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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0章 乔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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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下晌申时,暑气稍微降了一些,青璃坐在二门处的一个小墩子上,等候文氏的马车从玉塔寺归来,她心中盘算着去溧水城的事,怎么才能接近薛将领。

    了解一个人的弱点,只能靠接触,现在的问题是,薛将领在大营里,她混不进去,难不成要打扮成一个士兵?

    之前有很多想法,一一被青璃推翻,不到万不得已,她不想用那些下作手段,如果对方是宇文鲲那种无耻小人,她肯定没有什么压力,可对方是一个正直的人,这点就大大不妥,将心比心,总觉得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淳于谙给她的时间很短,只有五天,其实是根本没想过她能用五天时间找到对方的弱点,是想让她去溧水城走走吧?可是青璃心里较劲,若是能办成此事,会少牺牲多少可爱的士兵,她必须努力一次,不然不会甘心的。

    二门外,传来车马的响动,青璃活动了一下腿,站起身来,文氏的马车的刚好穿过垂花门,马车停下,仙草和石榴两个大丫鬟先从马车上跳下来。

    “少夫人,您在这里一直等着吗?”

    石榴一脸惊奇,眼睛圆溜溜的转着,现在这会儿天气还挺热的,看少夫人的样子,应该坐了有一会儿了。

    “就等了一会儿而已。”

    青璃点点头,面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她上前两步,站到马车的车厢处,撩开车帘,伸出手臂,细心地搀着文氏下马车。

    “小璃啊,是不是等着急了?路上排队买粮的百姓太多了,马车一时半会儿过不来。”

    文氏用帕子点了点额角上的汗,车夫在前面开路,百姓们组成了一道人墙,人挤人,就是不让路,他们说了,现在到了晚膳时辰,要抓紧排队,买了粮食好回家做饭去。

    青璃才把粮铺子降价的指令下达,短时间还没有扩散开来,百姓们不知道,如果明天散播出去,今日用高价买粮人们应该肠子都悔青了。

    此举一方面是为了遏制住奸商们哄抬粮价,二方面也是用实际行动告知平阳的百姓们,要相信衙门,相信知府大人,不然以后青璃这边委托赵知府发布消息,百姓们总是这种半信半疑的态度,对她还是一定的影响。

    “娘,今年北地的粮食减产,现在赶上秋收,百姓们怕秋收之后没有新粮食,所以排队急着买陈米。”

    青璃解释了一句。文氏出身大家,嫁入高门,在京都接触是都是达官贵人,肯定不能了解民间的疾苦,而青璃不同,她穿越过来之后,也算过了那么几天苦日子,也忍受过饥饿的滋味。

    “如今这世道,百姓们活得艰难。”

    文氏信佛,是个慈善人,平阳城靠近大秦泗水关,两国之间的边境时常有摩擦,又是苦寒之地,百姓们过得也苦,还要饱受战乱的侵袭,本身没有什么安全感,见到有人哄抢粮食,必然要跟风的。

    婆媳二人边走边聊,顺着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到了文氏的花厅,青璃打水亲自服侍文氏洗漱,又让于嬷嬷和仙草一起去厨房叫晚膳。嫁人之后,规矩也多了起来,就拿服侍洗漱这件事来说,青璃就没服侍过娘刘氏,这就是做人家媳妇和做闺女的差别。

    晚膳很丰盛,有青璃煲的参鸡汤,还有百合银耳羹,另外加了几道清淡的小菜,文氏很欣喜,一边品尝,一边夸青璃能干,当初为淳于谙说这门亲,真是说对了,比京都那些做作自私的大家闺秀不知道好多少。

    “娘,您多喝点参鸡汤,滋补,晚上也能睡个好觉。”

    席间,文氏一直在念叨这次去玉塔寺祈福的事,隔壁厢房住了一个求子的少妇,听说玉塔寺只要虔诚就很灵验,特地从凤阳赶过来,那女子嫁到了高门大户,几年内无所出,若不是有娘家做后盾,早早地就被休了。

    闲来无事,又因为厢房紧挨着,二人一来二去就熟稔起来,有时候还能聊上几句,这位少妇的夫君有几个小妾,却都无所出,每个都被骂成不下蛋的母鸡。

    这种情况,未必就是女子的问题,妻妾成群还无所出,莫非是这个男子不行吧!不过在这个时代根本没有男人不孕的说辞,所有的问题都推在女子身上,这才是最不公平的。

    “最近几天睡得不错,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闻见那香火的味道,总觉得踏实。”

    文氏喝了一口汤,优雅地用帕子点了点嘴角,问道,“小璃,最近谙儿有回来过吗?”

    “娘,现在城北大军刚占领泗水城,他那边军务繁忙,我昨天去看看,今儿一早才回来。”

    青璃眨眨眼,正不知道怎么说好,既然文氏问,那么就用淳于魔头做个挡箭牌,她站起身又给文氏舀了一碗汤,参鸡汤上面的浓重油都被撇出去了,只剩下清汤寡水,虽然清淡,滋味还不错,汤里面是所有主料辅料的精华所在。

    “那边刚接手,泗水城未必安全吧?”

    文氏眉头轻微地皱起,片刻又舒展开来,她的笑容舒缓,眼神柔和,“瞧瞧娘这个记性,咱们家小璃可不是一般的女子。”

    青璃曾经和淳于谙在新婚那天上了战场,并且重挫大秦,文氏承认那天确实吓傻了,后来才慢慢回过神,也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女子强大,有自己的本领,可以站在谙儿的身边,她应该高兴才是。

    “娘,泗水城现在秩序不错,大秦的百姓也没有抵抗,街上都是城北大军的人。”

    一顿饭吃完,于嬷嬷等人收拾,这边,仙草上了淡茶,又摆出文氏在玉塔寺里带回来的几样素点心,一般比较有声望的庙宇古刹,素斋都是一绝,玉塔寺的枣泥糕就非常松软细腻,糕点铺子怎么都做不出这个味道。

    “那就好,这枣泥糕是几个和尚做的,听说从制作的过程中还要不停地念经祈福,所以味道才好。”

    文氏转移话题,拉着青璃说起玉塔寺,她到主殿给淳于谙和青璃求了一支签文,解签的老和尚拍手叫好,上上签,天作之合,是百年不遇的良缘,文氏一激动,多捐了一百两的香油钱。

    关于这一点,青璃始终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要说不准吧,爹莫如湖和娘刘氏曾经说过,她原本就是夭折的命,若是能躲过七岁的大灾,以后就是贵人的命格,这一点上,目前来说,还是挺准的。

    后来她也曾经去玉塔寺求过签,未来具体怎么样,现在还看不出来,所以她心底始终存留着疑惑。

    窗外,天色渐渐地暗淡下去,晚霞满天,把秋日里的天映成了一片橙红色,地上开始升起一股朦胧的淡淡烟雾,远处的天际,一只只乌鸦在不停的啼叫着,预示着又一个傍晚的到来。

    青璃站在窗边欣赏了一下秋日的黄昏,转过身,花厅里已经点燃的油灯,文氏拿着一本书,对着油灯,静静地看着。

    文氏总是那么优雅,身上带着大家闺秀的高贵与浓浓的书卷气,青璃不曾见过文氏发脾气,却见过她绝望的样子,平心而论,文氏的命不算顶好的,虽然淳于老将军没有小妾,可活了半辈子,夫妻之间常年要忍受分离的痛苦,她一个人是如此的孤单,要承受的太多太多。

    “娘。”

    青璃轻轻地叫了一声,文氏把书放在小几上,抬头微笑着,“小璃,看你欲言又止,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和娘说?”

    文氏觉得青璃这么小年纪做人家媳妇,着实是为难她了,所以只能尽心照顾,可青璃在太多时候让人很省心,所以被照顾的一直是自己。文氏想,青璃或许是想家,想回去看看。

    “恩,娘,我去了一次泗水城,发现大秦人嗜酒如命,家里正好有一个酿酒的作坊,卖给别人转手,还不如自己售卖,那边现在铺子很便宜,我想去看看。”

    溧水城的事情属于军事机密,青璃不会和文氏提,也怕婆婆担忧,所以找了一个正当借口。

    “去吧,你们夫妻离得这么近,总得见见。”

    文氏答应得很爽快,没有丝毫的迟疑,自己作为婆婆,就是希望儿子和儿媳相处的好,这样一家才能和睦,总是分着分着,感情也就淡了,慢慢就成了相敬如宾,文氏不想青璃走她的老路。

    这边,青璃松了一口气,陪着石榴和仙草一起铺床,又准备了安神香,一切都准备妥当,她这才离开。

    这次出门,还是要带着于嬷嬷和麦芽,二人就是掩人耳目,到了泗水城,直接把他们丢到客栈去住两天,可这二人不会武,青璃也不是很放心,最后决定,把麦冬也带上。

    “啥?小姐,咱们才在泗水城回来,怎么还要去?而且现在天都黑了啊!”

    于嬷嬷正在端水,听了自家小姐的安排,差点打翻水盆,昨天还觉得泗水城是个不错的地方,今日和麦芽出门逛街又遇见了在不夜街那个眼神火辣的壮年男子,对方叽里呱啦说了一通,于嬷嬷听不明白,但是她觉得不是什么好话,当时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青璃也想明天出发,可是等到明天晚上进入到溧水城,无形中等于耽搁一天的时间。所以她决定现在就走,已经通知了家里的车夫。

    “你要是不愿意去,就留下来看院子,麦芽和麦冬跟着就好。”

    青璃转身进到内室,随便打了一个包袱,让麦芽准备一些点心干果等小食,每次遇见巡夜的士兵,她都会送出去一部分。

    于嬷嬷原地转了一圈儿,纠结了一番,最后决定还是去看看热闹,泗水城那么大,她是有多倒霉才会遇见那个登徒子?于嬷嬷相信自己的人品,应该不会再有那种巧合。

    简单收拾一番,说走就走,青璃这边带了几顶纱帐,淳于谙的营帐里装饰简单,纱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已经划破了。

    一路无话,到达泗水城的时候,天已经漆黑一片,街道两边周围的人家早就灭了灯,路上只有少量巡逻的士兵,和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几个醉鬼,又哭又笑,走路东倒西歪的。

    青璃先让车夫把几个人送到昨天住的客栈,接待的还是那个伙计,青璃给足了银两,开了一间天字一号,让于嬷嬷三人同住,也能安全一些,给车夫开了一个普通的房间。

    这边,淳于谙还没有入睡,夫妻二人约定晚上见面,青璃如约而至。

    “就这么出去,实在太显眼了,容我装扮一下。”

    青璃直接进入内室,先帮助淳于谙换了纱帐,重新拾掇一番,见顺眼多了,这才找了一把椅子,从包袱里找出小铜镜,她的容貌太吸引人眼球,想要化妆变得普通一些,也很难。

    “你说我这样行吗?”

    青璃图省事,用暗色的粉末在自己的脸蛋上点了几个麻子,可是她怎么都觉得这些麻子有些突兀,不但不能有损美貌,反倒更加衬托她瓷白的肌肤。

    淳于谙仔细打量一番,黑眸中迅速掠过一抹笑意,他轻轻咳嗽两声,低声道,“这麻子有点奇怪。”

    好好的一张脸,生出这么多的麻子来,原本不注意的人都要仔细研究一番,这等于起了反作用。

    青璃终于明白一句十分欠扁的话,天生丽质难自弃。打了温水,淳于谙站起身,透了一个布巾,细细地帮着擦去脸上的粉末,不一会儿,白色的布巾被染成了淡黑色,淳于谙抽抽嘴角,自家娘子为了扮丑,还真是下了狠功夫。

    “不然就把脸涂抹得黑点好了!”

    青璃平时扮丑不会这么夸张的,这次是纯粹不想被认出来,她胸脯太高,打扮成一个小厮,总觉得怪怪的,这个时候也没有什么人皮面具,乔装后差别不大。当年北堂谚化妆成戏班子红角芷谚,那才叫出神入化。

    “不妥。”

    要是涂抹一些油彩,为了保证不露馅,从脸部,耳后,脖子,手臂,都要涂抹均匀,而且正午太阳火辣,万一流汗,脸上就花了,反倒更让人怀疑。

    淳于谙思来想去,用眉笔给青璃化了粗粗的眉毛,原本清纯灵动的一张脸,立刻多了英气,可同样让人移不开眼。

    无论怎么折腾,怎么装扮,就算是可以化丑,这张脸都有引人注目的资本,青璃已经用了好几盆水洗掉脸上的妆容,她的皮肤娇嫩,有些发红了。

    “不然还是我去。”

    淳于谙轻柔地用手抚摸着她的脸,眼底带着心疼之色,自家娘子做一切都是为了他。两个人从相识,到定亲成亲,好像他做的太少了,一直都是她在努力地付出。

    未来的日子还长,还有一辈子的时间,淳于谙的眼神里带着一抹坚定,只要天下大定,他就上书皇上不再驻守北地,带着他的娘子,将来还有孩儿,一起游览名山大川,青璃曾经说过,这是她想要的生活。

    “已经说好的,你可不许反悔。”

    青璃察觉到淳于魔头有这个苗头,立刻反驳,她可不想找一个大男子主义严重的夫君,淳于谙在这些古人中,算是做的最好的,至少会在乎她的想法,也能认真听取她的意见。

    方侍卫已经听了很久的墙角了,问题是这夫妻二人一直无视他,好像房间内就没有他这个人一样,被当成了不存在的透明人,好歹他也是人高马大,让人忽略成背景板,完全没有任何存在感,他很不爽。

    “少夫人,属下觉得您还是转变一下思路的好。”

    冷不丁地,方侍卫突然接茬,青璃吓了一跳,平日在淳于谙身边是她最放松的时候,进门之后她没仔细张望,也就忽略了在角落的方侍卫。

    “方侍卫,你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

    青璃用手顺了顺胸口,多亏没和淳于魔头有什么暧昧动作,不然不是被方侍卫看光了?这人真是的,太没眼力见,还磨蹭着不告退。

    “少夫人,属下这不是给您提意见吗。”

    方侍卫转了转眼睛,绞尽脑汁,上次被青璃算计去点燃火药,差点丢了半条命,多亏他福大命大,这才躲了过去。她还是很记仇的人,要是能小小反击一下就好了。

    “那你说吧,看你有什么好意见。”

    青璃拉着一把椅子坐下,头靠着椅背,窗外夜已经深了,她要抓紧时间,赶在今日进入到溧水城。

    “少主,少夫人,属下想起了溧水城的一个习俗。”

    在溧水城的周边,有几个异族的村落,那边有自己的习俗,从异族村落里出来的女子,上街必须用黑布遮住头发和脸,代表自己是未出嫁的黄花闺女,青璃怎么化妆都显眼,不如用遮挡的办法试验一次。

    青璃点点头,方侍卫应该没胆子在这方面骗她,再说现代有些国家的女性也是如此,这样之露出眼睛,不算突兀。

    “这样异族多不多,出现在溧水城,不会更吸引人吧?”

    “少夫人,绝对不会,我娘子家亲戚就有异族人,她们时常要去溧水城买一些布料,皮毛之类的。”

    这个习俗知道人不多,平如里也没人注意,常年在边关打仗,谁还有心情关注这些习俗?方侍卫得知的原因,还有其中一个隐情,不过他坏心地没说出来,这些异族女子,只要到了十五岁之后,就会离开族里,到溧水城周边生活,她们等待有人过来抢亲。

    异族之间不通婚,女子都要外嫁,因为血统的问题,她们多半肤色比较黑,唇厚,身材高大,不太得大秦男子的喜欢,而且又用黑布遮脸,谁也看不到长什么样子,万一抢回家,是个吓人的丑八怪怎么办?想退货那就迟了,只能老实地忍受,否则会遭受整个异族人的围攻。可以说,异族女子行情不太好。

    “这倒是可以试试。”

    青璃听后,所有所思地点点头,因为着急赶时间,用这个办法也不错,此刻,她还不知道自己被方侍卫给坑了,这也导致了她在溧水城一连串的奇遇。

    黑布比较好找,青璃找了一件淳于谙没有上身过是新衣裳,这魔头几乎就没别的颜色的衣衫,随便撕一件,蒙在头上就好。

    “少夫人,您还别说,这么一看,真有点异族女子的味道。”

    方侍卫心里窃喜,在一旁甜言蜜语地拍着马屁,但是少夫人太聪明了,他必须掌握好这个度,万一表现的太过,马上就会看出不对劲来。

    “您这头发必须放下来,您现在就当做自己未成亲。”

    方侍卫在一旁做指导,刚说完这句话,突然察觉到身边有些冷,他用双手抱着肩膀摩擦了两下,心里哀叹,都怪他嘴贱,这句话又触动了自家少主的神经,刚才少主冷气大开,突来的气场,让他有些受不住,双腿打颤。

    “知道了。”

    青璃假装看不到淳于谙的表情的不自然,估计方侍卫这一句话惹怒了他,等会她一走,魔头一定要使出手段打击报复。

    简单整理了一番,青璃觉得这造型还不错,打扮成异族人,总得会点异族的语言,不能在细节上出岔子,而且既然是异族人,得有自己的名字,万一有人问起,也能搪塞过去。

    “少夫人,我娘子家的亲戚就叫卓玛,您就用这个名字就成,她现在不在溧水城,她们虽然是异族,但是男子娶的都是大秦的姑娘,通用大秦语。”

    方侍卫尽职尽责,做最后的补充,异族有很多习俗,其中包括不吃猪肉,不拜佛,她们有自己的信仰,这些都是关键的,千万不要弄错。

    青璃一一记在心里,见时间不早了,她告别淳于谙和方侍卫,策马狂奔,一直到快要出了泗水城,过了城门不远就是溧水城,她这才下马,施展轻身术和瞬移。

    溧水城的城墙非常高,上面星星点点地火把,青璃一身黑衣,隐藏在暗影里,她显得非常渺小,上面的守城的士兵根本无法发现下面有人。

    城墙上,黑压压地一片士兵,四周都有人巡逻,青璃绕行了一周,选择一个相对好攀岩的地方,从空间里拿出飞抓百练索,用力一甩,勾住其中一块凸起的砖头,她借力向上一跃。

    一连转换了几次,好不容易要登上城墙,正好碰见巡逻的一队大秦士兵,青璃没地方躲,只得快速地闪身进入了空间。

    溧水城对于她来说,是个陌生的地方,这次的任务也很难完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冥冥之中好像有人在指引,这让她很坚定地告诉淳于谙,她要来这里看看。

    等到这些士兵离开,青璃快速地闪身出来,纵身一跃,从几十米的高空跳下去,她只感觉到自己在做着自由落体运动,眼瞅着快到达地面的时候,青璃又一次闪身进入空间。

    都说溧水城繁华,可是繁华中又带着幽静,街道上一片黑暗,没有一个百姓,青璃从空间出来,在四周转了一圈,也没见到巡逻的士兵,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晚风轻轻地吹着,带来了一丝凉意,青璃搓了搓手,在附近走了一圈,靠近城墙的地方只有几间小铺子,早已经打烊,她一路走一路看,只在前面主街,发现了一家大堂亮着微弱灯火的客栈。

    这家客栈不大,一共也就两层楼,门虚掩着,里面寂静无声,她一个女子大半夜的投宿,肯定会被重点关注,还不如找一个角落进到空间里歇息一个晚上,第二天在到街上闲逛,打探消息。

    打定主意,青璃穿梭进了一条小胡同,见左右无人,她进了空间。

    翻城墙真是一件苦差事,折腾下来,身上出了汗,被凉风一打,更觉得通体发寒,青璃脱下外衣,直接上二楼,跳入灵泉池子。

    水温恰到好处,青璃浸泡在内,只觉得疲惫一点点地散去,她在想明天要从哪里入手,打听消息最好的地方,无疑就是酒楼和茶馆。

    让一个正直的人背叛自己的国家,除非是伤透了心,青璃觉得淳于谙也是同类人,她把话说得很满,实际上束手无策,不能运用卑劣的手段,很难成事。

    一夜很快地过去,天刚蒙蒙亮,青璃睁开了眼睛,她换了一套比较朴素的衣裙,外面黑色的布巾蒙脸,等到一切准备妥当之后,这才从空间里出来。

    这是一个小胡同,两边住着人家,这个时候人们已经起身,家家户户炊烟袅袅,院子里也有响动,偶尔有鸡鸭的叫声,青璃吸吸鼻子,空气中传来米粥的香气,她的肚子不自觉地叫了一声。

    她不喜欢清汤寡水的东西,所以昨日陪着文氏用晚膳,吃的不多,加上晚上进入到溧水城又耗费大量的体力,现在饥肠辘辘。

    走出胡同,街上有三三两两的百姓,周围也有出摊的早点铺子,青璃很小心地查探别人对她的反映,发现众人根本不给她一个眼神,有些男子眼里流露出厌恶和不屑的神色。

    该死的方侍卫!青璃敏感地发现,这其中似乎有什么隐情,方侍卫没有说,这异族女子的扮相,很不受欢迎,刚才迎面擦肩而过的一个妇人特地闪躲了一下,好像她很晦气一般。

    大多数平阳的百姓,采取了无视的态度,连一个眼神也没有给她,青璃拍着胸脯,顺了顺气,安慰自己,好歹不受关注这点算是实现了。

    路边摊上早点很丰富,包子馄饨,羊汤羊杂等等,青璃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坐在一处人比较少的小摊子上。

    老板见到她过来,面色有些不自然,还是强调地道,“姑娘,咱们这是小本经营,包子是猪肉的,您不能吃,羊汤羊杂一碗五文钱,不能赊账的。”

    老板的语气带着无奈和沮丧,青璃有一种想钻进地缝里的感觉,不吃猪肉这个习俗她差点忘记了,还有老板话里话外的意思,合着这些异族女人吃东西都是不给银子的?

    “方侍卫,你给我等着!”

    青璃咬牙切齿,在心里给方侍卫又记录下一笔,这厮竟然敢哄骗她,是她太温和,太好欺负了?

    “老板,馄饨是什么馅料的?给我来一碗素馅的,另外羊汤羊杂也要一碗。”

    青璃还第一次这么尴尬,现在她腹中饥饿,无力计较这么多,只得从荷包里掏出铜板,平时打赏给伙计的银钱都不只几十文了,此刻为低调,又不能太豪爽,她感到相当的憋屈。

    老板见青璃有银子,也就不多说什么,除了一碗混沌,一碗羊杂汤之外,又送了一碟子小菜。他心里其实比较同情这种异族姑娘,没有银子出来闯荡,为了吃饱饭,只能坑蒙拐骗,平日里食量又大,这些东西根本不够塞牙缝的,罢了,这姑娘也不容易,可能就那么几个铜板,当他发善心一次,赠送点小菜,不赚这份银子了。

    青璃对着老板点点头,她发现吃东西是个问题,蒙着面纱,可怎么吃饭,难道要解开?那不是露馅了?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背对着人群,低下头,快速地解决面前的早点。

    “哎,老板可真是倒霉啊,大早上就有个异族的女子骗吃骗喝来了,难怪生意冷清呢。”

    周边一对三十来岁的夫妇叹了一口气,其中的女子给自己的夫君夹了一个肉馅的馄饨,笑道,“听说这些异族女子非常讨厌兔子肉,总是说笨兔子才是最有灵气的,宰杀会遭天谴,我看呐,不如让老板卖点麻辣兔肉,这样就没这种人来骗吃骗喝了。”

    “娘子机智,甚是有理。”

    对面的男子是个书生,说话也文绉绉地,不时地来往青璃这边看几眼,露出玩味的目光来。

    青璃开始听得津津有味,后来勃然大怒,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对夫妇说的竟然是她,虽然不是异族,可是这会这边只坐了她一个这么装扮的!

    ------题外话------

    大家看题目,你们懂的

    二更上班时间中午码字,大概下午两点左右更新,老规矩,你们肯定还明白,嘿嘿