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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7章当蜘蛛侠遇见王子
拍婚纱照的过程比想象中麻烦。
这种麻烦不在于礼服的特别定制,不在于珠宝的特别定制,不在于满世界选景,不在于繁琐的化妆,而是——
冷大灰狼比平时更炙热的几乎随时都在发`情状态!
每次拍个接`吻的镜头,他都能趁机亲个半天!直接把唇妆弄花!
更让人无语的是,他的裤子某处,似乎永远都平不了!
开始的时候,摄影师还想,那就多等等,等冷少的情与欲消退一点再拍,可他很快发现,这种等待是漫无边际的!
于是,摄影师当机立断,后期处理!
再然后,另一个问题彰显出来了!
在整个拍摄过程中,只听摄影助手无数次小声对冷少说:“冷少,求注意眼神!我们要的是含情脉脉,含情脉脉!请不要这么赤果果!”***,就冷少这眼神,简直堪比情`欲`大片!
顾岚无数次抱怨:“收起你那眼神!你到底还要不要拍?”
“明明是你勾我!”冷少不服。
“我什么时候勾你了?”顾岚怒目,她可神马都没做!
“你随时都在勾我!”冷少眸中火焰丝毫不减,他朝旁边化妆师看过一眼,“镜子!”
化妆师忙把镜子拿过来,递给冷少,冷少将镜面一转,对着顾岚:“你自己看!”
顾岚左看看又看看:“挺正常啊!蛮好看的!”
“就是太好看了!你瞧你这小眼神,这不就是在勾人吗?还有粉嘟嘟的小嘴,分明就写着邀请!”不化妆的顾岚都已经是冷昊最强的一剂毒药,何况盛装下的她,那简直就是失心蛊加情蛊!
分分钟想把她带走,关到房间里,只美给他一个人看!
顾岚望天:“那你说怎么办?到底还拍不拍?”
冷少重重的吁了一口气:“拍!”我忍!
整套婚纱照用了为时一个月才拍完,希腊,法国,肯尼亚,印度……
冷少又足足煎熬了一个月,无数次质疑殷神医关于三个月不能嗯嗯的叮嘱!这种事,明明大多数医生都说一个月,网上也说一个月,为嘛殷墨要说三个月!
为了这事儿,冷少恨不得掰着指头算时间!还专门给殷墨打了个电话!
作为神医,被人质疑当然不那么开心,于是,殷墨又狠狠威胁一番,意思是早年顾岚生孩子的时候没有把身体养好,现在刚好是另一个养身体的黄金期。
要不要把顾岚的身体养好,随便冷昊!
这样的威胁,自然是立竿见影的,于是,大灰狼只能继续忍着,时常蹭蹭,时常无耻要求老婆用其他方式帮忙缓解。
而事实上,事实上……
关于三个月的说法,只有殷墨殷神医知道,他是口误……
当然,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他,他虽是神医,但术业有专攻!他攻的又不是妇科!
后来,等他想起自己把时间说错了,他已懒得去纠正了!反正是公子的情敌,还是完爆公子的那种,就让他憋着吧!
……
万圣节。
曼哈顿第53街。纽约,美国。
旁边是一家高档私人会所,门外有不断闪烁的霓虹,打扮妖冶怪异的都市男女。
夸张的妆容,精致的面具,高档订制的角色扮演服装。
银色跑车就停在路旁,玉寻欢坐在驾驶舱,白色的西装,白色的西裤,副驾位置上放着一副银白色的面具,右鬓的位置还有几缕漂亮的白羽毛。
指腹在屏幕上划过,一张又一张的照片掠过,全是顾岚和冷昊的婚纱照,有成片,也有花絮。
他笑着,眸底有星光。
晶莹的,璀璨的,偏又无限寂寥。
他看了一会儿,将头转向窗外,隔着玻璃窗,外面欢庆的气氛似乎又浓了不少。
有女巫,有冰雪公主,有灰姑娘,有美人鱼,也有小黄人,佐罗,王子,巫师,丧尸……
狂欢。
他看着他们,眸中有兴致盎然,看不同人人生的某一个片段,看得津津有味。
直到午夜,当灰姑娘遇上王子,当女巫遇见丧尸体,当美人鱼遇见小黄人,当佐罗遇见海盗……狂欢的人找到夜的落地,三三两两相携四散离去,玉寻欢笑,拿过放在旁边椅子上的银白色面具,往自己脸上一戴,推门而出。
与此同时,一位身材凹凸有致的女版蜘蛛侠开着车停到了与这里相隔一条街的地方。
……
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
巨大的落地窗,冰凉的大理石墙面,大量的留白的空间。
四壁陈列着各种绘画、雕塑,任何一件都堪比国宝,天价难求
王子正在漫步,笔挺的白色西装,脸色银白色面具泛着冰凉的金属的光,遮住上面半张脸,只露出完美的下巴,额鬓几许白羽,与白西装交辉呼应。
这样的男子,无论是只露出一小截的下巴,还是出众的气质,都让人有一种神色恍惚,仿若不真实的感觉!
这样的男子,就应该在童话中出现,在传说中出现,在漫画中出现,在想象中出现……
影视作品中不会出现,现实生活中更不会出现!
他闲闲的走着,双手随意插在裤兜里,嘴里嚼着口香糖,对于四周纷杂交错的红外线,他几乎视若无睹,然,跨出的每一步,都堪堪躲过那些红线。
面具下,一双琉璃般的眸光华流转,堪比一泓清泉撒下满天繁星。
对于曼哈顿的这家博物馆,他自诩比任何人的熟,甚至,比这里的馆长大人都熟,除了陈列在这里的每一样藏品,他同样很清楚这里的每一道防盗开关在哪里,甚至每一处机关如何躲避。
他只是闲闲的走着,明明是漆黑的夜,他却仿若白天在这里观看艺术品般,那样悠闲,那样肆意。
路过马谛斯的《舞》时,他没有停;路过达利的《记忆的永恒》时,他没有停;路过莫奈的《睡莲》时,他没有停;路过毕加索的《亚威农的少女》时,他依旧没有停……
一路走过,直到——
当目光落到那副镇馆之宝,梵高的《星空》时,他的脚步,终于停了。
没有很亮的光,可他凭借对暗处光线熟悉太久,画面的色泽与线条看得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