放飞扬。
可惜转圈圈也是个技术活,他转到一半,就被绊了一跤,一头栽倒在了繁花之间。
姜重黎大笑起来,顺势打了个滚,开心得有些手舞足蹈。
他四肢大张,躺在花瓣堆中,望着清朗的云天,“喂,肉虫,你的家可真是个好地方,你说,这么美丽的天地,怎么就孕育出了你这么个糟心的玩意呢。”
神官在他身旁跪下,低眉顺目,浅浅而笑,“陛下说的对,我真不是个东西。”
姜重黎躺着直笑,觉得这家伙现在,简直就是古装戏里面的太监,要多谄媚,就有多谄媚。
不过他可不是后宫中的娘娘,他要当,也是当女王大人啊。
“你们这个领地,为什么这么多花啊?”
就连肉虫神官的伴灵,都与花朵有关,要是没心里长虫子的话,他的灵魂,就会是一朵纯白无暇的百合花呢。
“此处名为坛蜜领,是整个九洲都享誉盛名的蜂蜜产地,许多代之前的一位坛蜜子爵,酷爱饮酒,竟然在醉醺醺之余,发明了用蜂蜜酿酒的方法,坛蜜酒的问世,从此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名酒远销各个领地,是连高高在上的大贵族都赞不绝口的佳酿,从那时起,坛蜜子爵府,也被称为坛蜜酒地。”神官娓娓道来。
“坛蜜酒地,真是个好听的名字。”姜重黎由衷地说。
不但好听,而且还很好吃……不,应该是好喝吧。
姜重黎舔了舔嘴唇,下意识觉得熊熊一定会很喜欢坛蜜酒,应该给他带几坛回去。
突然,一道幽森的视线,直直投到了他的身上,姜重黎倏地坐了起来,往视线投来的方向望去,但那边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有。
姜重黎的心脏狂跳起来。
他感觉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但具体是什么,却又说不上来,只知道仅仅一瞬之间,他的后背就湿了。
“女王大人?”神官疑惑地望着他。
“走吧。”姜重黎定定神,站起来,不由握住了鸡毛掸子,仿佛壮胆一样。
神官带着他,走上一个缓坡,坡上便是大路,顺着走,就可以一直走到坛蜜酒地了。
爬上缓坡后,二人惊讶地发现,不远处竟然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被十六匹神骏的大黑马拉着,车厢通体沉黑,描着隐隐的金色暗纹,看上去沉凝冷肃,却又富丽堂皇。
神官眼睛一亮,“女王大人,这里距离酒地,还要走上挺远的路程,如果能够让马车捎带我们一程,可就方便多了。”
“这……不好吧……”不知为什么,姜重黎心中有些发憷。
“只是搭个车而已,即便我上不去,女王大人您能坐一坐也是好的,没有交通工具的话,走到酒地怕是天黑都走不到,您又穿着大裙,行动不便。再说,捎带一位尊贵的女士一程,是每一位绅士都应具备的礼节,我想不出,马车的主人有什么理由拒绝。”
说着,神官竟自顾自向着马车走了过去。
“……呃,我……”
姜重黎想说,我不是女士,平白无故向陌生人提这样的要求,会不会有厚脸皮的嫌疑啊。但他又不知道九洲的贵族,都有着什么样的礼节,万一照顾女士是人家的常态,刻意拒绝反而显得不自然了。
神官绕着马车转了转,又敲了敲车厢,甚至最后还拉开车门看了看。
“女王大人,竟然没有人在。”
姜重黎也过去看了看,真的,宽敞华丽的车厢是空的,马车前后,坐着车夫与侍从的地方,一个人都没有。
“您上去坐坐。”
神官殷勤地单膝跪下,要姜重黎踩着他的膝盖,登上马车。
姜重黎用力摇头,这哪里能行,主人不在,他进人家车里,不成做贼了么。
神官满脸不以为然,“能够为尊贵的女王陛下服务,是他们的荣幸。”
“我又不是他们的女王。”姜重黎底气不足。
他也许是这辆马车主人的国王,可人家不知道的好吧。
神官十分坚持,“在这样的野外,给一位女士尽可能地提供方便,是任何一名男士都应该做的事,假如主人家怪罪,那也是怪罪我为了您的舒适,而擅自行动,绝对不会觉得陛下您有所失礼的。”
姜重黎挑眉,“你现在倒拼命表现绅士风度了?杀人的时候怎么没想着本王舒不舒服?”
神官微笑,“这可没有丝毫矛盾之处,尊重与杀戮,本就是可以并存的。”
“少扯闲蛋。”姜重黎粗鲁道。
神官一怔,十分想提醒他的女王,这样不雅,但看了看姜重黎的脸色,还是决定默不作声比较好。
姜重黎极目远眺,问道:“坛蜜酒地在还要远的地方?”
“是的,在大路的尽头,您的肉眼根本无法看到它的身影。”
姜重黎咋舌,这可真够远的。
他有些累了,也有些饿了,裙子的腰带也勒得他不舒服,这种宫廷大裙好看是好看,但下半身被撑得大筐一样,可不是那么好穿的。
要穿着这身,走到比天边还远的地方去,姜重黎也觉得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踩着神官,上了马车。一坐上柔软的真皮沙发座椅,他舒服得差点儿呻|吟出声。
车厢中间的小方桌上,竟然还摆着奶酪火腿与蜜瓜做成的精美点心,精致水杯中倒好了一种金黄色的液体,一看就好喝得不得了。
姜重黎的肚子……不,应该说是男爵夫人的肚子,顿时咕咕直叫起来。
姜重黎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他附身在男爵夫人身上,那么是不是不用元精,也能品尝到食物的滋味呢?
这个念头一起,就有些遏制不住了。
姜重黎强迫自己不去看那些点心,但干渴却实在难以忍受。
我会赔偿马车主人的。
姜重黎对自己这样说,还是端起了水晶杯,喝了一口里面的饮料。
一股清甜的芬芳,溢满喉间,内中似乎还夹杂了一丝很有劲道的奇妙感觉,使得这液体的存在感十足,爽口之余也带来了分外的满足。
姜重黎不知不觉,一口接一口地喝着,将一杯金黄色的液体,全都喝光了。
他又捡起一块小点心,扔进嘴里,粗野地大嚼,一边嚼,一边发出咯咯咯的笑。
“女王陛下?”
神官探头进来,就看到姜重黎直接将盛装金黄色液体的水晶瓶子抱在了怀里,吃一口点心,就举起瓶子喝上一口。
“呃……陛下,那是82年的流金坛蜜酒,以液体黄金般的昂贵价格和酒劲儿很大而著名。”神官轻声道。
姜重黎一阵傻笑,“酒?本王这辈子还没喝过酒呢,原来就是这个味道的啊,好喝,真好喝。”
神官看着满脸醉像的女王大人,摇了摇头。
他默默坐上了车夫的位置,一抖缰绳,驾着十六匹骏马拉着的华贵马车,驶向坛蜜酒地。
夜幕初降,坛蜜酒地一片灯火通明。
坛蜜子爵带着他的妻子与儿女,一身盛装,站在门前,伸着脖子,拼命往来路张望,翘首期盼。
远远的,清脆的马蹄声,整齐敲击在青石地面上,坛蜜子爵脸上泛起兴奋的红晕,口中一边叫着来了,来了,一边带着家眷们,抢步迎了出去。
马车缓缓停下,坛蜜子爵一家老小,全都把脑袋垂得低低的,身体竭力接近地面,行着大礼,迎接贵客。
神官看着他们,歪头思索,挑了挑眉。
他正正衣领,拂掉修身制服袍角上的一丝褶皱,打开车门,恭敬地单膝跪地,将他的女王,从华丽的车驾中迎接出来。
然后,他搀着他的女王,高昂着头,嘴角带着优雅谦逊,却又高高在上的,神职人员特有的傲慢浅笑,在众人惊骇欲绝的眼神中,大步走入了坛蜜酒地。
这个从前,连踏上一级台阶,他都会被人嫌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