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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个小时的飞机,这也许是沈夏从美国读书回来,时隔九年后再次坐这么长时间的飞机了。
跨越大洋彼岸,经过整个大西洋,来到这个被称为“沙漠明珠”的圣地。
犹记得很多年前,她在自己的许愿卡上写过,希望能和未婚夫在拉斯维加斯举办一场婚礼。
婚姻就像赌博,这也许就是大家选择在这里结婚的最大原因。
飞机稳稳地停下,耳边有空姐用甜美的中文加英文给沈夏报告,他们已经顺利抵达拉斯维加斯机场了。
沈夏拉开窗帘,外面明亮的阳光顿时顺着窗户照射进来。
她空手下了飞机,身上只带了个小钱包,没有美钞,如果没有联系到高成风,估计连吃饭都有些麻烦。
好在出了机场,就有人举着牌子在机场外等候。
那人是个精壮的美国妇女,黑人,长得很漂亮,大眼睛,头发像毛线球一样大卷。
她说着一口很流利的英文,先跟沈夏自我介绍了自己,然后告诉沈夏,之后她会开车带她去克拉克小镇和高成风登记结婚。
她出示了高成风的照片,并夸赞了一番,这是个很帅的男人。
沈夏微微一笑,上了黑人妇女的车,一路上和她畅谈美国这些年的变化。
九年的时间,美国不像中国发展地这样快。
九年里,中国一线城市的房价有当年的三千一平米涨到了现在的三万一平米。
而美国由于08年的经济危机,中间经济还萧条了一阵子。
看着车窗外的钢筋混泥土大楼,来到美国,就感觉自己进入了美国大片的感觉。
这里的楼一栋栋都是高耸如天。
不过拉斯维加斯的克拉克小镇本地的downtown,所以环境特别好。
越是往乡村开,环境就越好,美式的农村,一大片的庄园,旁边有一排排两层楼高的别墅。
黑人妇女说自己叫玛蒂娜,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平常就靠给人开车为生,她告诉沈夏,她是个单亲妈妈。
沈夏从侧面看着这个黑人女人,她脸上始终带着笑容,总是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她是那么地积极,向上。
她们的情况很像,可是当时,她把思思念念生下来的时候,却是没日没夜的工作,脸上很少有笑容。
在失去陆云卿后,她的脸上就很少有笑了。
“你不恨你的丈夫么?为什么你还能这样开心?”沈夏用一口流利的英文问道。
玛蒂娜黝黑的手臂在扶手上轻轻扶了一下,转头对沈夏道:“我为什么要难过?要恨他?要不是遇见了他,我怎么可能有我那两个可爱的孩子。他不要那两个孩子,是他的损失。”
要不是遇见了他,我怎么可能有我那两个可爱的孩子。他不要那两个孩子,是他的损失。沈夏在心里默念着玛蒂娜的这句话,顿时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她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
车子仍旧稳稳前进,直到她们来到了一间很不起眼的门前停下。
原本沈夏以为,像拉斯维加斯这种结婚生地,她们办理结婚的地方,应该是非常气派的,至少要像中国的民政局那样气派,然而并不是。
眼前只是一个一层楼的小房子,装扮地干干净净,玻璃门里即是大厅。
高成风一身白色西装就站在门口,被这里的日光照射着,全身熠熠生辉。
“哦,你瞧,他多么有魅力,你真幸福,所以应该多笑一些。”玛蒂娜冲沈夏道,走上前去给高成风打了个招呼,拿了小费后冲沈夏挥了挥手离去。
沈夏的目光禁不住回头,落在精壮的玛蒂娜身上,她就像是蕴藏无穷力量一般。
沈夏微笑,把头转了过来,“谢谢你的良苦用心,谢谢你特地给我找了这么一个好老师,我瞬间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高成风不确信地问道。
“恩,明白地很彻底。这些年,我活的还不够勇敢,不够坚定。我之所以这么执着,可能一直心里还藏着对他的恨。现在我释怀了,要不是他,我怎么可能有思思念念两个那么可爱的孩子?”沈夏的眼里闪着明亮的光芒。
高层风温柔地伸手抚上沈夏的小腹,“还有这里的。”
沈夏抿了抿嘴,最终点了点头。
“走,咱们进去吧,这里可比国内方便,几乎是一条龙服务。我已经在网上登记过了,咱们进去就可以办理手续,然后参加他们市政aa府给咱们举办的婚礼,最后结婚证书会邮寄回国。”高成风简单地给沈夏解释着流程。
沈夏皱了皱眉,“我除了身份证,什么证件都没带。”
在国内,领结婚证要用户口本,在这里,只要有驾照都可以。
“不用,我有这个。你用你的身份证就可以。”高成风晃了晃手里的驾照。
沈夏嘴微微抽搐,怎么觉得这里结婚这么草率呢,完全不像想象中那样。
“小傻瓜,别发愣了,咱们进去吧。”高成风在沈夏的脑门上弹了个一下。
沈夏捂着自己的脑门,傻傻一笑。
她原本以为自己和高成风结婚是什么都不在乎的,却没想到,真到这个时候,她还是很讲究的。
好在后续的流程并不是那么草率,当他们办完所有程序来到市政aa府弄好的场地,由神父为他们举办婚礼的时候,她还是很激动。
克拉克民政局附近的chapel前,沈夏已经换好了神父交给她的婚纱,雪白的婚纱,虽然不是专门定做的,但是穿在身上还是有种满满的幸福感。
沈夏就站在教堂前的绿地上,看着那个犹如白马王子的男人朝他走来。
神父就站在教堂前教他们宣誓。
“新郎,你是否愿意娶沈夏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神父那一双碧蓝的眼睛犹如明亮璀璨的宝石,专注地盯着高成风。
他回答地毫不犹豫,“我愿意。”
神父又把脸转向了沈夏。
这一刻,沈夏屏住了呼吸。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盟誓的人,会是他。
曾经她以为,这辈子她会和陆云卿携手共进,山盟海誓,然而……
思绪有些飘飞,以至于她都没有听清楚神父问她的话。
“新娘。你是否愿意嫁高成风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神圣的誓言,恍若一个神咒一般,圈住沈夏整个人。
她愣了半晌,慢慢开口,“我愿意。”
接着神父又对他们道:“现在要交换戒指,作为结婚的信物。
戒指是金的,表示你们要把自己最珍贵的爱,像最珍贵的礼物交给对方。
黄金永不生锈、永不退色,代表你们的爱持久到永远。是圆的,代表毫无保留、有始无终。永不破裂。”
神父的话就像动听的誓言,高成风伸出了手,沈夏也同时伸出了手。
她拿起那只静静放在盒子里的金戒指。
没有精心挑选的婚纱,也没有精心挑选的戒指。婚礼所有的东西用的都是神父准备的。
当金戒指套在沈夏的无名指上,她抬起了双眸看向眼前的男人。
高成风一把将她揽在了怀中,在她唇上轻轻一吻。
沈夏缓缓闭上了眼睛,在心里默念着:别了,陆云卿。别了,过去。
婚礼结束后,神父要收回婚纱和戒指,沈夏走进换衣间把衣服换了下来,等她走出来时,看到高成风正在和神父说着话。
末了,他走了过来,拉上沈夏的手,“我和神父说了,让他把这副戒指卖给咱们。神父说咱们和他有缘,就把这副戒指送给咱们了。”
高成风激动地抓着沈夏的手,两人戴着金戒指的手指碰触,戒指在阳光下发出灿烂的光芒。
这枚金戒指不过,看上去也就几百美金的样子,但是对他们的意义重大。
沈夏微微笑了,这枚戒指她戴着略微有些大,但她还是紧紧地蜷曲着无名指,点了点头,“恩。”
高成风伸出了自己的左手,拉住了沈夏,两只手教缠在一起,金戒指紧紧碰触。
他们就这样结婚了……
“现在咱们去哪里?”沈夏看着这片静谧的小镇,有一种特别欢喜的感觉。在这里,远离了大城市的喧嚣,整个人心情都变得复杂起来了。
“去我们的新房看看。”高成风神秘一笑,摇了摇手中的钥匙串,“我姑姑为咱们准备的,听说是背靠酒庄的豪华别墅!”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